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联邦机构从中帮助本国小企业发展有不少细分的子项法律,其中有为小企业预留合同份额的规则,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计划和法律体系,我国政府采购法虽然也从美国法律中移植了“政府采购预留”的概念,但始终没有法律层面上的任何计划和具体规则。我下面具体讲解的《美国小企业的种子计划》系列稿件,均属于联邦政府采购的预留计划,换言之,这方面的项目完全限制美国大企业的参与和竞争,美国法律仅允许符合北美行业分类系统规模标准的小企业参与,尤其是鼓励支持满足资格条件的女性拥有的小企业参与竞争。
1
种子基金周
美国种子基金周序幕将于2023年5月15日拉开,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将举办2023年美国种子基金创业博览会——展示美国创新企业,这些企业定义了对美国经济繁荣、全球竞争力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技术前沿,涵盖14个关键技术领域:1.生物技术;2.量子科学;3.未来一代无线技术;4.先进材料;5.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及其自治管理;6.集成网络系统;7.微电子;8.空间技术;9.可再生能源的产生和存储;10.高级计算和软件;11.人机界面;12.定向能源;13. 高超音速;14.综合传感和网络。凡是满足参加条件的美国初创企业在2023年4月5日至16日竞争期间中选后,将在2023年创业博览会展示他们通过美国种子基金开发的技术。今年的竞赛向专注于前述14个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初创公司开放,包括生物技术、量子科学、人工智能(AI)、空间技术、可再生能源和高超音速。
种子计划
我国200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也有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条款,但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具体的规则和相应的实施机制。尽管这几年国内官方媒体宣传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力度很大,但我们一直是只打雷不下雨。
美国联邦政府层面扶持小企业有两个庞大的种子计划,即小企业创新研究(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让(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STTR)计划,也被称为“美国种子基金”计划,其使命是通过将联邦研发基金投资于美国的关键优先事项来支持科学卓越和技术创新,以建立一个强大的国民经济。
美国SBIR/STTR计划是竞争激烈的计划,联邦政府鼓励国内小企业参与具有商业化潜力的联邦研究和研发(R/R&D)。通过一个有竞争力的基于合同授予项目的计划,SBIR和STTR使小企业能够积极探索其技术潜力,并激励小企业从其市场化中获得巨额回报。通过将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纳入国家的研发领域,高科技创新得到了刺激,美国在满足其特定研发需求时获得了创业精神。
这两个SBIR和STTR计划系美国最大的小企业早期研发资金来源,通俗地来说,只要美国的弱势群体有独特的想法和灵感,小企业希望将设想付诸实施,计划创业可又没有私人资本的背景下,联邦政府会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提供早期的少量的公共资金帮助小企业将自己的构思和愿望付诸实践。
携手11个机构
无独有偶,或许是巧合,也是2022年5月,我看到我们国内媒体《经济日报》发表的稿件《十一部门展开“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该文介绍了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的观点,《携手行动》通过部门联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据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简称《携手行动》)。
《携手行动》认为,创新是融通的灵魂,如何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官方建议,要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推动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专利布局、绿色发展等方面推动大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合作。
在撰写本系列稿件之前,本人专门查阅了我国前面所说的“携手行动计划”,已经有两年时间了,似乎还是缺乏相应的规则和机制,国内这11个机构依据什么样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帮助中小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依照什么样的法定程序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或为弱小企业提供发展的“种子基金”,各个部门的运行程序和监管体系以及互动规则是怎么样展开的,我国中小企业在十一个部委的“携手行动”之下,得到了怎样的公平、快速的发展机会,我通过互联网的公开渠道,似乎都没有查找到相应的确切的答案。
美国的携手行动
为了帮助和支持美国小企业从事研发,并获得早期的种子投资,根据《1982年小企业创新发展法》(the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Development Act of 1982)的规定,国会创建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并在同一年由美国国防部、农业部、商务部、教育部、环保署、能源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等十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共同参与,以开发吸引、激励和赋权美国小企业和社区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包括专注于女性创办的实体、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亚裔美国人、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服务不足的农村人口等社会弱势经济群体创办的公司。
自1982年以来,美国政府11个部门每年共同支持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超过40亿美元的联邦研发资金,这些小企业创新研究资金已经将美国小企业的无数想法从微小的火花转移到了变革性技术。去年是一个特别值得记念且有特殊历史意义一年,因为“种子计划”已启动40周年,表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携手11个联邦机构,共同走过了不平凡的漫长岁月。
SBIR计划的目标
SBIR计划立法的主要目标是:刺激技术创新;使用小企业来满足联邦研发需求;促进和鼓励社会和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小企业,以及51%由女性拥有和控制的小企业参与技术创新;增加私营部门对联邦研发创新进行商业化,从而提高小企业的竞争力、生产力,并使国家经济获得增长。
美国自1982年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开始以来,该计划的重点和框架各不相同。例如,SBIR计划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要求评审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应用程序的商业潜力。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还被设定为具有商业化潜力的早期研发的种子资本,通过固定价格合同授予的规模与私营部门的天使投资相当,并表示接受更大的风险来支持联邦机构的任务。
STTR计划的目标
在SBIR计划进行十年后,美国又出台了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该计划系以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为蓝本,由《1992年小企业技术转让法》(the 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 Act of 1992)作为试点计划设立。
研发预算在10亿美元或以上的政府机构需要预留出这些资金的一部分来资助小企业技术转让活动,但其目标是通过小企业公司的创业精神来促进研究机构开发的技术转让。
STTR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小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研发,刺激和促进科技创新,促进小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转让,通过随后对这两个计划进行重新授权,国会继续扩大和发展这些计划。
例如《2011年SBIR/STTR重新授权法》第一章的规定:重新授权SBIR和STTR计划,修订《小企业法》,在2019财政年度重新授权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第102节规定:指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建立一个技术处,以执行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主管分配的监督、报告和公共数据库职责。第103节规定:从2013财政年度到2023财政年度,每年增加0.1%,参与的联邦机构校外研究预算中用于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活动的百分比。要求国防部和能源部将增加的金额用于其部门的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小企业创新研究第二阶段合同授予下开发技术的准备水平。第104节规定:从2013财年到2017财年,每两年将STTR下的预留分配从0.3%增加到0.6%,将该百分比提高0.1%。第105节规定:对于SBIR和STTR计划,小企业单个合同授予水平从:
(1)参与第一阶段的10万美元提高到15万美元;
(2)参与第二阶段的75万美元提高到100万美元。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根据通胀情况调整合同阈值比例,从每年至每五年对此类合同授予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合同授予规模超过既定准则50%以上,则禁止机构颁发SBIR或STTR合同授予决定,并要求参与机构保留超过此类准则的合同授予的特定信息。
第106节规定:允许获得以下合同授予的小企业:
(1)从一个机构获得SBIR合同授予项目,只要每个机构的负责人确定相关合同授予的主题相同;
(2)在SBIR或STTR计划下获得任何一个计划下后续阶段的合同授予。第107节:要求联邦机构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进行第二阶段SBIR和STTR建议提交书的采购,无需任何邀请、预筛选、预选或预选过程。
第108节规定:授权国家卫生研究院院长、能源部部长和国家科学基金会会长在通知政府责任署署长和国会小企业委员会30天后,通过有竞争力的、基于业绩的程序,将各自SBIR资金的25%授予由多家风险投资公司拥有多数股权的小企业。允许其他联邦机构将其SBIR资金的15%授予此类小企业。
合同授予三阶段框架
SBIR和STTR计划都有三个不同合同的授予阶段。各联邦机构根据小企业资格、创新程度、技术价值和未来市场潜力进行资助。
获得固定价格合同资助的小企业随后开始一个三阶段的研发计划。依照美国法律,联邦政府十一个参与机构必须通过以下统一的三个阶段的合同授予程序为研究或研发颁布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合同授予决定:
(1)第一阶段的固定价格合同授予,尽可能判断、评审、确定看起来具有商业潜力的想法的科技价值和可行性。这第一个阶段的合同授予程序系是概念阶段。它持续六到十二个月,支持探索一个想法或技术的独特价值。
SBIR/STTR第一阶段授予合同金额通常为50,000美元至25万美元,小企业创新研究合同为期6个月;而小企业技术转让合同为期一年。
(2)第二阶段授予的固定价格合同,第二阶段的目标是继续第一阶段启动的研发工作,满足特定的计划需求并展示商业应用的潜力。
SBIR和STTR第二阶段授予固定价格合同金额通常为75万美元,可能持续长达两年时间,并根据第一阶段合同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扩展。在此期间,进行研发工作,提升第二阶段项目的科学和技术价值和商业潜力。通常,只有第一阶段的中选供应商才有资格获得第二阶段的固定价格合同。
(3)进入第三阶段,系第二阶段创新从实验室进入商业市场的时期。第三阶段的合同授予,由SBIR和STTR计划资助的研究或研发的商业应用由非联邦资金来源予以资助;或者供联邦政府使用的产品、服务或进一步研究由SBIR和STTR计划的非联邦资金来源予以资助。换言之,到了第三阶段,没有小企业创新研究基金支持第三阶段的合同。
《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8章规定了SBIR和STTR合同授予的最高美元金额上限,超过该上限,联邦机构必须申请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批准的豁免。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应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调整固定价格合同阈值的最高美元金额。调整后的上限对调整日期当天或之后发布的所有采购和相应主题有效。
联邦各机构可以相应地修改其征求建议书和其他项目文献。联邦机构有权自行决定以低于最高金额的价格颁发合同授予决定。经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批准,在调整日期或之后发布主题的采购、授予或修改合同授予之前,各机构可以超过特定主题的这一上限。
截至2022年10月,联邦各机构可以颁发第一阶段固定价格合同授予决定,包括修改,合同价格最高295,924美元,第二阶段授予的固定价格合同,包括修改,最高可颁发1,972,828美元的固定价格合同,而无需寻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批准。任何超过这些水平的合同授予决定都需要豁免。
美国SBIR之父
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系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创新计划,截至2019财政年度,美国具有创新意识的小企业已获得超过179,000个合同授予决定,总额超过543亿美元。当人们日益享受SBIR/STTR计划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时,人们自然会经常想起SBIR之父——罗兰·蒂贝茨(Roland Tibbetts)。
尽管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监管SBIR和STTR计划,涉及研究和开发,预算为1亿美元或更多的支出,但联邦政府两大计划均非小企业管理局创建,而是源于联邦政府另一个机构。SBIR和STTR计划现在每年预留出22亿美元,用于支持美国小企业开发的尖端技术的融资。40年前,对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如果没有关键制定者、政治家和立法者的支持,美国政府不可能认识到联邦机构参与高风险技术研发的必要性,也不可能协调这样如此一个庞大的网络。
当罗斯福总统在1944年签署《退役军人权利法案》使之成为法律时,SBIR计划的创始人蒂贝茨亲身经历了政府计划如何对个人发展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蒂贝茨曾是美国陆军航空兵的一名杰出中尉,由于《退伍军人权利法》的好处,他能够在波士顿大学完成本科学位,然后在哈佛大学完成MBA学位。
在积累了近20年的企业经验后,包括担任两家小型高科技公司的副总裁,蒂贝茨于1972年被任命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United States)的高级项目官员。
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非常担心美国在日益全球化的时代失去了竞争力。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小企业在创新和创造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正是在这一时期,汇聚了一些值得人们永远记念的关键人物。这其中,影响最大也是长期被公认为“SBIR计划之父”的蒂贝茨,他当年被称为任务大师,具有磨练的本能。作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一名项目经理,蒂贝茨有着良好的直觉,能够实现潜在的改变游戏规则的项目。他还认识到小型高科技企业对经济的重要性,并观察到它们在寻求联邦研发资助时面临来自其他接受者的激烈反对。
时任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也认识到了小企业在美国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在20世纪7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作为参议院劳工和公共福利委员会、国家科学基金会小组委员会的主席,不知疲倦地支持国家科学基金会对合格小企业的研究。肯尼迪继续提出不同的建议来增加预算中用于小企业的比例。
最后,一旦国家科学基金会认识到对小企业持续支持的需要,基金会在1977年制定了SBIR计划。除了参议员肯尼迪之外,SBIR计划的大部分立法支持都直接归功于阿瑟·奥伯迈尔和朱迪思·奥伯迈尔的工作。
早在1970年,阿瑟·奥伯迈尔就在美国国会作证,讲述了小公司的研发工作在与政府打交道时面临的挑战。他还和肯尼迪一起游说最初的1974年国家科学基金会授权法案,该法案在罗兰·蒂贝茨设计的国家科学基金会第一个SBIR计划中得以实现。
蒂贝茨设想了一个三阶段结构,以促进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研发,并推动它们实现其商业潜力。蒂贝茨认为,这些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应用,在将政府研发转化为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刺激了总体经济增长。
在1977年选出的第一阶段授予合同的42个项目和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21个项目中,一家公司发现了囊性纤维化基因并完成了人类基因组图谱,一家小型语言理解公司(当时为微型计算机公司MicroComputer),成为赛门铁克,一家高风险公司当时是关联技术公司(Relation Technology Inc.),成为数据巨头安格尔公司(Ingres Corporation)。
在1978年向国会委员会建议国家科学基金会SBIR计划时,阿瑟奥伯迈尔声称这个计划“可能……本世纪科学和技术领域最重要的政府计划”。
由于国家科学基金会SBIR计划的成功,1979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得出结论,SBIR计划应向所有涉及研究的政府机构灌输,以鼓励美国的创新和技术研发。肯尼迪参议员是小企业的狂热支持者,他率先制定了政府范围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他和其他立法者,呼吁联邦政府每个预算超过1亿美元的机构建立一个仿照蒂贝茨的国家科学基金会SBIR计划。
在1980年白宫小企业会议上,阿瑟奥伯迈尔说服了大多数代表支持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在克服学术界的抵制后,里根总统于1982年签署了一项政府范围的SBIR计划,使之成为法律。
迄今为止,美国的SBIR计划已发布7万项专利,诞生了近700家上市公司,以及吸引了大约410亿美元的风险资本投资。
2
Entrance to the 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Building
蒂贝茨奖的设立
自美国国会创建SBIR计划,在长达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已成为美国最大、最全面的小企业在公共研发领域的资助计划。SBIR计划和相关的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小型和年轻企业是新想法新创意的重要来源,为技术创新、生产力提高和随后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根本基础。通过让合格的小企业参与国家的研发工作,通过SBIR/STTR进行融资、刺激了创新技术的发展,并帮助联邦机构实现其使命和目标。
为了记念“SBIR之父” 罗兰·蒂贝茨(Roland Tibbetts)对SBIR/STTR计划的重大贡献,美国政府在1996年设立了蒂贝茨奖,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通过蒂贝茨奖表彰那些体现SBIR/STTR计划精神和意图的公司、组织和个人。蒂贝茨奖不仅表彰、庆祝了小企业的成功,还帮助联邦政府记录了SBIR/STTR资金带来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
美国第一次的蒂贝茨奖颁发典礼是在1996年,一直延续至今,每年会有许多因SBIR/STTR计划而获得成功的小企业赢得蒂贝茨奖,通过探索小企业的成功故事数据库或回顾著名蒂贝茨奖获得者,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小企业的更多信息。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创新研究网,我们能看到每年十一个联邦机构资助SBIR/STTR计划而使得各个领域在SBIR/STTR成就方面表现特别出色的公司、组织和个人进入SBIR/STTR的名人堂以及受到表彰的蒂贝茨奖获得者的名单。
