在前沿技术创新空前繁荣的新时代,传统创新生态系统难以适应高时效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的数字经济形态要求。文章结合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快速实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赋能经济社会全面提质升级的实际需求,有机整合创新理论、生态学理论及结构分析理论相关原理,提出构建基于底层技术、公共平台、龙头企业等关键要素的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在分析其理论逻辑与基本构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三种要素的内涵界定与作用机理,从而探究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最后,提出构建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路径建议,力求充分提升创新生态系统活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积蓄动能。
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下,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空前迸发,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创新性技术供给海量涌现,市场需求呈现广域覆盖、动态多变的明显特征。各类具象化场景成为强力链接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纽带,以突破性创新为代表的正向创新与市场倒逼技术的反向驱动创新两种创新模式在众多场景中互促互融,逐渐形成以技术突破迭代、市场应用推广为目标驱动,以生态系统为演进方向的创新形态。面向开放竞合的数字经济时代,结合以点带面加速技术创新应用以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深入研究并建设发展场景驱动下的新型创新生态系统,是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2021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从国家层面对依托技术、平台、企业等要素力量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提供重要指引。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在党和国家对场景驱动创新的高度重视下,为满足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医药等领域诸多场景对技术创新应用的迫切需要,“长安链”区块链软硬件技术平台(简称“长安链”)、百度“飞桨”开源深度学习平台(简称“飞桨”)、百奥赛图RenMice基因编辑技术平台等多个已形成广泛影响力的创新生态涌现。从实践层面来看,“长安链”“飞桨”等创新生态都基于具备高度通用性的关键底层技术,借助显著的平台特性,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创新应用与支持推广下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构建基于关键要素的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基本理论框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文献综述
场景驱动创新作为一种新型创新范式,不仅在学界掀起研究热潮,更是未来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路径。笔者基于场景驱动创新和创新生态系统的理论回顾,为二者有机结合并深入理解场景创新生态系统奠定基础。
(一)场景驱动创新的现有研究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新模式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场景一词拥有了更广泛、更具体的新内涵。2020年,国内超过10个城市启动了场景建设工作,场景成为新经济的高效应用中心和创新中心。各类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出大量具有前沿性、科技感、体验感和创造性的新场景,如无人支付、无人驾驶、无人零售、共享出行等。从技术角度来看,场景是推动创新应用的新孵化平台;从企业角度来看,场景是寻求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新试验空间;从产业角度来看,场景是推动产业爆发的新生态载体。有学者提出,场景就是数字经济时代“技术的翻译器,需求的挖掘机”。
场景驱动创新源于硅谷、兴于中国,在人工智能等技术驱动型产业中正在发挥关键作用。以市场应用为视角,场景界定了特定需求的边界,场景驱动创新从市场需求出发,以引领性企业为主体加速科技与经济融合;以科技创新为视角,场景为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验证环境和应用市场,场景驱动创新是对未来前沿科技创新的洞见。尹西明等从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角度,在系统回顾传统技术创新范式演进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场景驱动创新”这一创新范式的具体内涵,即以场景为载体,以使命或战略为引领,驱动技术、市场等创新要素有机协同整合与多元化应用。
(二)创新生态系统的理论回顾
国内外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大多基于网络、功能、组织等多个视角,由此产生对创新生态系统结构的不同理解。
从网络视角来看,创新生态系统是一种区别于科层和市场的独特组织形式,学者将其定义为“内生态+外生态”结构或“中心生态—外围生态”结构。其中,“内生态”与“中心生态”是由创新型企业、研究型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等有机主体构成的系统,而“外生态”与“外围生态”则由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融合而成,如消费者偏好、经济基础、政策制度、基础建设等。