著名的蒂贝茨奖颁发给那些促进SBIR/STTR计划的使命和目标的自然人和小企业:刺激技术创新。与小企业合作,满足联邦研发需求。鼓励多样化参与创新和创业。增加私营部门对联邦研发成果的创新进行商业化。通过小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研发促进技术转让。
对于蒂贝茨奖的提名,任何人均可以提名SBIR/STTR系统中的公司或组织获得蒂贝茨奖。这些奖项颁发给那些利用SBIR/STTR投资或帮助他人这样做的人,其方式产生了可衡量的影响,并展示了SBIR/STTR计划的精神和使命。自我提名是可以接受的。对公司如何利用SBIR/STTR投资和计划来刺激技术创新,产生业务影响,并刺激经济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利益和/或国家科学和研究进步。此类别的蒂贝茨奖,接受自我提名。对组织进行评审,包括影响、创建支持性生态系统、与代表性不足的团体的成功、创新和成功的举措、SBIR/STTR计划的宣传和可持续性。蒂贝茨奖的提名过程, 蒂贝茨奖的获得者系依照各专业评委小组的建议选出的。颁奖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收件人,并在夏季宣布蒂贝茨奖以及在SBIR名人堂获奖者名单。
成功者的故事
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客服技术公司(KCF Technologies)
由美国空军、海军等国防部门的机构提供融资协议的客服技术公司(KCF Technologies)在第三阶段取得了2亿美元的成功。
客服技术公司(KCF Technologies)的智能诊断(SmartDiagnostics®)系列创新无线传感器产品可为工业设备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预测性维护,这些设备可以在从能源到国防等各个行业的移动部件中找到。
智能诊断(SmartDiagnostics®)具有时间序列和频谱分析,强大的报警和通知功能,多层次结构,可以轻松容纳具有数千个测量点的安装,以及允许将机器健康数据传递给一系列软件的开放接口,用于维护和可靠性程序。内置行业标准通信协议支持,利用达特无线-客服(DARTwireless-KCF)的高能效无线协议,经过优化,可以在非常小的功率预算上传输完整的动态振动频谱。
自2000年以来,客服技术公司开发了新技术,将其推进到优化工业制造的商业产品中。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授予合同投资这些创新的机构为公司的蓬勃发展和成长奠定了基础,其巨大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成功参与了SBIR/STTR计划。SBIR/STTR的参与使客服技术公司具有独特的地位,以实现私营部门对新技术的商业化。客服技术公司体现了SBIR计划的使命,即通过将联邦研究基金投资于美国的关键优先事项,以建设强大的国民经济,来支持科学卓越和技术创新。
上游石油和天然气井站点使用客服技术公司技术来监测压力泵设备,提供对关键性能指标的持续远程监控,通过简单、用户友好的界面跟踪设备的运行健康状况——包括对专家和新手用户的宝贵功能。为了与美国陆军部合作,客服技术公司开发了一系列假肢和矫形技术,以支持改进受伤士兵的功能,并于2006年开始了STTR项目。
2015年,客服技术公司的自供电无线传感器技术与西科斯基和洛德公司合作,开始采购CH-53K直升机。传感器安装在主转子间距链节上,以监测转子结构的应力,并传达给先进的健康使用监测系统(HUMS)。
从负载中获取能量为传感器供电,从而实现电池和无线监控。由于每架直升机在飞行条件下都会遇到操作差异,因此可以根据特定需求安排维护。智能诊断(SmartDiagnostics®)的产品销售始于2012年,年均增长率为 148%。因此,该公司在第三阶段取得了2亿美元的成功。该公司与国防部、学术界和商业市场的行业合作伙伴建立了良好的第三阶段合同记录。如今,该公司90%以上的收入来自商业销售。公司基于预测状态的维护不仅提高了生产力,还提高了无数行业数百万美国工人的安全性。该公司认为,作为物联网的 一部分,无处不在的无线传感器将继续为每个制造业带来巨大利益,并将决定制造业在数字时代是“下沉还是游泳”。这家公司的网址:www.kcftech.com
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超视公司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网于2021年9月8日发布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超视公司(UltraVision Corporation)在第三阶段获得成功的业绩和影响。超视公司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固定价格合同均系由联邦政府十一个携手机构之一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及其所属机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提供资助,而到了第三阶段,超视公司赢得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资金。超视公司超越了行业标准的乳房X光检查,引入了一种正在申请专利的超声波方法进行乳腺癌筛查——这可能会减少与筛查相关的疼痛和成本,同时增加八分之一的美国妇女一生中被诊断的早期和频繁筛查的机会。
乳腺癌是美国女性中第二常见的癌症,每年诊断出超过245,000例。据统计,八分之一的女性会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候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乳腺癌可以通过乳腺组织中微钙化簇的可视化来检测,目前,唯一被接受的方法是使用电离X射线辐射的乳房X光检查,这需要压缩乳房,这可能是痛苦和创伤性的。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的超视公司开发了一种通过他们称之为CA-Mode模式的非压缩超声波方法来鉴别微钙化的新方法。CA-Mode在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的资助下开发,可以通过超声波可靠地可视化微钙化——这是乳房X光检查的无辐射替代品。CA-Mode可以只将微钙化显示为彩色点,带或不带融合的B-Mode形态图像,只强调微钙化颗粒。癌症只能通过活检和组织学来确认-要进行活检,必须可视化微钙化,以引导针头在微钙化的位置进行取样。到目前为止,X射线乳房X光检查是唯一可以看到微钙化的可靠方法,它用于一个称为立体定向活检的过程,在使用大直径针头时耗时、昂贵且痛苦。CA-Mode模式超声波现在可以在相对无痛、更快、更简单的手术中用更薄的针头将核心活检引导到微钙化。由于超声波也能很好地观察周围的软组织,病变边界也可以更好地评估。超视公司获得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多项SBIR资助,使其算法得以开发,以实现所有当时已知的超声波模式,将其设计成单个大型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基于此,超视公司不仅成功商业化,而且继续构建高效成像算法。超视公司还利用国立卫生研究院 SBIR的资金开发用于癌症血管生成成像的光声学和用于成像癌症硬度的弹性成像的光声学。其他扫描仪已被商业化,用于扫描小鼠、移植后血流手术和神经扫描。超视公司在第三阶段筹集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资金,2019年的销售额为100万美元。2019年,该公司收到了50多个系统订单,预计2020年将有300多个订单。超视公司开发了其护理点扫描仪系列,并雇用了13名核心员工以及大量独立销售人员。超视公司还发现,国立卫生研究院 SBIR计划提供了一个简化的框架,该公司可以使用该框架与包括大学在内的专业研究机构建立伙伴关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流程还使得该公司将市场需求分析到超出正常商业分析的深度,这不仅在研发过程中,而且在新技术的商业化方面都带来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好处。
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Vita Inclinata公司
企业总部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的Vita Inclinata公司在其初创的第一和第二阶段由美国空军和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提供资助,而到了第三阶段获得巨大成功,估值超过1.5亿美元。这家小企业因直升机无法安全营救一名心脏骤停的朋友而遭受悲惨和不必要的生命损失。如今,该公司在国防部和世界各地提供负载稳定性系统,将人们带回家。
2009年,Vita Inclinata创始人Caleb Carr和他的团队看着一位朋友死于心脏骤停,因为试图营救他的直升机无法安全到达他。Vita着手解决这个系统问题,并开发了Vita的负载稳定系统(LSS)。LSS平台是一种主动悬挂式负载稳定装置,可解决全球直升机和起重机市场有效载荷稳定性的不足问题。在高层次上,LSS感知环境,通过Vita的专有稳定算法融合数据,然后阐明高性能电动管道风扇,以抵消悬挂式提升机或吊索负载电缆经历的所有运动。如今Vita正在为军事搜索和救援以及直升机外部货物、任务集配置解决方案。Vita的LSS有三个不同的迭代,每个系统都特定于任务集:LSS® Hoist Rescue(LSS-HR)、LSS® Litter Attachment(LSS-LA)和LSS® Sling Load(LSS-SL)。LSS-LA集成到任何带有脊底的救援篮中,LSS-SL连接到吊索负载或起重机操作期间使用的当前钩子上,然后为系统底部提供相同的连接点;LSS-HR为第一反应者和患者提供完整的旋转和摆动控制。Vita的LSS由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资助开发,提供自主旋转和摆动稳定,有助于提高任务运营范围和性能,并提高任务安全和意识。自引入起重机以来,起重机摆动一直是一个假设的危险,由于直升机起重机操作中的摆动和旋转,每天有24人死亡或受伤。吊索装载操作导致的毁坏货物也增加了数百万美元的成本。任务安全的提高可以减少飞行员和操作员的负担、工作量和压力,并减少整体暴露和任务时间。LSS与设备无关,每个飞行小时可节省多达8分钟的时间。自2018年SBIR的首次努力以来,Vita已经筹集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资本,估值超过1.5亿美元,确保了与空军、陆军和世界各地的17个不同国防部单位的客户关系。自2018年以来,Vita已从零带薪员工发展到28名员工,预计2020年将员工人数翻两番。通过利用SBIR计划,Vita也成功渗透到石油和天然气以及建筑市场。2009年,Vita诞生于悲惨和不必要的生命损失——今天,公司每天都在构建技术,让人们回家!
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后院天才”公司
第一阶段的合同和第二阶段的合同均由联邦政府十一个机构之一的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提供资助、位于美国密歇根州安娜堡的一家公司“后院天才”(Backyard Brains) 开发了教育技术,通过动手研究和开源工具,允许将先进的神经科学研究用于6-12年级的教育项目。这家公司在第三阶段获得成功,得到1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虽然据报道,世界上有20%的人患有无法治愈的神经系统疾病,但K-12教育中没有教授神经科学——这可能会扼杀该领域的未来兴趣和创新。作为密歇根大学的神经科学博士生,联合创始人Tim Marzullo和Greg Gage试图通过一个实验来改变这种情况,与中学生讨论神经科学。他们很快意识到,如果不展示像他们研究实验室那样的令人信服的实验,就无法激发孩子们的理解。因此,他们在2009年创立了Backyard Brains(BYB)-使用现成的电子产品和现成的产品来创建工具包,让孩子们在更早的时候学习神经科学。学生现在可以使用简单的齿轮和移动设备进行类似的实验。BYB的教育技术允许通过一套开源工具在6-12年级的课程中使用先进的神经科学研究,这些工具适合业余爱好者和教室,这些工具的工作方式与研究级设备完全相同。该公司专注于动手实验和电生理学。在过去的10年里,BYB培养了大量业余DIY神经科学家,他们积极参与课堂研究,并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他们的工作,其开创性工作得到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神经科学学会的融资协议的认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和通过研究所提供的其他计划为该公司成功将其产品商业化提供了资金和指导。产品销售缓慢,直到有了SBIR补助资金使BYB从一个小型外展项目发展到一家成功的神经科学教育技术公司。现在有超过10,000所学校和大学在使用其装备,BYB体现了SBIR计划的目标。BYB正在为学生提供进入神经科学研究的管道——并在此过程中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2011年,BYB获得了国家心理健康研究所(NIMH)SBIR补助款,使该公司能够开始扩大其研究和产品开发工作。基于开发的技术,BYB被要求在2012年的TED舞台上演讲。它的第二次TED演讲推出了该公司的人机界面,由SBIR资助。人与人界面是一个耸人听闻的电生理学演示和实验,它激励了数百万人更多地了解我们大脑和神经系统中的电。当老师们观看公司的会谈时,他们开始看到课堂上可能发生的事情,销售额也增长了。通过SBIR融资使该公司能够雇用优质人员并开发流程,以高效、经济实惠地开发和商业化新产品。如今,在过去的三年里,BYB的年销售额已增长到100万美元,其热门视频的浏览量已超过3500万。此外,该公司已经生产和销售了2万多个工具包,并创建了50多个免费实验——有600多万独立访客——使学生和教育工作者能够在课堂上进行真正的动手神经科学。
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摇滚舞步公司
总部位于缅因州的摇滚舞步(RockStep)公司希望通过其软件即服务(SaaS)攀爬产品(Climb)帮助提高药物进入临床试验的成功率。该公司正在通过科学合作和数据平台对人类健康研究进行变革,这有助于加快研究速度,并更快地为患者提供治疗和治愈方法。体内研究和药物发现领域的目标不断攀升,这些领域一直饱受数据混乱和运营效率低下之苦。尽管这种类型的研究是技术性的、复杂的和精确的,但是用于获取这些关键数据和管理研究的工具却是一点也不复杂。体内研究人员使用电子表格、活页夹、纸笔记录、项目管理系统和数十种其他不同步信息的数字工具拼凑而成的流程和工具。这就是为什么数据科学家估计80%的时间都花在争论数据上。攀爬产品在所有团队和活体研究过程的每个步骤中汇总、协调和交付所有这些关键数据。它可以在所有现代设备(台式机、平板电脑和移动设备)上运行,允许团队成员全天候访问和洞察数据,并提供自动电子邮件提醒和短信通知。旨在揭示人类痛苦的原因和找到治疗方法的实验变得越来越复杂。疾病的治疗,如糖尿病、癌症和神经退行性疾病,通常需要用复杂的药物递送系统和动态剂量方案靶向多个基因途径。因此,临床前药物测试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管理,也越来越难以在患者临床试验前证明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在小企业创新研究 (SBIR)资助开发的攀爬产品发布之前,用于管理实验室操作和大量数据的工具包括一系列通用产品,如电子表格和使用过时技术构建的遗留工具。攀爬产品目前正在通过托管在安全的全球云基础设施上的单一平台转变人类健康研究,该平台专为临床前体内研究而设计。借助攀爬产品,研究团队可以利用最先进的工具跨地点和时区进行协作,这些工具可以组织他们的工作和数据,并为研究项目经理和科学家提供实时意识和对实验室操作的更好控制。
对于RockStep而言,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国家普通医学科学研究所(NIGMS)提供的指导、专业知识和见解是无价的。从审查申请和确认转变生物医学研究工作流程的需求,到设定RockStep的战略方向和帮助打开市场大门,NIH在获得这一关键市场立足点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2016年10月,RockStep与诺贝尔奖获得者史坦利·布鲁希纳博士的实验室合作,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实施了攀爬产品。在那里,它有效地满足了大型研究项目的严格要求。攀爬产品还被其他几所大型研究型大学和生物制药公司采用。RockStep的第三阶段资金超过150万美元,该公司的收入从2018年到2019年翻了一番。该公司在14个州和欧洲拥有30多个客户,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将员工人数增加到270名全职员工。
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哈耳摩尼亚集团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是哈耳摩尼亚控股集团(Harmonia Holdings Group)成功的基础。哈耳摩尼亚公司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合同均系由国防高级研究项目局、国防后勤局提供融资协议,而到了第三阶段,哈耳摩尼亚赢得7460万美元的巨大成功。哈耳摩尼亚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哈耳摩尼亚”)的网址https://www.harmonia.com,该公司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布莱克斯堡,对区块链和分布式分类账技术进行了重点投资,这些技术允许安全的对等对等数据保护,并在不完全信任彼此的各方之间进行计算共享,以及不否认交易,包括私人公司或贸易伙伴的国家,以及与大型互联网公司共享的个人。该公司拥有由两种相关技术组成的投资组合:区块链集锦,美国国防高级研究项目局SBIR资助的平台,使新区块链和应用程序的构建、测试和部署更容易;以及监管链,国防后勤局国防技术信息中心SBIR资助的区块链,用于跟踪技术工件的监管链和控制工件访问。利用SBIR融资,哈耳摩尼亚开发了区块链集锦和监管链的原型,并使用实例验证了这些原型。哈耳摩尼亚对成功的SBIR技术转型并不陌生,过去的成功包括美国的无现金支付系统。海军滨海战斗舰,祖姆瓦尔特驱逐舰的人为因素工程工具,以及陆军和海军的指挥/控制辅助工具。哈耳摩尼亚将其SBIR产品应用于整个联邦政府,在数据理解,包括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商业智能、数据仓库和区块链、信息技术现代化和云优化、应用程序开发和网络安全等领域工作。如今的关键项目包括担任2020年人口普查信息技术系统的主要承包商,并在美国农业部建造民用部门最大的企业数据仓库之一。该公司已经执行了50多份联邦系统工程合同,总价值超过1.7亿美元,应用小企业创新研究功能。哈耳摩尼亚将国防高级研究项目局的SBIR方法描述为独特的,因为它促进了改变游戏规则的基本技术的发展,同时鼓励高风险或高回报的想法,这些想法可以推动SBIR技术取得成功,使公司能够应对风险创新。国防后勤局国防技术信息中心还为哈耳摩尼亚提供了一个真正的支持环境,以了解其SBIR工作如何帮助国防后勤局的独特使命。哈耳摩尼亚在第三阶段获得了超过7,460万美元的资金,包括后续资金和许可。自2006年以来,哈耳摩尼亚已从25名员工扩大到超过345名员工,通过雇用来自22个国家的员工,他们会说34种不同的语言,从而创造了一种多元化的文化。哈耳摩尼亚在美国5000家公司中是10年来增长最快的公司,今天在美国的8个地点都有公司,包括弗吉尼亚州(总部)、华盛顿特区、阿拉巴马州、加利福尼亚州和密苏里州。
SBIR/STTR-蒂贝茨奖得主——促动医疗公司
在第一阶段合同和第二阶段合同均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国家科学基金会提供融资协议的小企业美国促动医疗公司(ACTUATED MEDICAL, INC.),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贝尔丰特,这家公司正在提高对大脑的理解,并寻求FDA对其电子控制振荡针头的批准,以改善医疗保健结果并降低医疗保健成本。促动医疗公司的神经韧带-皮质插入器(NeuralGlider-Cortical Inserter)已经与DARPA一起进入第三阶段项目,并正在产生商业销售。
促动医疗公司网站:http://www.actuatedmedical.com/
虽然这听起来像是科幻故事中的东西,但神经植入物正越来越多地用于治疗疾病、受伤后恢复身体、改善记忆力、与假肢交流等。促动医疗公司是宾夕法尼亚州贝尔丰特的一家女性拥有和领导的企业,它正在努力开发用于神经植入物的插入物,这将在未来十年彻底改变大家对疾病和伤害治疗的思考方式。
在过去的13年里,在莫琳·莫威希尔(Maureen Mulvihill)女士的领导下,莫威希尔博士,促动医疗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已成为临床和临床前市场的领先产品开发商。该公司建立了一个强大的产品开发创业生态系统,可以创建并快速测试想法,其高度多样化和敬业的工程师和 科学家团队在根据认证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3485)下工作时,以“客户的声音”为理念进行创作。该公司的产品帮助了数百名重症监护患者,并使研究人员能够收集数据以更好地了解大脑。促动医疗公司的目标是开发技术,使穿透 性神经电极阵列能够以最小的组织创伤和位移准确地放置在目标位置——最终为神经植入物的临床放置的微创手术 (MIS)方法铺平道路。使用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开发的电子控制振荡针头技术,AMI正在提高对大脑的理解——这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和国防高级研究项目局(DARPA)的医疗优先事项——同时仍在寻求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批准,以改善 医疗保健结果并降低医疗保健成本。医疗器械开发有七个开发阶段,IntelliNeedle系统处于第5阶段,通过了FDA上市前应用所需的大多数验证和验证测试。目前,有8项美国专利支持这项技术,大约有20项专利申请正在申请中。该技术还 与DARPA一起过渡到第三阶段项目,神经韧带-皮质插入器(NeuralGlider-Cortical Inserter)现已商业化并产生销售。与SBIR计划合作使促动医疗公司的团队能够灵活地开发可以影响科学和医疗保健的创新技术。如果没有SBIR资金,神经韧带-皮质插入器将只存在于纸面上——这些资金 允许继续进行测试、开发和与地方、区域和国家研究人员建立伙伴关系。除了神经韧带-皮质插入器插入器的商业化外,促动医疗公司还成功将其他几种医疗设备商业化,包括其TubeClear ®系统。 促动医疗公司的资本效率高的位置使促动医疗公司距离几个顶级研究和临床设施的距离,从而有可能建立牢固的关系。在宾夕法尼亚州, 促动医疗公司正在与费城儿童医院、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和匹兹堡大学的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合作。SBIR资金允许促动医疗公司留在宾夕法尼亚州中部,为当地社区提供家庭维持工作,并为该地区的学生提供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外联和教育机会,并为附近的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教师、当地医生和小企业提供商业化专业知识。
2022年10月的《医疗设计和外包的工程女性》杂志上,发布了对这家公司首席执行官莫琳·莫威希尔(Maureen Mulvihill)的报道,在第38-41页的“你应该知道的10家女性领导的医疗技术初创公司”中出现。
3
SBIR/STTR的监管
写这部分的监管话题,自然让我想起20多年前我国《政府采购法》的立法,有关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包括扶持中小企业,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统一行使监督管理权力,这个监管权的立法博弈,尽管最终尘埃落定,但立法前后在国内相关部门似乎持续了很久很久,较有代表性的纷争系长达19年诉讼的“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法律虽将监管权赋予一个部门,一个处级单位,去监管全国各级政府的采购活动,这样的处级部门尽管监管权力非常大,但监督内容、监管职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几乎没有,实际上的“监管权”也完全成了摆设,根本达不到到立法的任何目标,比如对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监管,可谓是绩效甚微。经过20多年的实践表明,漏洞百出的规则,终将退出历史舞台,有关这方面的话题,我后续谈到企业规模标准时会展开讨论。
美国由两大法律支撑起来的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将统一监管权力赋予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监管机关”)。尽管这个监管机关与联邦政府的多个“携手机构”均系平级单位,但包括美国国防部在内的11个机构均必须统一遵守监管机关出台的政策指令,因为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对SBIR/STTR的监管权力及其内容,在展开本人的论述之前,我觉得,引用美国国会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督部门的调研审查报告,可能会更形象地解释清楚我想表达和阐述的内容。
对监管机关围绕11个机构在2006至2011财政年度遵守SBIR/STTR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情况,美国政府责任署根据法律的授权和国会的要求进行了调研,并从中发现,使用向监管机关报告的数据机构,参与SBIR计划和参与STTR计划的一些机构未能遵守法定义务。调研审查报告指出,国防部、能源部、交通部、国家航空航天局等六个部门在6个财政年度中没有完全满足法定要求,因为他们的计算方法报告要么确定了一些被排除的项目,但没有国会需要确定知道的的其他项目,要么报告省略了对排除的解释。因此,各机构提交了不同的信息,包括其计算方法的不同详细程度。例如,一些机构提供了每个受排除在外的研发项目的明细,包括金额和法定权限,作为机构预算进行计算的一部分,并简要说明了为何被排除在外,而其他机构仅提供了简要说明。对此,监管机关的官员告知,SBIR/STTR计划大多数参与机构的方法报告每年都没有什么变化,所以监管机关未对他们的方法细节提出疑问。在监管机关未对方法报告格式给出指导的情况下,美国国防部开发了一个方法模板,用于指导国防部外部研发预算的计算,进而指导项目的支出要求,包括确定任何从计算支出要求的基础中排除的研发项目,并简要解释为什么排除这些项目。如果没有方法报告格式的指导,SBIR/STTR计划参与机构可能会继续向监管机关提供关于其方法和支出要求的广泛、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信息。
此外,没有来自各机构的更一致的信息,监管机关很难全面分析这些方法,并确定各机构是否准确地计算了他们的支出要求。另外,对于机构年度报告要求,监管机关提供了一个模板,要求机构提供用于计算SBIR或STTR支出要求的外部研发预算基数,但没有要求提供用于得出该预算基数的具体计算。不同于法律和监管机关政策指令对方法报告的要求,包括对计算外部研发预算方法的描述,机构向监管机关提交的年度报告不需要实际计算信息,如确定排除。然而,由于年度报告显示了上述方法的结果,因此在年度报告中纳入此类信息非常重要。
由于没有要求各机构在其模板中包括用于得出预算基数的计算,监管机关一直从参与机构那里得到不完整的信息,这限制了各机构向国会报告的数据的有用性。监管机关同样不要求各机构在其年度报告中包含有助于监管机关进行更好监督的信息,包括以下信息:各机构是否满足法定支出要求,任何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原因,以及各机构在未来几年满足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计划。通过纳入这些信息,监管机关可以更全面地监督项目,并向国会提供更完整的信息。监管机关提交给国会委员会的年度报告往往姗姗来迟且不完整。监管机关并未按照《小企业法》的要求,在提交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始终如一地遵守机构方法分析报告的要求。
在审查的6年报告中,监管机关向国会报告了其中的3年,即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财年。此外,这些报告对各机构的方法分析有限,有些分析不准确。例如,监管机关的分析仅限于附在提交国会的年度报告中的表格,而该表格通常不包括特定机构的信息;监管机关没有提供其他文件显示其分析机构方法报告的结果。例如,在2006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中,监管机关得出结论,所有参与机构在计算其外部研发预算时都遵守了计划要求,但没有给出其结论的基础。
如前所述,调研审查报告表明,一些参与机构不恰当地将一些外部项目排除在他们融资基础计算之外,并且没有始终如一地遵守监管机关在其政策指令中的指示,在计算SBIR或STTR计划的研发机构外部预算时逐项列出排除项目。在监管机关的年度报告中,如果没有更全面的分析以及有关参与机构的准确信息,美国国会就没有办法了解有关机构在多大程度上报告了法律要求的内容,或者它们是否通过,例如,采取不适当的排除,而支出不足的信息。此外,监管机关官员表示,他们推迟向国会提交2009年、2010年和2011财年的年度报告,以调和该部门发现的11个参与机构提交给监管机关的年度报告中的支出数据与监管机关自动系统中定期收集的数据之间的重大不一致,这些数据来自各机构和该财年获得SBIR合同授予和STTR合同授予的中选供应商。在2013年8月对该报告草案的评论中,监管机关项目官员表示,这三份报告已经合并为一份报告,正在由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总局进行审查。该机构计划在2013年向国会提交报告,使国会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2到4年内可以获得有关项目的数据。
我上面概述了美国政府责任署向美国国会提交的调研审查报告,从中可以知道以下有关监管机关统一监督管理的信息:
一、监管机关有统一审查权
统一审查各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各机构有义务统一向监管机关递交年度工作报告,而对美国国防部、能源部、交通部、国家航空航天局等11个参与SBIR计划和STTR计划实施的年度工作报告,监管机关应当审查各个机构提供的报告是否与美国《小企业法》及其政策指令所要求的内容相一致,如果存在不一致、不对称的情况,则应当及时予以指出,责令修订,并加以纠正。
二、统一发布政策法规
监管机关通过发布和更新SBIR/STTR政策指令和颁布法规,为两大计划制定统一的政策和程序提供给11个机构,从而可对政策或法规的任何部分或条款进行政策澄清。就监管机关出台的规则,联邦11个机构不得颁布任何与法案、政策指令或与监管机关有关SBIR/STTR计划的规定不一致的政策、规则、规定或解释,监管机关的监督活动将包括审查为促进机构内和机构间SBIR/STTR计划的实施而产生的政策、规则、条例、解释和程序。
三、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监管机关负责在11个机构一级监督和监测SBIR/STTR计划的实施。这种监测包括:
(一)SBIR/STTR的补助金的分配。
法律规定了SBIR/STTR计划的融资来源,通过SBIR和STTR计划承付的资金比例,并要求监管机关监督这些年度的资助情况。参与机构可在其向监管机关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中,解释用于向SBIR/STTR计划分配资金的具体预算流程,并描述合规性确定流程中观察到的任何问题。
(二) SBIR/STTR计划征集和合同授予情况。
完成预定的SBIR/STTR活动,如SBIR/STTR计划的融资机会公告和融资协议的发布,对于满足法定要求和运行有效、有用的项目至关重要。监管机关监控其SBIR网的每个SBIR/STTR参与机构的SBIR/STTR计划的实施信息,以及与SBIR/STTR计划下的合同授予通知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发布情况。
(三)后续融资承诺的执行情况。
监管机关将监督第二阶段中选供应商获得的第三阶段后续非联邦资金承诺是否按照法案要求在第二阶段建议提交书的评审中予以考虑。
(四)是否有欺诈、浪费和滥用(FWA)。
监管机关将确保每个SBIR/STTR参与机构已采取措施维护FWA预防系统,以尽量减少其对项目的影响。
(五)绩效领域、指标和目标。
监管机关负责定义与法规相一致的绩效领域,例如缩短或简化合同授予时间,各机构将根据这些绩效领域设定目标。监管机关将与参与机构合作制定衡量标准,以便根据规定的绩效领域衡量机构的目标完成情况。这些指标和目标的目的是监管机关评审和报告各机构在改进SBIR/STTR计划中取得的进展。
四、每年统一向国会报告
每年统一向国会翔实报告11个参与机构实施SBIR/STTR计划的具体情况,业绩和问题以及未来需要努力的方向等方面,监管机关都需要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汇报、讲解清楚。对于未能在每个财政年度向国会提供报告的缘由,前面尽管解释了具体的原因,但也不能表明监管机关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监管机关在其SBIR网数据系统中收集和维护两大计划范围内的数据。该数据包括所有SBIR/STTR机构的所有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合同授予信息,以及财年年报数据。对于每年向国会报告的范围,监管机关必须根据上述提及的事项,申请提交的财政年度开始的首日前30天内做出决定。监管机关还必须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其决定,并向参议院小企业和企业家委员会、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和科学、空间和技术委员会提供该决定和任何相关材料的副本。
五、普及SBIR/STTR计划的信息
(一)通过会议、研讨会和演讲,让公众了解SBIR/STTR计划;
(二)通过发布SBIR/STTR计划的新闻稿、讲述成功者的故事,引导联邦机构认真遵守程序规则,以及相关合同授予计划来突出该计划取得的成功;
(三)维护SBIR/STTR计划在线公共信息资源,提供关于SBIR/STTR计划的全面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当前可用的SBIR/STTR融资机会公告的采购信息列表、所有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合同授予信息、整个计划的年度合同授予信息摘要,以及监管机关与SBIR/STTR计划经理/项目协调员的联系信息。
六、行政事务许可审批权力
涉及这方面的许可内容较多,我简要选择以下事项进行介绍。
(一)有关日期延误的许可
1.如果确定在融资机会公告截止日期以及建议授予合同通告之间需要额外的时间,机构必须向监管机关提交书面延期请求。书面请求必须说明为特定申请人发出通知所需的额外日历天数以及延期的原因。如果机构认为其无法满足整个融资机会公告的时间框架,延期请求必须说明有多少合同无法满足法定时间框架,以及发出通知所需的额外日历天数和延期原因。书面请求必须在机构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前至少10个工作日提交给美国小企业管理局。
2. 监管机关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延期请求。监管机关可授权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后90个日历日内发出通知。
3.即使监管机关同意延长时间,小企业创新研究或小企业技术转让参与机构仍需制定计划或措施,以缩短第一阶段采购结束/收到第二阶段申请和通知申请人之间的时间,以及上文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授予的时间。
4.如果小企业创新研究或小企业技术转让参与机构没有获得延期,它仍然可以继续向小企业授予合同,并且必须完成上述3中的要求。
(二)有关义务的豁免
如果超过确定的特定主题的合同授予指导金额的50%以上,机构必须在发布融资机会公告、征求建议、合同授予或修改主题授予合同之前,向监管机关书面提交该豁免请求。机构必须在豁免申请中必须解释并提供证据证明对合同授予规模的限制会干扰机构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或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完成其研究任务的能力;机构将尽最大可能减少超出指导金额50%以上的合同授予数量;并且该主题领域的研究费用与其他领域的研究费用有很大不同。在审查机构的理由后,监管机关可以授予机构豁免权,使其在某一特定主题上超出授予指南50%以上。监管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决定。豁免将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有效。联邦机构必须保存所有超过前款中规定的指导原则的合同授予信息,包括合同授予金额、每个合同授予超过指导原则的理由、中选供应商的身份和所在地、中选供应商是否接受过任何风险资本、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的投资,以及中选供应商是否由多个风险投资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持有多数股权。
七、建立企业规模标准
根据美国《1953年小企业法》和相关立法指南建立、审查或调整其中小企业规模标准。依照《小企业法》的规定,监管机关有权为联邦政府项目制定中小企业规模标准。在确定规模标准时,《小企业法》及其立法突出了三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首先,规模标准应该因行业而异,以说明行业之间的差异。其次,一家中小企业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的经营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第三,监管机关的政策决定应该帮助中小企业,作为鼓励和加强它们在经济中的竞争地位的一种手段。这三个因素是监管机关建立、审查或修改中小企业规模标准的主要依据。2010年9月27日,美国总统签署了《2010年小企业就业法》。该《就业法》指示小企业管理局至少每五年对所有规模标准(农业企业除外)进行一次详细审查,并做出适当调整以反映市场状况。2022年10月开始执行新的北美行业分类系统,共有20个部门,涉及1012个行业。不同种类的行业均有相对较强的专业性,比如北美行业分类系统第22个部门系“公用事业”,这个区位的221分部门又设有许多的子项:水力发电(221111)、化石燃料发电(221112)、核发电(221113)、太阳能发电(221114)、风力发电(221115)、地热发电(221116)、生物质发电(221117)、其他发电(221118)、电力散装电力传输及其控制(221121)、配电(221122)、天然气配送(221210)、供水和灌溉系统(221310)、污水处理设施(221320)、蒸汽和空调供应(221330)。凡是从事这些子项的中小企业,百万美元的年收入规模标准、公司员工人数的规模标准均有不同的要求和规范。
八、处理小企业资格条件的争议
我在第一稿中已经说过,美国扶持小企业的两大计划SBIR/STTR竞争激烈,参与的小企业非常多。众所周知,在任何国家的企业结构中,小企业的规模均占绝对数量,是一个国家经济的核心,美国的“小企业”它们占美国雇主公司的99%以上,我国应该也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美国的SBIR/STTR计划,在为小企业提供融资过程中,一方面纳税人承担着巨额风险,另一方面无数小企业也渴望着得到资助,竞争中,小企业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往往会遭遇其他参与者的质疑,这个时候,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向监管机关提出质疑,对质疑不服的,还可以向监管机关的听证上诉庭提出上诉。
监管机关的历史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创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上个世纪初期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压力的回应。“小企业”是美国经济的核心,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于1953年正式成立,但其理念和使命早在1953年的前几年就在一些前身机构中开始形成,主要是为了应对美国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压力。1932年,由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总统创建的重构金融公司(the Reconstruction Finance Corporation,RFC),旨在缓解大萧条时期的金融危机,是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祖父母”。重构金融公司基本上是经营联邦贷款项目,面向所有受大萧条伤害的企业,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它被采纳为胡佛的继任者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个人项目,并配备了罗斯福最有能力和奉献精神的一些工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小企业的担忧加剧,当时大型工业增加了产量,以适应战时国防合同,小企业无法竞争。
为了帮助小企业参与战争生产,并给予他们经济上的生存能力,国会于1942年创建了小型战争工厂公司(the Smaller War Plants Corporation,SWPC)。该公司向私营企业家提供直接贷款,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向小企业提供信贷,并向联邦采购机构和大企业倡导小企业利益。战后,小型战争工厂公司被解散,其贷款和合同权力被移交给了重构金融公司。此时,美国商务部的小企业局(the Office of Small Business,OSB)也承担了一些职责,这些职责后来成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特色职责。它的服务主要是教育。认为缺乏信息和专业知识是小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商务部的小企业局制作了小册子,并为个体企业家进行管理提供咨询。国会在朝鲜战争期间创建了另一个战时组织来处理小企业公司,这次被称为小型国防工厂管理局(the Small Defense Plants Administration,SDPA)。这个局的职能类似于前面所说的小型战争工厂公司的职能,只是最终贷款权由重构金融公司保留。当重构金融公司确定小型企业有能力履行政府合同工作时,小型国防工厂管理局向重构金融公司认证了这些企业。
到1952年,为了延续早期机构的重要职能,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提议成立一个新的小企业机构——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该局继续帮助中小企业主和企业家追求美国梦。作为国家致力于小型企业的资源和声音,小企业管理局提供咨询、获得资本、合同专业知识和灾难援助,以便企业能够自信地启动、发展、扩张和恢复。
到1954年,监管机关正在为小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它向自然灾害的受害者贷款,并帮助美国小企业获得政府合同。监管机关还为企业主提供管理和业务培训。1957年美联储的一项研究发现,小企业无法获得跟上技术进步所需的信贷。1958年的《投资公司法》建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
根据SBIC,监管机关为私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许可、监管和帮助为私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资金。这些公司为高风险小企业提供长期债务和股权投资。1964年,监管机关开始通过平等机会贷款计划来消除贫困。平等机会贷款放宽了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申请人的信贷和抵押品要求。这为那些未能吸引资金支持但采取合理商业举措的新企业提供了鼓励。
如今的监督机关
自监管机关成立以来,扩大了其为小企业提供的帮助。监管机关的项目现在包括帮助管理,以及财务和联邦合同采购。监管机关为妇女、少数民族和武装部队退役军人提供专门的外联服务。监管机关贷款适用于自然灾害的受害者。该机构还在国际贸易方面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监管机关的成立是为了维护自由竞争企业,并维护和加强国家经济,如今仍然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在其2022-2026年战略计划中,监管机关描述了:该局将如何帮助确保政府项目交付是公平的,以客户为中心,并支持小企业和创新;建立有复原力的企业和可持续经济的战略;管理其技术和人力资源的计划,以产生更大的影响;凭借对这些目标的承诺,监管机关正在努力创造一个由美国小企业支持的更公平和可持续的经济。