从功能视角来看,学界关注的重点是生态系统结构要充分利用核心要素力量,实现“创新的开发、研究和应用等”的主要目标,避免非核心要素可能起到的阻碍限制作用,而使其起到催化促进作用。根据陈健等学者的研究,以治理模式的中心特性为依据,创新生态系统可划分为技术标准型、承包商型、集群型和平台型四类,不同类型的创新生态系统核心要素不同,在创新生态系统中发挥的功能也有所差异。
从组织视角来看,每个单独的创新生态系统中都存在以“创新生产”为主的子系统环境和以“创新应用”为主的子系统环境。有学者认为,各子系统环境除了在创新生态系统内部相互作用外,每一个子系统环境同时还能够与另外一个创新生态系统的对应子系统发生作用,从而形成创新价值链的关系。
(三)已有研究的不足与文章贡献
笔者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发现,目前关于场景驱动创新的研究,仍处于以概念界定与规律总结为主的前期阶段,对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尚未形成完整体系,尤其缺乏以关键要素为主干脉络的创新生态系统建构分析。对创新生态系统的已有研究主要基于固定的网络结构分析,生产者、分解者、消费者以固定的角色定位参与到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发展中,生态系统的灵活性和延展性受到一定限制。基于此,笔者尝试探索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理论逻辑,并结合国家政策要求与战略发展需求,以底层技术、公共平台、龙头企业为关键要素,分别探索其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作用机理,进一步研究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运行机制并提出路径建议,以期为充分发挥技术与场景并轨交互的双向共促作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赋能产业全面发展升级提供新思路。
二、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与构成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研究涉及对场景驱动创新与创新生态系统两个概念的理解。笔者基于场景驱动创新的已有研究以及创新生态系统的一般结构,提出了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与特征,并尝试分析其创新路径与基本构成。
(一)概念与特征
结合场景驱动创新及创新生态系统的现有研究,笔者认为,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是基于多样化场景需求,以多主体集聚互动,推动底层技术的应用推广与更新迭代而形成的创新生态系统,其结构本质是在关键要素的支撑下有序组合而成的灵活多变的链式网络形态,在不同的生态链条下,非关键要素依托关键要素完成生态位差异化串联,通过多种作用方式,共同为创新生态系统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同时具备技术性和平台性两个基本特征。
- 就技术性来讲,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是由单个或多个创新主体研发推出的底层技术作为基础,通过开源开放,吸引大量其他创新主体参与对其的补充完善、二次创新及落地使用;
- 就平台性来讲,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以公共平台为核心要素,将底层技术开发者与市场主体等进行连接,将技术推广和场景应用的大量需求与在多个场景中创新使用底层技术的迫切需要进行对接,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促成各方共识,形成各要素高效协同、共生共荣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创新路径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兼具正向创新与反向驱动创新两种创新模式的创新路径特点。
从正向创新来看,底层技术研发属于正向创新的突破性创新,即基于突破性技术的创新,可能是那些并非按照公司主流客户需求而进行的创新,也可能是暂时还不能满足公司主流用户需求的创新,需要将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广域连接,通过场景构建、实践与验证,推动实现底层技术的创造性普及应用。
从反向驱动创新来看,市场主体通过在具体场景实践中创新性运用底层技术,获得真实的市场需求,从而推动技术不断更新迭代乃至倒逼其进一步创新进阶,这一过程属于典型的反向驱动创新,即“场景应用→信息反馈→产品改进→适应新需要→倒逼企业技术创新”的创新过程。在正向创新与反向驱动创新两种创新模式合力下,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创新活性不断增强。
(三)基本构成
类比自然生态系统理论,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由创新群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和生态链共同构成(见图1)。其中:
- 底层技术是基础性创新资源,是创新生态系统构建的起点;
- 龙头企业是关键性创新种群,是加速底层技术市场化应用的重要助力;
- 公共平台是生态链核心枢纽,是实现底层技术与龙头企业互利共生的有效链接,也是实现创新生态系统高效运行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通过生态链,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在不同创新种群和创新群落间实现交互,促进生态系统内创新资源流动共享,降低创新成本,最终实现效益最大化。三者在场景实践中相互作用,共生共赢,是创新生态系统形成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
图1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基本构成
三、关键要素的内涵界定及其作用机理
底层技术的可共用性、公共平台的高传导性、龙头企业的强引领性,能够打通技术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链条,显著减少“技无可用”与“无技可施”的情况,在激活市场主体创造力、激发生态系统创新力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一)
底层技术: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基石
1.底层技术的特征