4
企业的规模和标准
要想参加SBIR或STTR计划,公司必须符合美国小企业的规模和标准。只有某些类型和规模的小企业才可以申请参与竞争,并获得SBIR或STTR计划的相应帮助。对此,或许有不少人疑问,我们虽然也在普遍倡议企业的创新计划,但美国企业的规模和标准似乎与我国没有任何关系。然而,熟悉我国相关行业发展的朋友都知道,我们不少行业法律规范都是向美国学习的,许多也是从美国移植的,我比较熟悉的就是中国政府采购领域很多行政规章来自美国的相关法律,比如我今天想要论述的公司的规模和标准。
近几年,为了扶持帮助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使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我国各级政府采购市场,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其主要内容绝对不是我们独创的,是移植了美国某些规则的架构和条款,但没有深入学习、领会美国规则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企业与政府订约前
SBIR或STTR均属于联邦政府为小企业预留的份额,不具备小公司的规模标准就不能参与竞争。故在准备与政府订约之前,小企业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企业可以使用规模标准工具或通过参考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小企业规模标准表来了解自己的公司是否符合北美行业分类系统所定义的小型标准。该工具和表格都可以帮助企业根据北美行业分类系统单个代码找到小型企业分类要求。当公司计算业务规模时,必须包括年度收入和子公司的员工。当其他人或企业可以控制您的业务时,他们就是附属公司。即使他们不行使控制权,也是如此。
除了满足小型企业的数字标准外,有兴趣参与的公司还必须:成为任何法律结构的营利性企业;独立拥有和运营;在其领域不具备全国主导地位;实际位于美国或其领土并在美国境内运营;如果美国以外的企业在美国有业务,通过纳税或使用美国产品、材料或劳动力对美国经济做出重大贡献,那么它们仍然可能算作小企业。
如何确定规模标准
规模标准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规模标准司制定。根据行业和经济的变化,规模标准司向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主管人员提出建立或修订规模标准的建议。在提出这些建议时,规模标准司使用最新的数据和可用的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对该代码不熟悉的公司,可以查阅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下图提供的信息:
了解自己所属的行业,选择北美行业分类系统6位数的代码,按NAICS代码或关键字搜索,北美行业分类系统根据经济活动进行分类。如果企业不知道要选择哪个NAICS代码,可以访问www.census.gov/naics进行全面搜索。
我们的企业规模标准
我国《政府采购法》与《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02 年6 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两部法律同一天诞生,一方面是适应了加入WTO的需要,另一方面则考虑到了政府采购市场对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遗憾的是,这两部法律的内容都特别简单,对帮助中小企业发展,不具有可操作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扶持中小企业,但没有具体规则;《中小企业促进法》同样也没有扶持中小企业的程序规则,但授权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随后,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于 2003 年颁布“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并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据此,国家统计局随后印发“国统字〔2003〕17 号”《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这两个行政规章,可能是内容过于粗线条而形同虚设,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基本上没有派上用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近十年时间里几乎没有达到什么目标,未能有效地将中小企业成功融入我国各级政府获取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市场。
2011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这部行政规章借鉴美国有关企业“总收入”或“员工人数”这两个规模标准为基础对各行业的企业规模和类型进行划分。
我们的类型划分过于笼统
在分析国内笼统规定之前,不妨先来看一下美国的规则。依照《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编: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规模标准定义了一个企业实体是否属于小公司,是否有资格享受政府为“小型企业”预留计划和优惠措施。通常在北美行业分类系统(NAICS)下,已经为经济活动或产业的类型建立了规模标准。NAICS在北美行业分类手册-美国部分中有具体描述,这个手册的电子版包括每个行业的定义,表格显示1997年NAICS和1987年SICs之间的关系,以及一个全面的索引。NAICS为20个大部门的所有经济活动指定代码。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考虑的经济特征包括一个行业的结构,涵盖竞争程度、平均企业规模、启动成本和进入壁垒,以及企业按规模的分布。它还考虑了技术变化、来自其他行业的竞争、增长趋势、行业内的历史活动、行业中出现的可能将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的独特因素、其计划的目标以及对不同规模标准水平的计划的影响。作为规模标准审查的一部分,小企业管理局将调查是否有任何达到或低于特定标准的企业在行业中占主导地位。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将考虑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其他适当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允许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对多个企业产生重大控制影响。规模标准旨在确保符合特定规模标准的企业不会在其业务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作为规模标准审查的一部分,小企业管理局的规模标准司将至少每五年检查一次通货膨胀对基于货币的规模标准,如收入、净收入、资产的影响,并向主管人员或指定者提交工作报告。
如果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发现通货膨胀已经严重侵蚀了基于货币的规模标准的价值,它将发布一项增加规模标准的拟议规则。美国民众对拟议规则可以提出任何要求,以改变现有规模标准或为新兴产业建立新的规模标准。当小企业管理局在《联邦公报》中发布修订、修改或建立规模标准的最终规则时,小企业管理局将在最终规则中包括一项指示,即利益相关者可以根据《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2(a)(9)节以及《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121.134章第一子部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的30个日历日内,向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听证上诉庭申请重新考虑修订、修改或建立的规模标准。在企业规模标准复议申请提交后的14个日历日内,除非听证上诉庭驳回复议申请,否则小企业管理局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一份文件,宣布受到质疑的规模标准、最终规则的《联邦公报》引文、指定的听证上诉庭案卷号和记录结束日期。该文件将进一步规定,利益相关方可联系听证上诉庭,根据法律规定对争议进行干预。
下面再来说说我国的标准
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就前述举例三个部门的划分来看,我国仅就一个大的行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的规模去规定粗线条的标准,而没有对一个大行业进行细细划分成部门及其子部门,比如我国划分的(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美国也有相对应的“农、林、牧、渔业”划分设定标准。《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201章提供了符合美国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的小型企业规模标准的完整表格。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每年还会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一份完整的表格,将规模标准与北美行业分类系统的每个行业或美国行业代码相匹配。
《联邦条例法典》第121.201章有关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确定了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许多规模标准,限于篇幅,我仅摘录一部分内容,从而更好论述相关话题。美国《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201章描述的规模标准适用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所有项目,除非《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相关部分另有规定。除非另有说明,规模标准本身要么以雇员人数表示,要么以百万美元的年收入表示。雇员人数或年收入表明一个企业及其附属公司被认为是小企业的最大允许值。下面这张图就是美国划分的类似我国第(一)类的“农、林、牧、渔业”。
备注:第111分部门-作物生产,后续的还有不少,限于篇幅而省略
上面的图表显示,这部分的规模标准,不是以雇员人数多少表示,而是以百万美元的年收入表示。作物部分我删掉了“苹果园、葡萄葡萄园、草莓种植、浆果(草莓除外)种植业、坚果种植业、水果和坚果联合种植、其他非柑橘类水果种植业、蘑菇生产、其他覆盖种植的粮食作物、苗圃和树木生产、花卉生产、烟草种植、棉花种植、甘蔗种植、干草农业、甜菜农业、花生种植、所有其他杂项作物种植”等方面的内容,因篇幅所限。
依照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行业划型标准为:(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我国“工业”涉及的部门分类,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指引,“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对此,我们再来看一下美国是怎么来划分的。
下面这张图表显示,美国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与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中的公用事业类似,也与欧盟公共采购市场对“公用事业”的划分是一样的,我国最新加入WTOGPA的清单,已经承诺这部分的公用事业清单进入WTO的政府采购市场。美国的“采矿业,制造业”作为“工业”,其划分的部门和子项均有许多,非常详细。
根据上表显示,美国对“工业”的划分不是以企业营业收入为准,而是企业员工数量的多少作为规模大小的判断依据。
美国的“制造业”包括第31至第33区位,分部门有食品制造、饮料和烟草产品制造、纺织厂、纺织品磨坊、服装制造、皮具相关产品制造、木制品制造、造纸制造、化学制造等许多庞大的分部门和子项,每个分类均有详细的从业人员规模的划分。而我国的“标准”实在是简明扼要,太珍惜笔墨了!
下面继续对我国的标准进行比较分析。
按照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划定的“建筑业”,是指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我国如此划分“建筑业”同样也是粗线条的,实在是太言简意赅了,让人难以接受。这给我们实践部门也带来了太大的难题,没有办法区分清楚各子项的规模标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对同样的争议事实有许多不同的裁判结果,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可操作的规模标准。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迄今为止的相关法律,没有区分公共建筑和私人建筑之间的关系。而依照《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要求,希望加入这部协定的WTO成员应当递交承诺履行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清单,而有关这部分的内容,根据国际文书的指引,是需要遵循联合国暂定产品总分类中的标准执行。由于我国目前还不是WTOGPA成员,有关这方面的实际做法和国内相关法律均与国际文书有着非常大的距离。尽管如此,我们如果想通过公共建筑采购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国内也是需要制定可行的规则。
上表还有不少予以省略,如:子部门238—专业贸易承包商;浇注混凝土基础和结构承包商;结构钢和预制混凝土承包商;框架承包商;砖石承包商;玻璃和玻璃承包商;屋顶承包商;侧线承包商;其他基础、结构和建筑外部承包商;电气承包商和其他布线安装承包商;管道、供暖和空调承包商;其他建筑设备承包商;干墙和绝缘承包商;油漆和墙面涂料承包商;地板承包商;瓷砖和水磨石承包商;装修木工承包商;其他建筑装修承包商;场地准备承包商;等等。
5
自从建立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长达40多年的时间里,SBIR计划一直是全美国最大的创新计划。这个计划的立法目标之一就是“促进和鼓励51%由妇女拥有和控制的小企业参与技术创新”。对此,美国小企业法规定,女性拥有的小企业公司,至少51%的股份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拥有,或者在任何公有企业的情况下,至少51%的股份由女性拥有,并且女性控制管理和日常业务运作。
今天我要谈的是北美行业分类系统(NAICS)适合女性企业的特定代码、女性享有小公司的规模标准、女性小企业的分类、女性小公司的认定、企业51%股份的识别、女性在SBIR/STTR计划下的成功故事,等等。
依照《美国公共合同法典》所载的《联邦采购简易法》规定,从1994年开始,凡是满足法定条件的女性企业,每年依法享有联邦合同至少5%的法定比例。享受优惠比率的女性小企业涵盖两大类,一是女性拥有的小企业(Women-Owned Small Business,WOSB),一是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即经济弱势女性拥有的小企业(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Women-Owned Small Business,EDWOSB)。而从《2000年女性平等订约法》(Equity in Contracting for Women Act of 2000)开始,美国联邦政府日渐重视通过政府采购扶持、帮助女性小企业的发展。这之后,相关法律不断修订,在实施SBIR/STTR计划的11个联邦机构中,均必须落实WOSB/EDWOSB计划。为了帮助为女性企业主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联邦政府将某些合同的竞争限制在参与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的公司,即非女性企业或大公司是不能参与WOSB/EDWOSB计划的竞争,这些公共合同适用于女性拥有的小企业(WOSB)代表性不足的特定行业的商品和服务,通过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进行识别。有些公共合同进一步局限于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拥有的小企业(EDWOSB)。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维护着这些符合条件的行业及其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的列表下的小企业权益。
加入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使企业有资格竞争为该计划认证参与者的预留(set-asides)联邦合同。只要他们符合条件,女性拥有小企业认证的公司仍然可以竞争其他社会经济项目的合同授予,包括8(a)企业发展计划和历史上经济欠发达地区计划。需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女性拥有小企业认证优惠福利仅适用于联邦政府的采购合同机会,而不是私营部门的非公共合同机会。
适合女性的NAICS代码
在北美行业分类系统(NAICS)1200多个代码的基础上,为了让女性企业有资格获得女性合同计划的NAICS代码名单,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认定符合条件适合女性从事的行业共有759个,其中646个被指定在女性拥有的小企业(WOSB)计划参与者中进行有限竞争,113个仅有资格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认证的经济弱势女性拥有的小企业(EDWOSB)之间竞争。国会要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每五年进行一次研究,以确定妇女拥有和控制的小企业在联邦市场上代表性不足的行业。
以下的图表仅对759个NAICS代码清单的一头一尾进行罗列,以概述本人想表述解释的话题。
获取EDWOSB/WOSB资格
美国2023年4月27日以第26214号文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修正案规定如下条件:要获得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的资格,公司必须系《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编中定义的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中主要行业分类的小企业;以及不少于51%由一名或多名美国女性公民和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无条件直接拥有和控制。企业的管理和日常业务运营必须由一名或多名经济弱势女性控制。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控制意味着长期决策以及业务运营的日常管理和行政决策必须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进行,每位女性的个人净资产应当低于85万美元。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拥有和控制,每名女性在过去三年的平均总收入调整后均为45万美元或更少;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拥有和控制,每人650万美元或更少的个人资产;经济劣势标准已在小企业管理局8(a)企业发展计划和联邦合同WOSB计划之间保持一致。值得注意的,投资于官方退休账户的资金被排除在经济弱势个人在两个计划中的个人净值评估之外。
WOSB和EDWOSB认证
根据《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7章的规定,企业必须被认证为WOSB或EDWOSB,才能获得WOSB或EDWOSB预留合同或单一来源合同。其他不寻求WOSB或EDWOSB预留或单一来源合同的女性拥有的小企业可能会继续认证其身份,在计划之外获得合同授予决定,并计入联邦机构向WOSB授予合同的法定目标。
暂停和取消资格。为了有资格获得WOSB和EDWOSB认证并保持认证,在申请或重新认证时,该企业及其任何所有者不得在联邦合同授予管理系统中受到积极排斥。美国小企业管理局8(a)计划中有兴趣获得EDWOSB认证的公司可以通过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网站sba.gov申请,提供最新的年度审查书(或接受书,如果是第一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还允许美国认证的公司参与。美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验证和评审中心,前提是它们符合所有资格要求。
2020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实施了国会对《2015年国防授权法》中提出的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的更改。这影响了WOSB和EDWOSB获得项目认证的过程。更新的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法规,详细说明了认证流程的更改,于2020年5月11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这些变化通过改善客户体验,使合格的小企业更容易参与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与此同时,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加强了监督,并确保了认证过程的完整性。根据目前的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法规:所有女性拥有小企业的公司必须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免费在线认证流程所在地sba.gov中采取行动,以竞争WOSB联邦合同计划预留合同。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允许使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企业继续参与获得女性拥有小企业或经济弱势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认证,前提是这些公司在sba.gov上提交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和公民身份证明。如果公司在更改生效时通过女性拥有小企业的联邦合同计划签订了合同,公司将在现有合同期限内保持认证。
EDWOSB/WOSB的所有权
依照《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7章的规定,以及美国2023年4月27日《联邦公报》上第26214号发布的修正案规定,对于EDWOSB和WOSB的所有权要求如下:
1.一名或多名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必须无条件地直接拥有至少51%的公司。要获得女性拥有的小企业的资格,一名或多名女性必须无条件地直接拥有至少51%的公司。所有权将不考虑社区财产法而确定。
2.无条件所有权的要求。要被视为无条件,所有权不得受任何条件、执行协议、股票信托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所有权利益归他人的安排的约束。如果条款遵循正常商业惯例,并且所有者在没有违反条款的情况下保留控制权,则作为抵押品的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质押或抵押权,包括卖方融资交易,不影响所有权的无条件性质。
3.直接所有权的要求。要被视为直接,符合条件的女性必须直接拥有51%的股份。51%的所有权不得通过另一个商业实体或信托包括员工股权计划,而信托又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或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拥有和控制。
然而,信托的所有权,如活信托,可以被视为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的所有权的功能等价物,如果信托是可以撤销的,并且该女性是信托的设保人、受托人和唯一的当前受益人。
4.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如果是合伙企业,每类合伙企业权益的至少51%必须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无条件拥有,或者在EDWOSB的情况下,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所有权必须反映在公司的合伙协议中。出于这一要求,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权益被视为不同类别的合伙权益。
5.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每类成员权益的至少51%必须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无条件拥有,如果是EDWOSB,则必须由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无条件拥有。
6.公司的所有权。如果是公司,每类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的51%和所有未发行股票总数的51%必须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无条件拥有,如果是EDWOSB,则必须由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无条件拥有。
在确定该企业的无条件所有权时,女性持有的任何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或类似协议将被忽略。然而,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持有的任何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或其他协议,包括将无投票权股票或债券转换为有投票权股票的权利,将被视为已行使。
对EDWOSB或WOSB的控制
1.所有权和控制权。经济弱势女性所有的小公司,不少于51%由一名或多名美国女性公民和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无条件直接拥有和控制。企业的管理和日常业务运营必须由一名或多名经济弱势女性控制。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控制意味着长期决策以及业务运营的日常管理和行政必须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进行。女性拥有的小企业,公司不少于51%由一名或多名美国女性公民无条件直接拥有和控制。企业的管理和日常业务运营必须由一名或多名女性控制。
2.管理职位和经验。女性拥有的小企业,或者在EDWOSB的情况下,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必须担任该企业的最高官员职位,并且必须具有管理该企业所需的程度和复杂性的管理经验。如果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经理能够证明她对那些拥有所需许可证或技术专业知识的人拥有最终的管理和监督控制权,则无需拥有技术专长或所需的执照来控制该公司。然而,如果一个人拥有所需的许可证,并且对该企业有股权,他可能会被发现控制该企业。
3.对外部就业的限制。担任该企业最高职位的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必须全职管理该职位,并在相同或类似业务部门业务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全职从事该业务。担任最高职位的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不得从事外部工作,这使她无法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公司的日常事务上,以控制其管理和日常业务运营。
4.控制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的情况下,一名或多名女性,或在EDWOSB的情况下,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必须作为普通合伙人,控制所有合伙企业的决定。
5.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名或多名女性,或者在EDWOSB的情况下,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必须担任管理成员,控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决定。
6.控制一家公司。一名或多名女性,或者在EDWOSB的情况下,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必须控制该委员会的董事会。在以下情况下,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被视为控制董事会:
(1)一名或多名女性或经济弱势女性拥有至少51%的投票权,是董事会成员,并拥有克服任何超级多数投票要求所需的投票权百分比;或
(2)女性或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通过实际人数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加权投票占投票董事的大多数。
(3)其他个人或实体参与公司。男性或其他实体可能参与该企业的管理,并且可能是该企业的股东、合伙人或有限责任成员。然而,任何男性或其他实体都不得行使实际控制权或有权控制该企业。
女性成功者的故事
由于美国法律对女性企业的扶持和关怀,在执行SBIR/STTR计划的环境下,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女企业家创新公司,我下面选择的初创企业创新研究的成功故事均来自美国联邦政府小企业创新(SBIR)网认证和推荐的个案,对于我们学习和理解SBIR/STTR计划的规则非常有帮助。
消除疼痛的发明专利
位于亚特兰大的疼痛护理实验室公司(Pain Care Labs)在第三阶段获得巨大成功,得到融资机构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500万美元的补助。研究表明,28%的人口对针头或注射有一定程度的恐惧。作为一名儿科急诊医生和疼痛研究员,艾米·巴克斯特(Dr.Amy Baxter)博士发明了Buzzy®,它现在是世界上头号针刺阻断医疗设备。迄今为止,疼痛护理实验室(dba MMJ实验室)已经为超过3500万次针头注射提供了无药物止痛药。那么,它是如何工作的呢?当你把烧焦的手指放在冷水下时,疼痛会立即消失——疼痛护理实验室用冰和振动模拟同样的疼痛缓解。该技术比其他针刺干预措施快10倍,便宜14倍,也更有效。
疼痛护理实验室公司由儿科急诊医生和疼痛研究员艾米·巴克斯特(Amy Baxter)于2006年成立。艾米巴克斯特女士决定帮助妈妈们让孩子无痛地接种疫苗。她的原型非常有效,她决定“需要一两年时间”来正式研究和开发这项技术。当一位同事使用她的Buzzy®产品避免阿片类药物进行膝关节置换时,她决定在2016年放弃实践,全职发明和研究。她目前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所属的机构NIH NIDA提供补助金,以调整她的技术,以减少阿片类药物用于腰痛——其他一切都太容易了!现在,她和她了不起的团队正在改变世界,消除不必要的痛苦。最初的研发由五月天基金会资助。
艾米·巴克斯特博士用于创建Buzzy®的产品现在被证明比TENS更能抑制疼痛,改善肌肉酸痛、血液流动、恢复等。自2009年5月1日推出以来,Buzzy®已经在27个国家控制了超过3700万个手术,并在50多项独立同行评审研究中具有显著的统计效果。Buzzy®如今在5000多家医院和诊所,售出30多万台。凭借多项专利和FDA 510(k)许可来控制和治疗疼痛,该公司创建了新技术VibraCool®。该技术的M-Stim止痛效果比物理治疗的电刺激(TENS)高2-3.4倍;另一次显示,膝盖手术后阿片用量减少了35%。
2009年最初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资金使这种设备的开发和发展成为可能,该设备始于疫苗接种疼痛,现在被成年人用于避免阿片类药物。疼痛护理实验室在独立确认前六年发现了最大化门控制疼痛缓解的最佳频率并申请了专利,获得了结合热频率和机械频率以优化疼痛缓解的专利。2014年,该公司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型产品代码,通过广泛的许可,使其可用于伤害和肌肉骨骼疼痛。目前,这家公司的专利组合包括8项已颁发的专利和2项悬而未决的扩展,用于广泛且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应用。疼痛护理实验室公司已经推进了机械振荡能量对频率的技术方法和理解,用于疼痛和康复——该公司的针刺疼痛研究产生的数据比任何其他干预措施都多,目前正在由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进行测试,看看它是否通过HPV疫苗减少昏厥,这可以提高疫苗接种依从性。
SBIR的资金使该公司得以增长并盈利——在过去的一年里,疼痛护理实验室公司扩大与行业合作伙伴的关系的收入翻了一番,其2020年的管道包括50万美元的制药发布预购。此外,该公司预计会有一种新的腰痛设备,使用该公司的VibraCool产品进行ACL重建的患者平均有10种阿片类药物,86%的患者在4天的随访中用完了阿片类药物。仅VibraCool频率就比经皮电神经刺激(TENS)单元缓解疼痛16.7%。如今,Buzzy®设备正在27个国家销售,疼痛护理实验室2021年有望获得200万美元的收入,多项大型交易正在进行中。该公司计划继续创新,提高对外部神经调节的科学接受度,减少阿片类药物的使用,并促进持续增长,以普遍推广其产品。www.PainCareLabs.com
与腕戴设备兼容的专利算法
位于佛罗里达州奥兰多的一家女性拥有的小型企业设计互动公司(Design Interactive,Inc.)开发了一种与腕戴设备兼容的专利算法,提供实时压力测量,以改善创伤后应激障碍、压力和焦虑治疗。这家女企业在第三阶段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超过300万美元的融资机构分别来自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美国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和美国国防部、国防卫生局、国土安全部、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等机构的资助。
如果有一种方法可以让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压力和焦虑治疗变得更加有效和高效——尤其是对那些为国家服务的人而言——会怎么样?
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由女性拥有的设计互动公司(Design Interactive,Inc)通过开发其专利算法回应了人们的关切。操作压力指数(Operational Stress Index,OSI)是一种专利算法,它使用可穿戴和非接触式生理传感器来客观地测量个体化压力。使用操作压力指数作为实时压力测量可提高培训效果和操作准备度,并在操作和临床应用中证明准确率超过95%。
原始生理数据,包括血容量脉搏、皮肤电活动、皮肤温度和运动测量数据,是从非侵入式可穿戴传感器采集的。数据在生物传感或移动设备上实时处理,并将个人的压力水平与之前建立的基线进行比较。通过定制的移动、网络和桌面应用程序上的直观可视化,可以访问这些数据。虽然最初的小型企业创新研究(SBIR)基金致力于创建操作压力指数,重点支持退役军人进行创伤后应激障碍治疗,但包括第三阶段投资在内的额外基金使设计互动公司能够将核心技术应用于其他领域,包括特种作业、设备检测、联邦执法培训和消防员培训。
设计互动公司已经获得了第三阶段的多个合同,以支持海军水面作战军官学校、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和沃尔特里德陆军研究所。在过去5年中,第三阶段的资金投入超过300万美元。操作压力指数项目的成功导致了其他算法和设计互动公司生物特征分析(Biosignature Analytics,BSA)部门的形成,该部门专注于生理数据的收集、分类和应用,将其作为生物特征纳入培训和操作系统。
生物特征分析部门的投资组合包括操作压力指数投资组合产生的超过700万英镑的总资金,包括总承包商、联邦和国防部的资金,并且是生物特征分析部门的基础-包括创造10多个工作岗位。
设计互动公司拥有2200平方英尺的实验室和用户测试空间。除了生理测量和评估(生物特征分析),设计互动公司还在虚拟、增强和混合现实(扩展现实)培训以及性能增强(包括适应性培训系统和用户体验设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自1998年成立以来,作为人机系统集成领域的专家,设计互动公司一直致力于为人们提供创新技术,包括为国防部和商业市场的客户解决最紧迫的人机性能挑战。
疫苗效力测试平台
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市的印德夫尔公司(INDEVR,INC.),拥有25名员工,系一家小型的女性公司,该公司最高领导层全部都是女性,它由罗兰、劳拉·库克博士和约翰·伯克斯博士于2003年创立。接受疫苗注射的个体通过免疫我们抵抗常见和不太常见的传染病,对改善人类健康大有帮助。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疫苗可以预防超过25种使人虚弱或威胁生命的疾病,包括麻疹、脊髓灰质炎、破伤风、白喉、脑膜炎、流感、破伤风、伤寒和宫颈癌。”
疫苗降低了发病率,延长了寿命。疫苗对公共卫生的积极影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但是为了有效,疫苗必须提供足够数量的活性成分或效力。传统的流感疫苗效力金标准测试,即SRID或单向免疫扩散,耗时、费力且不精确。
而且,它需要从羊血中提取的特殊试剂。这就是印德夫尔公司的用武之地。它寻求建立一种更快、更准确的疫苗效力测试,并在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NIAID)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小企业创新研究品是为季节性流感疫苗效力测试而设计的,该平台有望测试其他传染病疫苗的效力。
印德夫尔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凯西·罗兰(Kathy Rowlen)博士与她在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的同事就测量病毒面临的挑战进行了交流,由此产生了创办一家公司来实现病毒测试测量过程现代化,使其更快、更准确的想法。
罗兰将印德夫尔公司的早期成功归功于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2006年第一阶段的SBIR补助金和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2008年第二阶段的SBIR补助金,这使其能够开发病毒计数器产品——一种量化病毒粒子的方法。
为了支持产品的开发,印德夫尔公司雇佣了生物技术人员,他们一直在公司工作至今。如今,这家公司已完全商业化,旨在提供分析技术和工具,以加速疫苗的开发和生产。对于公共卫生来说,这只能是一件好事。
女性拥有的商业设计游戏
SBIR-STTR-成功:女性拥有的商业设计游戏赋予青年权力
在为以黑人为主的社区举行的公共住房会议上监督技术物流时,拉维恩·莫罗·卡特注意到了一些事情:委员会中的人没有反映社区中的人。卡特当时经营着一家成功的技术援助业务,她说:“我只是惊讶于没有有色人种,但他们在谈论有色人种。”卡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是九个家庭中的一个,她在那次会议上说,一些事情促使她将对贫困问题的热情付诸行动。卡特回到学校,获得了以健康为重点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然后我把我的公司重组为一家研究公司。” 她将在弗吉尼亚州伯吉斯建立的成功业务——研究、评估和社会解决方案公司。鲁西(REESSI)-通过实施风险干预措施,支持来自资源不足的家庭和社区的儿童、青年和年轻人。 21世纪初发生了一个关键的转变,当时卡特注意到老师们不得不没收手机,因为孩子们在玩游戏而不是集中注意力。卡特对自己说:“如果我们能把减少风险工作的内容放在数字媒体平台上,放在游戏中,那不是很有趣吗?” 2014年,鲁西利用国家少数民族健康和健康差距研究所第一阶段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补助款的资金,为课后项目构建了虚拟游戏原型。这个原型被称为ME游戏,发现学生在想象他们可能的未来自我时,态度和意图发生了适度的变化。 我只是惊讶地发现,没有有色人种,但他们在谈论有色人种。
2016年,鲁西使用第二阶段SBIR资金构建了ME游戏原型,这是将占据鲁西虚拟平台的四类游戏中的第一款,名为:提升青年人的好感度并赋予他们权力(LYFE)。快乐游戏将突出心理健康问题,和平游戏将专注于避免和预防暴力,爱情游戏将展示健康的亲密关系。鲁西已经开发了一个在尤尼斯·肯尼迪·施莱弗国家儿童健康和人类发展研究所的第一阶段SBIR补助金的支持下,爱情游戏的原型。卡特说,SBIR的资金为公司提供了可信度、验证和关键的审查员反馈,进一步改善了他们的研究计划。但她表示, 最大的好处来自于她参与国家卫生研究院商业化加速计划,在那里她从一位经验丰富的企业家那里获得了一对一的指导,该企业家建议她将LYFE Virtually平台转化为产品。鲁西现在计划通过提供订阅将LYFE虚拟商业化。卡特说,她的职业生涯是一段艰难的旅程,但这项工作是她的激情所在。“我认为每个孩子都应该有一条通往成功的道路。”
有效的公共卫生运动
SBIR-STTR-成功:拉丁裔拥有的企业创建有效的公共卫生运动
美国长期以来一直开展公共卫生运动,以提高疾病意识和预防。有时这些运动会奏效,比如2000年真相运动,这导致全国青少年吸烟率下降。但有时公共卫生运动完全失败了。安娜·康斯韦洛·玛丽埃拉(Ana Consuelo Matiella)认为,这些失败的一个原因是没有理解目标受众。在社会营销方面,玛丽埃拉有30年的经验,主要针对美国的拉丁裔人口。她说,特别是针对她的人群的健康运动往往没有达到目标。玛丽埃拉说:“我创办ACMA 社会营销的原因是,我看到拉丁裔和其他有色人种缺乏文化上适当的沟通。”这家总部位于新墨西哥州圣达菲的公司马蒂拉、安娜·康斯韦洛事务所(MATIELLA, ANA CONSUELO AND ASSOCIATES)使用了一种流行的营销工具,称为摄影小说,或西班牙语的fotonovelas,来教育高危人群健康差异。Fotonovelas专注于视觉和讲故事,以使信息易于访问。第一阶段小企业创新研究补助金使玛丽埃拉的公司能够测试不同fotonovelas的传播,以教育拉丁裔社区了解糖尿病、宫颈癌和人类乳头瘤病毒,这些疾病对西班牙裔人口的影响不成比例。玛丽埃拉说,这些SBIR还帮助她的公司更好地了解了他们的市场,并带来了其他商业机会。他们设计和创建了fotonovelas,以解决阿尔茨海默氏病、艾滋病毒/艾滋病、药物滥用和少女怀孕问题,并与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伊利诺伊州、俄勒冈州和加利福尼亚州以及国家一级的组织和政府合作。国家癌症研究所直接提供了第二阶段SBIR资助,以及俄勒冈州商业发展部的配套补助金,帮助玛丽埃拉构建了一个移动应用程序,在拉丁裔中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称为De Las Mías。应用程序用户可以跟踪他们的健康行为,阅读关于健康和饮食的文章,访问营养学家开发的食谱,并找到社区支持。玛丽埃拉目前正在为De Las Mías寻求风险资本资金,并计划申请国家卫生研究院资助的商业化准备试点计划。“就少数族裔企业的风险资本家而言,这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SBIR为像我们这样的少数族裔企业提供资金的事实是巨大的,否则我们将无法获得任何投资,”玛丽埃拉说。根据最近的一项研究,不到0.4%的风险投资(外部链接)流向了美国拉丁裔经营的企业。De Las Mías应用程序目前可以免费加入,玛丽埃拉说,在投资者和合作的帮助下,她希望他们能保持这种状态。