底层技术本身具有基础性、共用性、战略性、相对性等特征,但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足够重视。2018年,美国制裁中兴事件爆发,以ICT产业、科技界、创投圈等为主要群体的大众视野聚焦于以芯片制造为代表的底层技术。中兴事件为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国内各行业的发展敲响警钟,商业模式创新无法代替底层技术创新,依附式研发并不可靠。底层技术与基础研究常被同时提及,被认为是国家科技创新的关键突破口,实现底层技术自主可控才是真正掌握竞争与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如图2所示,底层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技术表述内涵相近,但各有侧重。底层技术兼具其他三者特性,是国家竞争力的深刻体现。其中:
- 底层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均是站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的技术类别,后者具有更广的内涵范围,而底层技术属于基础性的关键核心技术;
- 共性技术能够普遍应用于或未来大范围应用于多个领域,能够为企业和社会带来广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底层技术同样可以赋能国民经济诸多行业发展,但其更强调从国家战略安全、经济发展角度看待科学技术;
- “卡脖子”技术是指长期与其他国家存在较大技术差距且难以在短期内被缩小,依赖国际贸易难以实现技术转移的重要技术,其不局限于产业链条中的具体位置,而底层技术通常处于产业链上游,在国际贸易中一旦被实行进出口贸易封锁,供应链整体将面临被从顶层击溃的风险,产业发展与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均将受到重创。
图2 底层技术相关概念的关系
2.底层技术在创新生态中的作用机理
底层技术是创新生态的重要基石。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底层技术处于基石地位,创新生态的形成、生态群落的互动、生态边界的延展都以底层技术的应用和共享为前提。场景作为主要驱动,以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为导向,一方面创造了巨大的新需求、新机会与新市场,为底层技术的普及提供了基础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衍生与汇聚,加速了底层技术应用共享与市场反馈的过程,实现了新技术迭代升级和产业快速增长。
底层技术是生态群落的创新依托。大量涌现及尚待开发的场景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即面向消费端开展技术创新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在此驱动下,底层技术为不同领域的应用性创新提供了技术依托,创新主体可基于底层技术,根据不同场景下的实际业务需求搭建适宜的技术平台与产品系统,运用新模式新方法推动底层技术规模化创新应用。
底层技术是生态发展的不竭动力。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作为一个兼具开放性与动态性的创新生态系统,底层技术在既有基础之上不断丰富能够为生态系统持续注入活力,形成良性有效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大量现实与潜在的场景需求不仅为底层技术的演进路线提供了具体指引,也助推了底层技术架构下模块组件丰富度的提升。底层技术架构越完善,物质循环越快,能量输入越多,生态创新活力越高,生态系统就能实现健康运转。
(二)
公共平台: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枢纽
1.公共平台的类型界定
当前,学界对于公共平台尚未给出权威定义,根据已有文献对公共平台不同维度的理解来看,公共平台是同时具备通用性、系统性、支撑性及中介性特征的多元主体互动共享的公共社会空间。按照与创新生态系统高度相关的分类逻辑,基于平台连接性质、开放程度、运行载体等分类维度,可以认为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公共平台”是高度开放的综合性虚拟平台。
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聚焦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分类和界定。结合科技创新平台的二维象限模型,以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产业发展目标为视角,公共平台属于第四象限的公共服务型平台,即推动各类资源的优化整合与开放共享,为科技成果转化、赋能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以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技术进步目标为视角,公共平台则属于第二象限的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即围绕产业化与商业化需求开展底层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公共平台在创新生态中的作用机理
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公共平台处于枢纽地位,其作用机理可基于场景技术供给端、场景应用需求端和场景实践环境端3个方面进行分析(见图3)。
图3 公共平台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作用机理
从场景技术供给端来看,研发机构依托其强大的人才实力与研发能力,承担着开展基础研究、为公共平台提供底层技术基本架构的主要角色。在底层技术的实际场景应用中,场景类型的增多及不同场景在新形势下的新变化,对底层技术的完善改进提出了新需求,依托公共平台的高效传导,技术研发方就能够及时准确地以场景需求为导向开展底层技术的深入研究、更新迭代及创新进阶。
从场景应用需求端来看,产业组织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各类场景应用中对如何用底层技术来解决现实问题的需求感知更为敏锐,可借助公共平台的快捷通道及时反馈底层技术市场化方向,加速底层技术按照实际场景需求明确进一步的创新演化路线,并依托公共平台将不断丰富完善的底层技术研发成果应用于各行各业。