“护士细胞”的使用
由苏珊·伊尔斯塔(Susan Ildstad)教授、创立位于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塔拉里斯治疗公司(Talaris Therapeutics, Inc.)使用“护士细胞”让移植患者远离免疫抑制剂。资助机构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后期有风险投资公司提供了1亿美元的额外资金,以支持促进细胞疗法的进一步发展。
任何医学移植的最大障碍都是受体自身的免疫系统。捐赠者干细胞通常被视为入侵者,并受到受体免疫细胞的攻击,使患者依赖免疫抑制疗法。但在1990年,苏珊·伊尔斯塔(Susan Ildstad)教授发现了一种独特的细胞类型,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促进细胞。苏珊伊尔斯塔教授说:“这些[促进]细胞确实起到了让干细胞快乐的作用。”“他们帮助干细胞在移植后进入骨髓并留在那里。他们帮助它茁壮成长。”这允许接受者的免疫系统永久识别捐赠者的移植细胞或器官。此外,这些促进细胞降低了“移植物对宿主”疾病的风险,即来自供体组织的白细胞攻击宿主的组织。苏珊伊尔斯塔教授将促进细胞作为治疗产品所涵盖的专利是首批基于细胞的专利之一。
不久之后,她创立了塔拉里斯治疗公司(Talaris Therapeutics, Inc.)。该公司获得了国家糖尿病、消化和肾脏疾病研究所以及国家心脏、肺和血液研究所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补助金。对人类的初步测试是在白血病患者和镰状细胞病患者身上进行的,非常成功。这些测试由国家卫生研究院小企业资金实现,对于获得早期投资者支持绝对至关重要。正是这种支持让苏珊伊尔斯塔教授追求了一个更大的目标:肾脏移植。
在一项第二阶段的人类研究中,70%的肾脏移植患者能够在移植后12个月内从所有慢性免疫抑制治疗中移除——这是一个重大胜利。苏珊伊尔斯塔教授说:“我是一名受过培训的移植外科医生。”“因此,我看到了患者在肾脏移植后所经历的一切。这并不容易。他们必须每天服用大约25粒药丸,而且它们有很多毒性,寿命缩短了。”塔拉里斯治疗公司旨在减少移植后对潜在毒性免疫抑制剂的依赖。他们的治疗是在移植手术后的第二天给病人的。
在一项由美国国家糖尿病、消化和肾脏疾病研究所支持的二期人体研究中,70%的肾脏移植患者在移植后12个月内能够从所有慢性免疫抑制治疗中移除——这是一个重大胜利。这些有希望的结果导致风险投资公司提供了1亿美元的额外资金,以支持促进细胞疗法的进一步发展。苏珊伊尔斯塔教授说:“国家卫生研究院小企业资金为我们提供了初步数据,使我们能够与投资者和大制药公司联系,为进入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所需的援助款项提供资金。”促进细胞治疗目前正处于第三阶段临床试验中,这是在商业化之前的最后一步。这些细胞的治疗益处不仅限于肾移植患者。塔拉里斯治疗公司正在探索其他应用,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硬皮病、白血病和镰状细胞病。
6
或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作为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标志,如此鉴别元素从美国移植进来后,除了对中小企业粗线条进行划型,规章制定部门并未考虑引入美国法律对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解释、定义,致使我们的实践部门无所适从,比如从业人员性质和数量的判断,营业收入是指什么样的收入,涵盖的具体范围,规章的起草机关似乎都避而远之,由此带来的消极影响就是各级人民法院参差不齐的裁判结果。
在阅读美国这方面的法律制度时,我去年曾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找《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在国内政府采购实践中适用而引发的纷争,正如我前面几个稿件所提到的,我国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小企业规模标准非常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反映到具体的裁判文书中,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比如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2020)皖01行终385号行政判决中,原审原告始终认定胜出的供应商杭州巾帼西丽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巾帼西丽公司”)不属于“小企业”,不应该享受报价优惠政策。可是,这家公司的主管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两级法院均认定该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小型企业”,由此致使原审原告一路挫败。法院审理这起案件判断企业的大小标准,仅仅依据这家企业在注册登记地本部的情况,而没有将该公司在各地的下属公司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的计算全部纳入进行分析和判断。
我又查看了另一起个案系浙江省丽水市中级法院(2020)浙11行终16号案的终审行政判决,丽水6312万元环卫保洁项目授予纷争,上诉人丽水市红花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花物管公司”)究竟是属于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在合同授予过程和两级法院的庭审中始终是争议的焦点,后来胜诉的均系行政机关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政府。对于各方争议最大的是红花物管公司的规模,原审原告均认为本公司从业人员不足100人,属于小微企业应当享受小微企业的政策,但政府部门、两级法院将红花物管公司在全国所属企业和员工的数据搜集起来进行计算后认定这家公司不是小企业。
前述两起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纷争的裁判结果,均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对争议问题没有具体的指引规定,裁判文书也没有援引具体的法律依据。确切地说,无从援引,没有规则如何援引呢,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政府采购监管机关也没有提供政策指南或法规指引。
根据以上面介绍的简短信息,本人下面想要叙述的话题是为前述两家公司的主要争议寻找美国法律中的确切答案。当然,我今天更重要的是为了介绍、解释SBIR/STTR计划中的小企业资格条件。基于此,我下面要展开论述的是美国企业平均就业人数或平均年收入的计算及其背景信息、企业之间隶属关系的判断、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认定和识别,等等。
为了有资格获得SBIR/STTR计划的融资协议,公司必须满足《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编的规模标准,这是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用于确定“小企业”的规模以及参与某些联邦计划资格的法律依据,
计算雇员或收入的历史
依照美国《小企业法》的规定,SBIR或STTR的中选供应商及其附属公司的员工在上限不得超过500人,下限可以一人以上的企业。竞争联邦合同的企业,其从业人员的计算不得超过500名雇员的规模标准早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成立时间;它被重建金融公司和早期的小型战争工厂公司使用,这是一个二战政府订约机构,将联邦合同输送给小型制造商。1953年,在美国《小企业法》诞生前夕,国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超过95%的商业机构可以归类为小企业,95.2%的企业雇用的员工少于20人,基于此,根据就业情况,小企业的规模确实很小。国会提出,小型企业必须符合“独立拥有和经营”的要求,希望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在计算其规模时,与关联公司一起定义公司的规模。因此,小企业管理局在制定、审查或修订规模标准以及确定其小企业是否符合联邦政府计划时,不仅必须考虑公司的规模,还必须考虑其国内外所有关联公司的规模。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成立后不久,就根据年度收入而非雇员制定了非制造业的规模标准。
1954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确定了100万美元的平均年收入作为非制造业的规模标准。随后为其他行业制定了基于收入的规模标准。零售业和服务业为30万至100万美元,批发业为200万至500万美元,建筑业为500万美元。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定期提高所有基于收入的通货膨胀规模标准。经通货膨胀调整后,最常见的以收入为基础的规模标准为100万美元,如今已增至750万美元。100万美元的水平及其经通胀调整后的等值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基于收入的规模标准的行业的“锚”。
1957年,银行和货币委员会注意到:“500名或更少雇员的标准起源于二战,有几个变动。由于缺乏更好的定义,500名雇员规则在政府中普遍得到接受,尽管在许多情况下,不少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相当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僵硬的公式。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在1953年成立时采用500名雇员作为制造业的规模标准;直到今天,它仍然是许多行业的标准,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基于员工的规模标准的“锚”。
1959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规模规定区分了制造业和金融业。具体而言,该机构在其财政援助计划中采用了250名员工、500名员工和1000名员工规模标准,但在联邦订约计划中保持了500名员工规模的标准。通常,小企业管理局使用年度收入作为衡量非制造业规模标准的标准。
到196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基于收入的规模标准如下:零售业为100万美元;用于服务业100万美元;用于批发贸易行业500万美元;为建筑业提供750万美元。
小企业管理局继续为制造业使用两套规模标准,金融项目250至1000名员工,但联邦合同项目基本上500名员工。从1963年到1975年,许多制造规模标准从500名员工增加到750或1000名员工。类似地,一些服务行业,如工程和清洁服务,被分为单独的行业,规模标准分别为500万美元和300万美元。
1975年8月5日,小企业管理局对其基于货币的通货膨胀规模标准。因此,零售业和服务业的新规模标准为200万美元,一般建筑为1200万美元,特殊贸易建筑为500万美元。基于员工的标准保持不变。在1980年至1983年《联邦公报》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后,该机构通过了(the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SIC)系统定义的行业规模标准的详细清单。
总的来说,直到最近完成的全面规模标准审查,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一直遵循的规模标准框架于1984年实施。1984年2月9日,为了简化采购程序,小企业管理局为所有批发贸易行业的采购和小企业管理局计划采用了500名员工的单一规模标准。在此之前,批发贸易行业的联邦采购标准为500名员工,而小企业管理局的金融项目则有三个基于收入的标准,950万美元、1450万美元和2200万美元。
1986年7月11日,小企业管理局将批发贸易行业的标准从500名员工修订为所有小企业管理局计划的100名员工,同时保留了联邦采购的500名员工规模标准。1992年12月31日,小企业管理局建议,随着通货膨胀调整,将规模标准等级的数量从40多个不同等级减少到9个基于收入的规模标准和5个基于员工的规模标准。尽管公众意见压倒性地接受了固定规模标准方法,但提议的水平似乎是武断的,并对标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小企业管理局认为其无法证明如此大的变化是合理的,因此,将最终规则限制为调整当时基于收入的通货膨胀规模标准。目前的法定要求是,根据不同的行业采用不同的规模标准,以雇员人数作为标准,这是该机构当时对所有政府订约采用的500名雇员的统一规则的结果。如今的小企业规模标准从针对广泛行业群体或部门的有限数量的一般规模标准演变为基于单个行业的更多特定规模标准。这一转变是承认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需要适当的行业特定规模标准。多年来,小企业管理局采用了广泛的规模标准——制造业标准范围从250名员工到1500名员工;其他行业规模标准的平均年收入从10万美元到3850万美元不等。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2023年03月17日使用最新的北美行业分类系统制定行业规模标准,北美行业分类系统是由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总局与美国人口普查局、美国联邦统计机构以及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统计机构合作制定。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于1997年1月1日取代了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规模标准的标准工业分类系统。美国小企业管理局采用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作为其规模标准表的基础,于2000年5月15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并于2000年10月1日生效。2007年,小企业管理局开始全面审查所有规模标准,以确定现有规模标准是否与当前数据一致,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小企业管理局2018年完成了第一次五年全面规模标准审查,在上一次审查中审查的1009个规模标准中,小企业管理局增加了621个,减少了3个,将潜在的主导公司排除在小公司之外,并保留了388个现有水平。在被保留的388项标准中,214项是根据结果保留的,174项是基于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决定保留的,即根据经济环境不降低任何规模标准,即使结果可能支持降低标准。
《2017年新发展援助法》第1831节要求小企业管理局将农业规模标准纳入《2010年小企业就业法》规定的五年滚动审查程序。目前,最普遍的规模标准是零售贸易和服务的年收入为750万美元,一般建筑为3550万美元,特殊贸易建筑为1500万美元,所有联邦项目的批发贸易为100名员工,但联邦采购除外,根据非制造商规则,其为500名员工,制造业为500名。以货币为基础的规模标准范围从大多数农业企业的年收入75万美元,在《2017年新发展援助法》颁布之前由法规规定,到设施支持服务的年收入3850万美元。
类似地,基于员工的标准范围从加热油经销商的100名员工到一些制造业和电信业的1500名员工。除极少数例外情况外,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所有项目均采用统一的规模标准,主要使用两种衡量企业规模的标准——收入和员工人数。小企业管理局通常倾向于将收入作为企业规模的衡量标准,因为它衡量企业的总产出价值,并且可以使用营业税申报表和财务记录轻松验证。《小企业法》规定,制造企业的规模应基于雇员人数,服务企业的规模则基于平均年收入。因此,小企业管理局主要使用制造业的雇员人数和服务业的平均年收入。
计算从业人员的法律依据
依照《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106节的规定,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以如下标准计算公司的从业人数。
(一)在确定企业的员工人数时,小企业管理局计算所有受雇于全职、兼职或其他方式的自然人。这包括从临时员工机构、专业员工组织或租赁公司获得的员工。小企业管理局在确定自然人是否属于公司的雇员时,将考虑全部情况,包括美国国税局用于联邦所得税的标准。志愿者,即因所做工作而没有获得任何补偿,包括没有实物补偿的个人,不被视为雇员。
(二)如果规模标准是从业人数,则确定企业规模的方法包括以下原则:
1.根据之前完成的24个日历月每个发薪期的员工人数,使用该企业的平均员工人数,包括其国内外子公司的员工人数。
2.兼职和临时员工与全职员工相同。
3.如果一个企业已经24个月没有营业了,那么在它营业的每个发薪期都会使用平均员工人数。
4.这部分的计算方法,在2022年6月6日的《联邦公报》上修订过,具体规定如下:
(1)子公司的平均员工人数是通过将公司的平均员工人数与每个子公司的平均员工人数相加来计算的。如果一家公司在适用的计算期内或自证为小企业日期之前收购了子公司或作为子公司收购了子公司,则在确定规模状态时计算的员工包括收购或收购企业的员工。此外,这种聚合适用于整个计算期,而不仅仅是隶属关系产生后的时期。
(2)如果从属关系在用于确定规模的日期之前终止,则前子公司的员工将不计算在内。这种对前附属公司员工的排除适用于整个计算期,而不仅仅是附属机构终止的期间。但是,如果一家企业在适用的衡量期内或自证为小企业日期之前将可各个部门出售给另一家企业,则用于确定规模状态的员工将继续包括被出售的部门的员工。
计算收入的法律依据
依照《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104节的规定,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公司的年度收入。
(一)收入是指公司从任何来源收到或累积的所有收入,包括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费用或佣金,由回报和津贴减少。通常来说,收入被视为“总收入”,或在独资企业的情况下是“总收入”,加上“货物销售成本”,因为这些术语在美国国税局纳税申报表上定义和报告。收入不包括净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包括在总收入中,则为税务机关收取并汇给税务机关的税款,例如从客户那里收取的销售或其他税款,不包括对企业或其员工征收的税款;企业与其国内或外国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收益;以及旅行社、房地产代理、广告代理、会议管理服务提供商、货运代理或海关经纪人为另一家公司收取的金额。出于规模确定目的,收入中唯一的例外是本段中特别规定的。所有其他项目,如分包商成本、供应商或承包商应客户要求进行的采购报销、投资收入和基于员工的成本(如薪资税)不得排除在收入之外。
1.联邦所得税申报表和在自我认证日期或之前向国税局提交的任何修正案必须用于确定企业的规模状况。小企业管理局不会使用在开始确定规模后向美国国税局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修正案。
2.当一家公司尚未向国税局提交财政年度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时,小企业管理局将使用任何其他可用信息计算该公司当年的年度收入,例如该公司的定期账簿、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个人了解事实的人的宣誓书中的信息。
(二)已完成的财政年度是指应纳税年度,包括任何短的年份。“应税年份”和“短年份”具有美国国税局赋予它们的含义。
(三) 计算期。
1.除商业贷款、灾难贷款、担保债券担保和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外,已营业5个或5个以上完成的财政年度的公司的年度收入是指该企业最近完成的5个财政年度的总收入除以5。
2.除商业贷款、灾难贷款计划、担保债券担保和SBIC计划外,经营不到5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公司的年度收入是指该企业在经营期间的总收入除以业务周数,乘以52。
3.除了商业贷款、灾难贷款、保证金担保和SBIC计划外,如果一个企业在业务中处于5个或更多完整财政年度,但在其计量期内有一个短年作为年份之一,年度收入是指短年和4个完整财政年度的总收入除以短年和4个完整财政年度的总周数,乘以52。
4.对于商业贷款、灾难贷款、担保债券担保和SBIC计划,已经经营了三个或三个以上完成的财政年度的一家企业可以选择使用最近完成的5个财政年度的总收入除以5,或者最近完成的3个财政年度的破产企业总收入除以3来计算年度收入。经营不到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公司的年度收入是指该企业在经营期间的总收入除以营业周数,乘以52。如果一个企业已经经营了三个或更多完整财政年度,但在其计量期内有一个短年,则年度收入是指短年和两个完整财政年度的总收入除以短年和两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周总数,乘以52。
(四) 子公司的年度收入。
1.子公司业务公司的平均年收入规模的计算方法是将业务公司的平均年收入与每个子公司的平均年收入相加。
2.如果一家公司在适用的计算期内或自证为小企业日期之前收购了子公司或作为子公司收购了子公司,用于确定规模状态的年度收入包括收购或收购企业的收入。这种汇总适用于整个计算衡量期,而不仅仅是从属关系产生后的时期。但是,如果一个公司在适用的计量期内或自证为小企业日期之前获得了另一个业务公司的可隔离部门,则用于确定规模状态的年度收入不包括收购前被收购部门的收入。
3.除商业贷款和灾难贷款计划外,如果企业或关联公司经营时间少于5年,则根据本节(三)第2段,该财政年度少于12个月的收入按年化。根据本节(三)段确定相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收入,即使这可能导致使用不同的计算期来计算附属公司的年度收入。
4.如果从属关系在确定规模的日期之前终止,则不包括前子公司的年度收入。这种排除此类前子公司的年度收入适用于整个计算期,而不仅仅是在附属关系终止后的期间。但是,如果一家企业在适用的计算期内或自证为小企业日期之前将可分离的部门出售给另一家企业,则用于确定规模状态的年度收入将继续包括出售部门的收入。
申请SBIR/STTR计划的资格