从场景实践环境端来看,平台链接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和中介机构。政府在公共平台中,既负责各方主体的组织协调,也承担着底层技术在各类场景开发应用的授权与监管功能。中介机构的参与完善了平台的生态环境,既能够为企业主体在场景实践中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咨询服务、评估服务等,同时也可以共享公共平台所提供的底层技术,扩大创新生态的覆盖范围。
(三)
龙头企业: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引领主体
1.龙头企业的概念与范围
龙头企业是面向终端市场提供完整或整体功能产品与服务,市场份额居同行前列,且符合引领行业价格、引领行业技术创新、引领制度与管理创新3个引领条件之一的企业,其所在市场结构以垄断竞争市场为主,即垄断和竞争因素并存但竞争因素居多的市场。垄断竞争市场是培育创新的土壤:
- 较低的市场门槛减少了企业的前期投入成本,大量市场主体的进入为各类创新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增添了活力;
- 产品异质性使企业可通过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建立起“护城河”,增加产品的不可替代性;
- 一定程度的定价自主性也帮助企业在所选择的赛道上获得更多利润空间,从而增强创新发展的动力与实力;
- 同时,垄断竞争市场避免了过度垄断带来的赢者通吃、竞争不足、创新缺乏的现象。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龙头企业是在垄断竞争市场中通过各类创新不断增强自身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而发展起来的市场主体,是在终端市场带动行业技术创新应用的先行者,可通过行业影响力与带头引领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加速实现技术在产业中的多场景普及与推广,是创新生态实现开放性发展的重要桥梁。
2.龙头企业的平台参与模式
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由于公共平台处于核心枢纽地位,龙头企业以何种模式参与平台建设发展,是研究龙头企业如何在创新生态中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根据概念与特征分析,龙头企业可作为平台创建者、平台互补品提供者、平台使用者的任意角色组合来参与公共平台的运行,平台使用者是龙头企业在创新生态中的基本角色。
平台创建者是龙头企业在创新生态中的特殊角色。龙头企业如具备强大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也可作为平台创建者来提供创新生态所需的底层技术基础。
平台互补品提供者是龙头企业在创新生态中的重要角色。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底层技术基本架构属于平台基本品。龙头企业如具备较高的技术研发实力,可基于底层技术进行二次创新,推出具有行业属性的技术作为平台互补品,并开放给技术实力不足的中小企业使用,从而加速技术在产业中的多场景应用。
3.龙头企业在创新生态中的作用机理
场景驱动创新是面向真实的市场需求,运用商业化机制,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实现的技术突破和商业爆发。龙头企业是场景需求的重要发现者和场景应用的主要实践者与资源组织者。具体来讲,龙头企业可通过技术层、行业层、制度层3个层面发挥其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中的重要作用(见图4)。
图4 龙头企业在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作用机理
在技术层,龙头企业可与各类研发机构共同开展底层技术研发。同时,当龙头企业推动底层技术在行业内实现广泛应用时,将不断获得场景对技术的现实需求,从而通过研发协作实现底层技术更具市场化的迭代升级与创新进阶。
在行业层,龙头企业基于底层技术进行二次创新,能为中小企业在不同场景下实现技术的创新应用形成良好示范,从而加速底层技术广域赋能。
在制度层,一方面,龙头企业可作为中间桥梁向政府部门传递行业对底层技术创新应用的制度需求,同时也可针对实际场景应用所需的技术测试、试点推广等环节向相应部门寻求授权,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应充分发挥其数据优越性与专业性,参与制定行业协会对于底层技术在不同场景下推广应用的相关规则标准,同时接受行业协会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督,尽可能避免出现过度垄断情形。
四、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是没有明显边界的动态开放式生态系统,外部创新种群可以有序自由进入,从而促进创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系统能量的快速流动。与自然生态系统类似,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内的生产者、分解者、消费者功能各异,相互依存,共同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其中:
- 生产者是利用创新资源形成各类创新产出的成果性要素,这里的创新产出不仅指技术创新,也包括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类型;
- 分解者是能够促进创新产出应用速度与广度提升的中介性要素;
- 消费者则是在分解者作用下,最终完成创新产出价值实现的应用性要素。
在创新生态系统的不同生态链中,各要素的角色与生态位或有差别。
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来看,需求和技术是经济社会进步的两大核心驱动力,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正是以需求和技术为双导向,集聚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资源共享中开放竞合,以场景为载体加速实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创新突破,不同场景下创新生态系统所需的底层技术类别与创新主体作用有所差异。笔者通过逻辑归纳,总结出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以“双向融合、多链支撑”为共性特征,以目标驱动机制、创新引领机制、协同治理机制为主要内容。
(一)
基础链——目标驱动机制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以“底层技术—公共平台—龙头企业”的强联结关系为基础,在场景实践中实现了从技术成果创造到规模化推广应用、从发现创造新需求到技术更新迭代两大目标的双向驱动融合,这是创新生态系统运行机制的关键内核。
具体来讲,一方面,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发机构以生产者角色,在资金支持以及人才资源、基础设施资源等创新资源的助力下,合作研发出底层技术基本体系;公共平台在与市场主体、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的紧密与广泛链接下,为企业进行底层技术应用的场景构建、任务设计与具体实践提供了“试验田”,提高了技术成果转化质量与效率,为推动技术在高适用度要求下大范围推广普及做出贡献,完成分解者核心任务;龙头企业作为主要消费者,依托公共平台提供的便利条件,通过挖掘现有场景新需求或积极构建新场景使底层技术走向市场化,同时以其强大的行业影响力推动产业链共同实现底层技术的多场景应用,降低生产、运营及管理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发展升级(见图5中链条①)。
例如,三一重工作为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在毫米波雷达、多重传感器等底层技术的“全副武装”下,打造出全球第一台5G电动智能重卡,并完成了L4级无人驾驶级别自动驾驶路测。测试路段包含交通信号灯、上下匝道、出入收费站、车辆变道等典型场景,最终在各方协作下实现了“人、车、路、云”等交通要素的有机结合。这是全球第一个“5G+自动驾驶+电动化”应用落地的案例,为智慧物流、自动驾驶等产业的发展迈出重要一步。
另一方面,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在场景开发和技术应用过程中不断深化对底层技术的理解,同时以数据为主要形式获取市场对底层技术的真实需求;公共平台在场景实践的试错容错反馈机制下,将不同场景对底层技术的精细化需求进行归总并快速传导;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的技术研发方依托公共平台获得市场一手数据的基础上,更为精准地把握底层技术未来的研发方向,从而推动实现更有价值的技术创新进阶(见图5中链条②)。“长安链”作为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块链技术生态,其蓬勃发展是通过不断满足大量场景应用中对技术提出的新需求来实现的。
如在供应链金融场景实践中,面对大规模区块链网络交易性能瓶颈,“长安链”推出基于RISC-V开放指令集定制设计专用处理器内核的区块链专用加速芯片,并以此为核心打造超高性能区块链专用加速板卡,经过全面实测,可将区块链数字签名、验签速度提升20倍,区块链转账类智能合约处理速度提升50倍,在保障隐私安全的基础上确保交易支付畅通无阻。
(二)
延伸链——创新引领机制
由于场景构建与技术应用试 验具有试行成本高、协作难度大等特点,中小企业大多并不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资金实力。龙头企业资源调配与成本承压能力强,依托公共平台提供的底层技术基本框架,在场景实践中经过反复试验,能够以技术的二次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弥补底层技术到市场化应用之间的鸿沟,为中小企业应用底层技术提供新路径。百度“飞桨”作为人工智能技术开放共享的知名平台,为联结大企业资源优势,推动产业链创新,发起“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联合赋能计划”。恩艾仪器是全球自动化测试、测量及数据分析领军企业,其借助百度“飞桨”深度学习平台开发的AI算法模型,结合自身ADAS数据采集和控制系统,在智能网联汽车图像识别场景中经过多次试验完成了技术创新,开发出更高效的智能数据采集系统,为更多场景的图像识别创造了新可能。
在龙头企业的创新引领下,中小企业节省了场景开发与技术应用试验的时间与成本,可直接使用搭建成熟的场景和经过市场验证的创新成果,同时在金融机构、技术咨询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方所提供的资金与解决方案支持下,集中其优势资源投入到商业模式创新或流程创新中,实现底层技术在新场景下的创新应用与加速推广(见图5中链条③)。在这条生态链中,龙头企业不再是消费者,而成为具有创新产出的生产者,中介机构则以分解者的角色加速创新产出的实际应用,中小企业作为消费者完成了技术二次创新成果的价值实现。
(三)
环境链——协同治理机制
在技术的多场景创新应用中,为促进产业发展与监管规范相协调,需要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的积极性,以协同治理的方式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撑生态系统 稳定发展。政府部门作为制度创新的生产者,可以首先以试点意见的形式出台场景开发与技术应用的支持政策与规则标准,并为底层技术的场景试点应用进行协调与行政授权。龙头企业和相关部门依据文件规定开展紧密协作,缩短场景应用测评时间,并将试验过程中的真实制度需求通过公共平台反馈到政府部门。在此基础上,政府发布正式制度文件,为场景应用提供政策指引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同时,也对创新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从而避免过度垄断、竞争受限等情形;创新生态系统各方主体按照制度要求落实执行,共同推动创新生态系统目标、功能实现和健康有序运行(见图5中链条④)。
图5 基于关键要素的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
五、构建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路径建议
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以底层技术、公共平台、龙头企业为关键要素,为加快构建场景驱动创新生态系统,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积极营造创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三者高效协同、共同发力。
(一)
转变政府职能,以共建共治共享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自主创新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应充分调动生态链上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协同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