根据2023年4月27日《联邦公报》上发布的修订后的《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702节的规定,要有资格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SBIR和STTR计划中获得融资协议,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SBIR计划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1.SBIR中选供应商必须:
(1)是一个50%以上由一个或多个美国公民或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直接拥有和控制的企业,其他小企业每家都由美国公民或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直接拥有和控制的50%以上权益、印第安部落、阿拉斯加土著公司或夏威夷原住民组织或此类部落、阿拉斯加土著公司或夏威夷原住民组织的全资企业实体或这些企业的任何组合;
(2)是一家由多家风险资本运营公司、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公司或这些公司的任何组合拥有超过50%的公司,对于选择使用《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8(dd)(1)节中的法定机构;或
(3)是一家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的每个实体必须满足本节(一)1.(1)或(一)1.(2)段规定的要求。包含符合本节(一)1.(2)段要求的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合资公司必须遵守关于注册和建议书要求的《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705(b)节的规定。
2.任何一家风险投资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都不得拥有超过50%的股份,除非该单一风险投资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有资格成为50%以上由美国公民或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直接拥有和控制的小企业。
3.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拥有全部或部分股份,则每个股票受托人和计划成员都被视为所有者。
4.如果信托拥有全部或部分公司,则每个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都被视为所有者。
(二)STTR计划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1.STTR计划的中选供应商必须:
(1)是一个50%以上由一个或多个美国公民或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直接拥有和控制的企业,其他小企业每个企业都由美国公民或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直接拥有和控制的50%以上、印第安部落、阿拉斯加土著公司或夏威夷原住民组织或此类部落的全资企业实体、阿拉斯加土著公司或夏威夷原住民组织或这些企业的任何组合;或
(2)是一家合资公司,其中合资企业的每个实体必须满足本节(二)1.(1)段规定的要求。
2.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拥有全部或部分股份,则每个股票受托人和计划成员都被视为所有者。
3.如果信托拥有全部或部分公司,则每个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都被视为所有者。
(三)规模和隶属关系。
SBIR或STTR计划的中选供应商及其附属公司的员工不得超过500人。当一方控制或有权控制另一方,或第三方或一方控制或有权控制双方时,企业和实体是彼此的附属机构。只要控制权存在,是否行使控制权并不重要。
就SBIR和STTR计划而言,适用以下隶属基础:
1.基于所有权的隶属关系。为了确定基于股权所有权的从属关系,公司是个人、公司或实体的附属公司,该公司拥有或有权控制公司50%以上的投票股权。然而,小企业管理局可能会发现个人、企业或实体的附属公司拥有或有权根据总体情况控制40%或更多投票股权。如果没有自然人、公司或实体可以控制,小企业管理局将认为董事会可以控制该公司。
2.根据股票期权、可转换证券和合并协议产生的隶属关系。在确定规模时,小企业管理局考虑股票期权、可转换证券和合并协议,包括原则上的协议,以对控制公司的力量产生目前的影响。小企业管理局将此类期权、可转换证券和协议视为已行使所授的权利。
(1)就稍后日期的合并或出售股票的可能性展开或继续谈判的协议不被视为“原则上协议”,因此不具有当前效力。
(2)期权、可转换证券和协议受制于无法履行、投机性、推测性或根据州或联邦法律无法执行的先例条件,或交易或行使权利发生的概率被证明非常遥远的协议,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3)控制一个或多个其他企业的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在实际这样做之前,不能使用期权、可转换证券或协议来终止此类控制。小企业管理局不会对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为了避免发现从属关系而剥离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权益的能力给予目前的影响。
3.基于共同管理的隶属关系。当企业的首席执行官或总裁或控制企业管理的其他官员、管理成员或合伙人,也控制一个或多个其他企业的管理时,就会出现隶属关系。当控制一个企业董事会的单个自然人、企业或实体也控制一个或多个其他企业的董事会或管理层时,也会出现隶属关系。
4.基于利益身份的隶属关系。隶属关系可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利益身份的人,包括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之间产生。个人、企业或实体可以反驳对利益身份的确定,并有证据表明被视为利益的权益实际上是分开的。
(1)小企业管理局可以假定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商业或经济利益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身份,例如家庭成员在同一地理区域的相同或类似行业经营企业。
(2)如果SBIR/STTR中选供应商依赖另一家企业或实体获得其70%或以上的收入,小企业管理局可能会根据经济依赖性来假设利益身份。
(3)SBIR或STTR中选供应商不隶属于风险投资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的投资组合公司,仅基于一个或多个共享投资者,尽管可能出于其他原因而与之有关联。
5.基于新组织的公司规则的隶属关系。当一个企业的前任或现任高管、董事、主要股东、管理成员、一般合伙人或关键员工在同一或相关行业或业务领域组织新公司,并担任新企业的高管、董事、主要股东、管理成员、一般合伙人或关键员工,并且一个公司正在提供或将提供合同、财务或技术援助、竞标或履约债券赔偿和/或其他设施,无论是收费或其他设施时,都可能出现隶属关系。公司可能会通过表明这两个公司之间有明显的分歧来反驳这种从属关系的决定。“关键员工”是指由于他/她在企业中的地位,对企业的运营或管理具有重大影响或实质性控制的员工。就本规则而言,若公司持续运营不到一年,则被视为“新企业”。
6.合资企业的规模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企业可以作为合资企业提交申请。只要根据SBIR计划的规模标准,合资企业都很小,或者合资企业符合《联邦条例法典》第13卷第121.103(h)(3)(ii)节的例外情况,两家公司被批准成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全小型导师-门徒计划下的导师和门徒,合资企业就有资格成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导师和门徒。
7.基于表面分包商规则的隶属关系。为了确定规模,公司及其表面上的分包商被视为合资企业,因此也被视为关联公司。表面分包商是履行融资协议的主要和重要需求的分包商或分包合同授予人,即与融资协议的主要目的相关的要求,或异常依赖的分包商或分包人。
8.基于许可协议的隶属关系。小企业管理局将考虑是否存在对被许可方运营至关重要的产品或商标的许可协议。如果被许可人有权从其努力中获利并承担损失风险,则许可协议不会导致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有关联。然而,隶属关系可能通过其他方式产生,例如共同所有权或共同管理。
9.投资组合公司隶属关系的例外。如果确定与中选供应商有关联的风险投资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是中选供应商的少数投资者,则中选供应商与风险投资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的投资组合公司没有关联,除非:
(1)风险资本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拥有投资组合公司的多数;或
(2)风险资本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拥有投资组合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
10.整体情况。在确定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时,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可能会考虑全部情况,并可能发现隶属关系,即使没有单一因素足以构成隶属关系。
(四) 计算所有权和控制权。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将在完全稀释的基础上审查小企业的股权,以确定SBIR和STTR计划的所有权、控制权和隶属关系。这意味着,如果行使了所有可能的转换来源,小企业管理局将考虑已发行的股票或股权总数,包括但不限于:未发行普通股或股票、未发行的优先股(转换为共同基础)或股权、未发行的认股权(已行使并转换为共同基础)、未发行期权和保留用于未来补助金的期权,以及转换为共同基础上的任何其他可转换证券。
7
图中显示的两种不同颜色分别代表两部法律建立的两大计划,即SBIR和STTR。图表从左至右依序罗列的系农业部、商务部、国防部、教育部、能源部、卫生公众服务部、国土安全部、交通部、环保署、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分别是40年前开始至今,各机构共同携手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11个采购实体,凡是预算为1亿美元或以上的联邦机构需要参与SBIR计划,而预算为10亿美元或以上的联邦机构,则需要参与STTR计划。
美国《小企业法》增加了机构必须花费的研发预算的最小部分。
随着SBIR融资比例从1997年至2011年的不低于2.5%增加到2012年的2.6%,2017年及以后增加到3.2%,STTR融资比例从2004年至2011年的0.3%增加到2016年及以后的0.45%。
我今天介绍、分析的审计报告中,美国政府责任署将这些最低百分比应用于机构外部研发预算所产生的金额称为“支出需求”。从计划开始之日到2011财年,联邦机构在SBIR计划下提供了约126,000个合同授予决定,总计约304亿美元。依照2011年12月31日通过的《2011年SBIR/STTR再授权法》以及《2012财年国防授权法》(该法与小企业相关的内容已编入《小企业法典》)的规定,法律要求美国政府责任署审查联邦政府11个参与机构是否符合2006至2011财年项目的支出和报告要求,以及项目的其他方面。为此,政府责任署确定如下目标:1.联邦政府参与机构遵守SBIR/STTR计划支出需求的程度以及他们如何计算这些需求;2.参与机构和美国小企业管理局遵守某些报告要求的程度;3.将SBIR和STTR计划的支出需求建立在机构的研发总预算而不是其外部机构研发预算基础上的潜在影响,以及4.联邦机构参与SBIR和STTR计划管理的费用以及机构资金如何用于支付这些成本。
从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美国政府责任署对SBIR/STTR项目进行了首次绩效审计,并于2013年9月9日向美国国会提交了这次审计工作的公开报告。在介绍、分析政府责任署对SBIR/STTR计划的首次审计之前,为了能够理解审计报告涉及的诸多内容,我觉得有必要先熟悉下面的知识:
美国政府责任署
美国政府责任署的前身系成立于1921年的美国审计总署,为国会、行政机构负责人和公众提供及时、基于事实的、无党派的信息,可用于改善政府并为纳税人节省数十亿美元。根据政府责任署的国会议定书,政府责任署的工作是应国会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的要求完成的,或者根据公法或委员会报告的法定要求。政府责任署在帮助国会改善政府绩效、确保透明度和节省资金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政府责任署被称为国会的调查部门,是一个独立的、无党派的机构,旨在支持国会履行其宪法责任。政府责任署还致力于改善联邦政府的绩效,并确保其对美国人民的问责。该机构审查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评审联邦计划和政策;并提供分析、建议和其他援助,以帮助国会做出明智的监督、政策和资金决定。
政府责任署是联邦政府立法部门内的一个机构,为国会提供客观、基于事实、非意识形态、公平和平衡的及时信息。政府责任署对善政的承诺反映在其问责制、诚信和可靠性的核心价值观中。署长由美国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当署长出现空缺时,国会会成立一个两党、两院制委员会,向总统推荐署长人选。署长的法定任期为15年,他没有资格获得连任。作为美国政府责任署的首席执行官,署长对该机构的运营负有总体责任。署长以无党派和非意识形态的方式与国会客户和外部政党合作。政府责任署支持国会履行其宪法责任,并帮助改善绩效,并确保联邦政府的问责制,以造福美国人民。政府责任署执行审计、评审和调查任务,并向国会提供法律分析报告。政府责任署应国会的要求并在署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机构通过书面产品和向国会作证来传达其审查结果。政府责任署还就涉及授予公共合同的争议等事项发布法律决定。
SBIR/STTR的单行法已入法典
美国的SBIR计划和STTR计划分别由《1982年小企业创新发展法》(the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Development Act of 1982)、《1992年小企业技术转让法》(the 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 Act of 1992)先后在1982年和1992年确立,这两部单行法以及《2011年SBIR/STTR计划再授权法》等单行法均已经编入《美国法典》第15卷中的《小企业法典》第638编中,故本文审计报告中先后提及到《小企业法》有关SBIR/STTR的规定,分别系指前述的《美国法典》第15卷《小企业法典》中的规定。这方面与我们国内的法律法规似乎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一部单行法,通常内容和章节不是很多,尤其是我国行政管理方面的单行法,字数很少有超过2万的。
然而,《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8编有关SBIR/STTR相关法律的内容就高达60多万的字数,故依照我们传统对本国法律条款目的简洁称谓,很难解释美国法律在卷、编、章、节等方面的庞大内容和详细规定。
依照《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8(j)、(p)节的授权,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为联邦政府11个机构制定了《SBIR/STTR计划的政策指令》,该指令最新版本系2020年年10月1日生效的SBIR和STTR计划总体运作的政策指令,该版本总字数高达160多万。在这部政策指令的指引下,美国国防部、能源部、国安部等11个联邦机构均制定了本系统的《SBIR/STTR计划指南》,而国防部所属的陆军部、海军部和空军部等机构也都有本部门实施的《SBIR/STTR项目指南》,一方面便于小企业广泛参与,另一方面有利于实施机构有据可循。总的来看,有关SBIR/STTR规则都非常详细,可操作性比较强,这方面的立法真的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
联邦机构的内外研发计划
根据《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8(f)(1)节、第(n)(1)(A)节规定,联邦机构外部研究或研发预算1亿美元或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通常由非联邦雇员执行,需要建立并运行一个SBIR计划;而外部研究或研发的预算为10亿美元或超过10亿美元的联邦机构,则需要建立并运行一个STTR计划。《小企业法》将“外部预算”定义为联邦机构的总研究义务减去机构雇员在政府所有、政府经营的设施中或通过政府所有、政府经营的设施进行研究活动的义务金额。联邦机构的研发计划通常包括对两种研发的资助:机构内部和机构外部。机构内部研发由联邦机构的雇员在政府所有、政府运营的设施中或通过政府所有、政府运营的设施进行。机构外部研发通常由联邦机构外的非联邦雇员进行。
SBIR/STTR之间的差异
在本人以往的这组稿件中,我总是将SBIR/STTR两大计划摆在一块儿进行叙述,平日看到的SBIR和STTR也总是形影不离,如影相随不断地出现在法律文书等官方正式文件中,比如我今天要介绍的政府责任署对联邦政府11个机构的审计报告,似乎没有区分两大创新计划之间的差异。在不同时期发布的《SBIR/STTR政策指令》版本中,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认为,SBIR计划和STTR计划的程序基本上是一致的,除非有特别说明和标注。SBIR和STTR计划都专注于为紧迫问题开发创新解决方案,然后这些解决方案可以作为新产品和服务或现有产品和服务的改进而进行商业化。然而,它们之间有两个关键的区别。
首先,STTR计划要求小企业与非营利研究机构进行合作,通常是大学或联邦实验室。尽管如此,小企业始终是STTR计划的申请人。这与我国的许多课题研究项目有非常大的不同。我们国内许多大学或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公司往往是借助学校或研究机构去申报课题,而不会以营利性的企业为申请人,但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能是营利性的小企业作为申请人才会有资格申请并获得准许。其次,STTR计划专注于从非营利研究机构到小企业并最终到市场的技术转让。此外,在前述11个联邦机构中,只有国防部、能源部、卫生公众服务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这五个机构可以实施STTR计划,而国土安全部、交通部、环保署、农业部、教育部、商务部只有SBIR计划,没有法律依据实施STTR计划。然而,政府责任署审计报告查明的实际情况与法定情形存在不同。
除了上面提到的区别之外,SBIR和STTR之间还有其他更微妙的差异,值得注意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一些:
SBIR计划的四个总体目标:
1.利用小企业满足联邦研发的需求。
依照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规定,SBIR或STTR计划:(1)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营业地点位于美国;(2)至少51%由一个或多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住在美国的外国人拥有和控制;(3)至少51%由另一个盈利性企业拥有和控制,该企业至少51%由一个或多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留外国人拥有和控制;以及(4)拥有不超过500名员工,包括附属公司。
2.刺激技术创新。
3.提高联邦研发的创新成果的商业化程度。
政府责任署审计审查过程中实施的SBIR计划,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将商业化定义为“开发适销产品或服务以及生产和交付产品或服务以销售给政府或商业市场的过程,无论是由发起方还是其他方。”
4.鼓励妇女和弱势个人拥有的小企业参与技术创新。
SBIR计划的三阶段结构:
在第一阶段,各机构在大约6至9个月的时间里以固定价格合同方式向小企业提供高达15万美元的合同授予,以确定似乎具有商业潜力的想法的科技价值和可行性。
在第二阶段,其第一阶段计划除了商业潜力之外,还展示了科学和技术价值的小企业可以竞争高达100万美元的固定价格合同,以延长研发合同的期限,第二阶段的合同通常不超过两年。
第三阶段是小企业追求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研发活动产生的商业化目标。第三阶段是第二阶段创新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时期。
SBIR第三阶段的工作完成了SBIR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工作,然而,它是由SBIR计划以外的来源资助的。为了使他们的产品商业化,小企业需要从私人投资者、资本市场或最初授予融资协议的联邦机构内的非SBIR来源筹集额外的资金。
STTR计划的三阶段结构:
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令,STTR计划的目的是通过联邦政府资助的研发来促进创新型小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想法和技术方面的合作。研究机构包括非营利学院或大学、国内非营利研究组织和联邦资助的研发中心。STTR计划为小型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合作开发和执行的研究建议提交书提供资金。
与SBIR计划一样,STTR计划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旨在确定提议的研发计划的技术优点、可行性和商业潜力,并确定小企业的业绩质量。
STTR第一阶段授予固定价格合同的补助金一般不超过一年15万美元。
第二阶段的融资来源于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果以及第二阶段计划的科技价值和商业潜力。
STTR第二阶段授予的固定价格合同一般不超过两年100万美元的总费用。
第三阶段是小企业将第一和第二阶段研发产生的研究或技术商业化活动,它完成了先前STTR阶段所做的努力,但是由STTR计划以外的来源资助。