首先,政府应明确自身定位,逐步由主导型、引领型政府向服务型、引导型政府转变,改变以往“自上而下”的单一领导模式,与其他创新主体形成多维、多向交互合作共治的模式。
其次,在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初期,政府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在充分保障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各创新主体进行有力协调;同时,政府应不断强化服务力度,以满足各创新主体的多元化实际需求为立足点,提供优质、周到、快速、精准的服务,如场景实践中所需要的技术应用测试行政授权,营造创新生态系统服务新环境。
(二)
明确技术领域,优先攻关通用特征显著的关键技术
为在强化示范推广效应的同时撬动更大经济价值,应注重对开放共享特征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底层技术进行优先攻关。
一方面,从国家整体来看,应坚持将加强基础研究和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瞄准具有重大战略需求与庞大市场需求的技术领域,如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自动驾驶与生物医药等,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争取更多“从0到1”的突破性成果,提升核心技术国际竞争力,同时为全面赋能产业发展升级打好基础。
另一方面,从不同区域来看,应结合自身创新资源禀赋优势与产业基础条件,有针对性地选择能够更好与现有产业相融合、更广泛适用于成熟场景的技术领域进行重点突破,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三)
搭建创新平台,开放引导创新主体与创新资源集聚
公共平台能够带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与中介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广泛集聚,促进创新资源围绕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优化配置,进而逐步构筑多边、开放、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
第一,应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建立平台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公共平台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未来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灵活性与约束性兼顾的平台规则,加强各创新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
第二,应推动开放创新,提升平台技术研发水平。一方面,通过建立覆盖、横跨多个区域的公共平台协同合作网络,改变各区域平台孤军奋战的现象。另一方面,可以鼓励平台成立开源社区,对底层技术进行开源开放,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降低边际成本,充分调动技术爱好者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社区协作机制进行思想碰撞,激发技术创新,引领新一代通用技术发展。
第三,应注重技术落地,提高平台的场景实践组织能力。一方面,可以积极引入大量不同领域的市场主体加入平台,另一方面,可以对接好政府服务、金融服务与中介服务,为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开展场景实践提供便利条件。
(四)
培育领衔主体,鼓励大企业发挥融合创新引领优势
为快速实现技术市场化应用与全面赋能产业发展升级,我国应充分发挥各行业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融合应用方面的引领作用。
一方面,要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场景设计开发与实践,开辟新技术市场化应用的成熟道路,并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技术应用理念、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帮助其深化技术融通思维、提升技术对接能力,推动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如龙头企业通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典型场景,促进提升产业链整体智能化水平。
另一方面,要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资金与技术实力,积极承接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底层技术研发并积极开展二次创新,打造更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创新技术产品,在降低中小企业新技术应用门槛的同时,为其依托现有技术创新产品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与流程创新创造条件。
项目来源: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财政项目“数经所改革与发展专项——场景驱动北京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研究”(1420238669KF001-03);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财政项目“数经所改革与发展专项——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研究”(1420238669KF001-02);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萌芽计划”“京津冀数字经济时空差异与空间联系结构特征分析”(0420239352KF001-14)
本原载于《科技智囊》2023年第6期 作者:李诚、李珊、张彦军,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