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说法,第三阶段的工作可能涉及由非联邦资本资助的研发的商业应用,包括用于STTR产品或服务,第三阶段是小企业对第一和第二阶段研发活动产生的研究或技术进行商业化,它完成了STTR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努力,但由STTR计划以外的来源予以资助。
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说法,第三阶段工作可能涉及由非联邦资本资助的研发的商业应用,包括联邦政府打算使用的STTR产品或服务,以及根据2012年小企业管理局政策指令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通过竞争选择研发的延续。
如上所述,预算额外研发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需要有一个SBIR计划,而预算额外研发每年超过10亿美元的联邦机构需要有一个STTR计划。
根据美国国家科学院的数据,小企业是美国高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新市场和高增长产业。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针对小企业进行联邦研究或研发资助,以提供开发和商业化创新技术。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主管的SBIR和STTR计划分别于1982年和1992年在《小企业法》修正案中设立。在确定他们的境外研发预算,机构有权排除某些研发计划从境外研发基地用于计算SBIR和STTR的开支要求,如设施和设备用于研发和某些情报活动。根据《小企业法》, 能源部必须从其外部研发预算中排除其海军反应堆项目的义务金额。同样,依照《小企业法》,国防部不包括由情报部门的某些成员开展的项目。在2011财年,联邦11个参与机构报告为SBIR花费了总计22亿美元,5个参与机构报告为STTR花费了总计2.51亿美元,其中国防部在这些项目上花费最多,分别为11亿美元和1.21亿美元。2011财年,国防部报告的支出占SBIR总支出的48.8%,占STTR总支出的48.2%。根据小企业管理局的《SBIR/STTR政策指令》,该机构的作用是作为SBIR和STTR计划的监督协调机构,并指导和协助机构实施计划,审查其进展,收集机构报告,分析机构方法报告中的信息,并每年向国会报告计划。为此,小企业管理局分别于2002年9月和2005年12月发布了《SBIR/STTR政策指令》,并于2012年8月进行了更新;这些政策指令为各机构实施SBIR和STTR计划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数据表明,由于不适当的排除和不同的方法,大多数机构没有一贯遵守《SBIR/STTR政策指令》的要求。本文首页的图一显示:2006至2011财政年度,机构满足小企业创新研究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支出规定的情况。除国土安全部、能源部和环保署的数据外,其他数据来自各机构提交给小企业管理局的年度报告;这些机构提交了修改后的数据。除国土安全部外,没有显示STTR数据的机构没有STTR项目。国土安全部在2006和2007财年有一个STTR计划。然而,相关部门没有要求该机构参与,因为其每年的研发预算实际上低于参与STTR计划所需的10亿美元的门槛。该机构表示,它无意中使用了不正确的外部预算金额来确定其参与要求。在设定的一年中,大多数没有达到支出要求的参与机构的支出至少比要求的数额少5%。小企业管理局官员在评论这一信息时说,资金经常被结转到下一个财政年度,用于SBIR和STTR计划的目的。尽管SBIR和STTR的支出规定适用于每个财政年度,但一些机构官员表示,他们遵循大多数研发资金的惯例,通常可在两年的可用期内支出,允许机构“结转”第一年拨款的资金,并在下一年支出。此外,一些机构官员表示,检查他们多年来的表现将为他们的支出提供另一个视角。作为对这一评论的回应,政府责任署比较了各机构对SBIR计划的总支出数据,以及在审查的6年期间各机构计算的支出要求,发现7个机构的花费超过了他们6年需求的总和,4个机构的花费更少。
总体而言,在审查的6年期间,根据机构的计算,机构的SBIR总支出低于支出要求的1%或8000万美元。
下表一:2006至2011财年各机构在满足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支出要求方面的表现
表一显示,国防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支出最大。表二:2006至2011财政年度各机构在满足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支出要求方面的表现
图表显示,国土安全部在2006和2007财政年度也有一个STTR计划。然而,该机构不属于STTR法定的5个参与机构,因为其每年的研发预算实际上低于参与STTR计划所需的10亿美元的门槛。对此,国土安全部表示,它无意中使用了不正确的外部预算资金来确定其参与要求。在计算计划的支出要求时,一些参与机构从其外部研发预算中不恰当地排除了预算,而预算是计算需求的基础,当拨款在年底收到时,各机构使用不同的方法来计算其支出需求,使得很难确定各机构的计算是否正确。在计算用于确定SBIR和STTR计划支出需求的外部机构研发预算时,一些机构有特定的法定权力排除某些子单位或项目,但美国政府责任署发现一些参与机构做出了与此法定权力不一致的排除。例如,如下所述,两个机构排除了机构子单位的研发预算,因为这些预算低于参与计划的门槛要求——SBIR为1亿美元,STTR为10亿美元——尽管根据法律规定,门槛适用于整个部门预算,而不适用于机构的子单位:
国防部报告说,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下属单位的研究、开发、测试和评审预算不包括在研发预算内,因为该预算低于参与STTR计划所需的10亿美元。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报告不包括研发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预算,因为这些分支机构的预算低于参与STTR计划所需的10亿美元。在另一个例子中,第三个机构交通部报告说,在SBIR计划预算计算中,排除了联邦航空局每年超过1亿美元的研发预算。美国政府责任署要求交通部和联邦航空局提供这一排除的法律依据,但是他们没有提供这一信息。
不恰当地排除下级单位减少了三个机构各自外部研发的计算,从而减少了这些机构在SBIR和STTR的支出需求。在2006至2011财年,这些不适当的排除导致国防部的STTR支出需求减少770万美元,交通部的SBIR需求减少3470万美元,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排除导致STTR支出需求减少610万美元。
国防部官员表示,他们改变了该机构截至2013财年的排除政策,新政策不允许这些不当的排除,目前正在实施。交通部没有提供关于将其排除在外的进一步信息。根据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给小企业管理局的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即使有不适当的排除,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也满足了其总体机构支出要求。
除了确定不适当的排除外,美国政府责任署还发现,当拨款在年底收到时,各机构使用不同的方法来计算其支出需求,这使得很难确定各机构的计算是否正确。例如,一些机构项目负责人告知,当拨款在年底收到时,他们使用前一年的实际支出来计算本年度的支出需求,而其他人则使用其他方法来计算本年度的支出需求。具体来说,美国商务部所属的机构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的项目负责人表示,他们机构的项目经理使用2012年的实际SBIR支出来计算2013年的需求。
相比之下,国家航空航天局通过确定前一年其研发外部支出占其研发总支出的百分比来计算其SBIR支出需求。然后,国家航空航天局将这个百分比应用到当年的研发总预算中,计算出当年的预算外预算,并以此作为计算SBIR和STTR所需经费的基础,然后,美国航天局将这一百分比应用于当年的研发总预算,以计算当年的预算外预算,然后将其作为计算SBIR和STTR开支需求的基础。尽管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在政策指令中为参与机构提供了计算其支出要求的指导,但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之前和当前的政策指令都没有为机构在机构拨款延迟时如何计算此类支出要求提供指导。如果没有这样的指导,各机构可能会继续以不同的方式计算支出需求。各机构和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没有一贯遵守某些报告要求。
各机构报告的方法并不总是符合要求
除了美国宇航局在某些年份外,其他机构没有依照《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8(i)(2)(A)节的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向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提交2006至2011财年SBIR和STTR计划的方法报告。《小企业法》要求11个联邦机构在各自拨款法案颁布后的4个月内向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报告其外部预算的计算方法。然而,SBIR/STTR计划的大多数参与机构记录了这些财政年度的外部研发预算的计算方法,并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将其与年度报告一起提交给小企业管理局,但三家机构——美国农业部、教育部和交通部,在此期间未提供1个财政年度的方法报告。美国农业部没有提交关于其2007财年方法的报告,因为该机构官员表示,该方法与前几年相同。美国教育部和交通部的官员表示,他们通常会在年度报告中提交方法报告。然而,他们告诉政府责任署,2011财年他们没有按时向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提交方法报告,因为这是第一年要求联邦机构向小企业管理局的自动系统提交年度报告,而小企业管理局的系统中没有提交方法报告的位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官员说,他们仍然希望各机构提交他们的方法报告,有几种方法来传递这一信息,如备忘录或电子邮件。美国教育部官员后来告知,他们在2013年1月向小企业管理局提交了2011年方法报告。
8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官员解释,他们没有在《小企业法》规定的最后期限前要求联邦各机构提交方法报告,部分原因是发布最终补助资金的连续决议有时直到财政年度中期才获得通过。融资协议中的补助资金的这一时间安排,将方法报告的规定报告日期,拨款确定后4个月到期,推迟到本财政年度末。
小企业管理局主管人员表示,这使得参与机构在递交年度报告时更方便地提交方法报告。此外,小企业管理局官员说,该机构递交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使用的是SBIR/STTR项目的方法报告。然而,由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年初提交方法报告,小企业管理局没有机会及时分析这些方法,并为机构提供及时的反馈,以帮助机构准确计算其支出要求。小企业管理局官员表示,他们已经通过口头和电子邮件向参与机构提供了关于方法报告的反馈,但许多机构项目负责人表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几乎没有提供反馈。如果不提供这方面的反馈意见,小企业管理局就放弃了帮助联邦机构正确计算其项目支出要求,并帮助确保其满足《小企业法》强制性规定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大多数机构没有包括与小企业管理局的SBIR和STTR政策指令一致的信息,该指令规定了法案对每个机构的方法报告的要求。特别是,小企业管理局政策指令规定,方法报告必须包括从机构外部预算计算中排除的每个研发项目的明细,并简要解释为什么排除。
在审查过程中,美国政府责任署发现,两个参与机构——美国环保署和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完全符合要求,因为他们在其方法报告中包含了一个项目清单,该项目不包括在研发外部预算的计算中,并解释了为什么这些项目在政府责任署审查的所有6个财政年度中都不包括在内的原因。
在美国政府责任署的审查中,联邦政府六个机构即国安部、国防部、能源部、交通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和国家科学基金会,在6个财政年度中没有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因为他们的方法报告要么确定了一些被排除的项目,要么报告省略了对排除的解释。因此,各机构提交了不同的信息,包括其方法的不同详细程度。例如,一些机构提供了每个被排除在外的研发项目的明细,包括金额和法定权限,作为机构预算计算的一部分,并简要说明了为什么被排除在外,而其他机构仅提供了简要说明。小企业管理局的官员告知,大多数参与机构的方法报告每年都没有什么变化,所以小企业管理局没有对他们的方法细节提出疑问。
此外,对于机构年度报告要求,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了一个模板,要求机构提供用于计算SBIR或STTR支出要求的外部研发预算基数,但不要求提供用于得出该预算基数的具体计算。不同于《小企业法》和《SBIR/STTR政策指令》对方法报告的要求,包括对计算外部研发预算方法的描述,机构向小企业管理局提交的年度报告不需要实际计算信息,如确定排除。然而,由于年度报告显示了上述方法的结果,因此在年度报告中纳入此类信息非常重要。由于没有要求各机构在其模板中包括用于得出预算基数的计算,小企业管理局一直从参与机构那里得到不完整的信息,这限制了各机构向国会报告的数据的有用性。
美国《小企业法》指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局长至少每年应当向参议院的小企业和企业家委员会以及众议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小企业委员会报告一次。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并未按照《小企业法》的要求,例如,在2006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中,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得出结论,所有参与机构在计算其外部研发预算时都遵守了计划要求,但没有给出其结论的基础。
如前所述,美国政府责任署的审查表明,一些参与机构不恰当地将一些外部项目排除在他们的资金基础计算之外,并且没有始终如一地遵守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在其政策指令中的指示,在计算SBIR或STTR计划的研发机构外部预算时逐项列出排除项目。
在小企业管理局的年度报告中,如果没有更全面的分析和关于参与机构的准确信息,美国国会就没有关于机构在多大程度上报告了法律要求的内容,或者它们是否通过,例如,采取不适当的排除,而支出不足的信息。
此外,小企业管理局官员表示,他们推迟向国会提交2009、2010和2011财年的年度报告,以调和该机构发现的参与机构提交给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年度报告中的支出数据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自动系统中定期收集的数据之间的重大不一致,这些数据来自各机构和该财年获得SBIR合同授予和STTR合同授予的中选供应商。
分析研发预算得出不同结果
将支出要求建立在机构的研发总预算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支出和项目参与
根据各机构的研发总预算而不是研发预算来改变计算SBIR和STTR支出需求的方法,将会增加各机构对项目的支出需求,有些会比其他机构多得多,这取决于对如何实施资金基础变化的假设。
此外,这将增加需要参与这些项目的机构的数量。一些机构报告说,这种变化可能会对他们的研发项目产生影响,并可能会带来挑战。
将SBIR和STTR的预算基数改为研发总额将增加机构支出需求。
如果现行法律下的SBIR和STTR支出要求适用于机构的研发总预算,而不是机构的研发预算,则每个机构的支出要求将会增加,因为其研发预算是其研发总预算的一部分,因此比其小。2006至2011财年,SBIR和STTR的支出需求分别为研发外部预算的2.5%和0.3%。
下面的表三显示了联邦政府11个机构在2011财年根据机构的外部研发预算和这种替代方法在现行法律下对SBIR和STTR项目的支出要求的比较。
表三:2011财年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在现行法律下的支出要求对比,以及是否基于参与机构的研发总预算。
资料来源:美国政府责任署对各机构数据的分析。(1)各机构向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报告的研发预算。(2)从总统预算的分析角度来看,每个机构的研发预算总权限来自研发总预算授权。“设施和设备”类别不包括在本表所示的总数中。(3)根据现行法律,每个机构在2011财年的SBIR支出要求是其外部研发预算的2.5%。(4)根据现行法律,每个机构在2011财年的STTR支出需求是其研发预算的0.3%。(5)教育部、农业部、商务部、交通部、环保署没有参加STTR计划。注:计算可能会受到四舍五入的影响。
如表三所示,一些机构的支出需求将比其他机构增加更多。这是由于各机构的研发外部和内部预算的相对比例不同。例子如下:2011财年,国家科学基金会几乎将其全部研发预算用于研发境外项目,并根据要求在当年的SBIR项目上花费约1.24亿美元。如果支出需求是基于研发的总预算而不是研发的外部预算,其支出需求将略有增加,达到1.27亿美元,约增长3%。对于国家科学基金会的STTR项目,2011财年的支出需求将增加约3%,与SBIR的增幅相同。
2011财年,商务部在研发总预算中用于境外研发的比例相对较小,约为25%,如果计算方法发生变化,2011财年,商务部在SBIR的支出需求将增加四倍以上,从约600万美元增加到2600万美元,增幅为333%。虽然商务部目前没有参与STTR计划,但如果计算方法发生变化,它将必须参与STTR计划。它的支出需求应该是300万美元,而不是零。要正确看待这些数字,如果将法律中的资金百分比应用于研发总预算而不是外部预算,2011年国家科学基金会在SBIR的支出将增加到研发外部预算的2.6%,而商务部的支出将增加到研发外部预算的10.7%。
对于STTR项目,如果法律中的拨款百分比应用于研发总预算而不是外部预算,国家科学基金会在STTR的支出将增加到研发外部预算的2.7%,而商务部的支出将从零增加。除了可用于STTR和SBIR支出需求的资金金额的变化,机构表示,改变这些项目的预算计算基础将影响机构的运营,这取决于对资金基础变化如何实施的假设。
例如,改变基数将增加SBIR和STTR的预算,并可能导致某些类型的内部研发的减少,相应地减少这些计划的全职同等人员编制。此外,一些机构官员表示,由于接受补助金协议和合同的企业类型发生了变化,该机构的研发外部努力的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除了将现行法律下使用的相同百分比应用于研发总预算之外,美国政府责任署还使用另外两种将不同百分比应用于研发总预算的备选方案来分析支出需求的潜在变化。在这些情况下,一些机构的支出需求将会增加,而其他机构的支出需求将会减少。
计算方法变更的相应后果
改变计算方法将增加需要参与的机构数量
改变研发总预算的计算方法还将增加要求参与SBIR和STTR计划的机构数量,假设参与这些计划的相同美元阈值适用于研发总预算,而不仅仅是研发外部预算。例如,政府责任署对2011财年所有联邦机构的研发总预算的分析表明:对于SBIR,如果以研发总预算为标准,则另外两个机构——美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美国内政部将被要求参与2011财年。这些机构向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报告的研发总预算超过1亿美元,这是参与SBIR计划的门槛。在2011财年,以研发总预算为基础,将这两个机构加入参与的SBIR机构,将使联邦SBIR的总支出增加4800万加元。对于STTR,如果研发总预算是达到阈值的标准,则另外三个机构——商务部、农业部和退役军人部——也需要参与2011财年的STTR计划。这些机构报告的研发总预算超过10亿美元,这是参与STTR计划的门槛。如果在2011财政年度将这三个机构加入STTR,以研发总预算为基数,STTR的总支出将增加1300万美元。在美国政府责任署审查的其他财政年度,这些机构可能没有被要求参与STTR计划,因为它们的研发总支出低于阈值要求。
下面的表四,显示了这些机构的研发预算,以及如果支出方法改为研发总预算,其2011财年的SBIR和STTR支出需求。
表四:如果将2011年基数修改为研发总预算授权,将参与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的其他机构
每个机构的研发总预算授权来自总统预算的分析视角。农业部、商务部目前参与了SBIR计划。该机构的总研发预算没有达到该计划的门槛。注:计算可能会受到四舍五入的影响。
无法确定SBIR和STTR项目成本
机构的项目管理成本目前无法确定,因为机构没有确定或跟踪所有成本
参与机构管理SBIR和STTR项目的成本无法确定,因为这些机构既没有收集信息,也没有收集信息的系统。无论是项目的授权立法还是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令均未指导机构跟踪和估计所有的行政成本,法律和小企业管理局的指令都没有定义这些行政成本。
各机构提供的估算表明,2011财年最大的行政成本用于薪资和开支、合同处理、推广计划、技术援助计划、支持合同和其他目的。随着2013年计划的实施,允许机构在特定条件下使用高达3%的SBIR计划资金用于特定的行政费用,小企业管理局预计将要求试点计划中的机构跟踪和报告3%的支出,而不是所有的行政费用。
出于几方面原因,各机构未全面确定或跟踪行政费用
由于几个原因,参与机构没有全面确定或跟踪管理SBIR和STTR项目的成本。该机构的官员说,费用无法确定,因为该机构没有收集数据的系统。这些项目的授权立法和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令都没有指导机构跟踪和估计行政成本,法律和小企业管理局的指令都没有定义这些行政成本。
美国政府责任署发现,参与机构用于管理SBIR和STTR项目的资金数量——以及资金的使用方式——目前无法估算,因为这些机构尚未确定或跟踪许多类别的项目管理成本。该机构官员表示,SBIR和STTR项目的行政成本没有得到全面确认或跟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使用SBIR或STTR的预算来支付行政成本已被普遍禁止。《小企业法》通常禁止除国防部之外的机构使用其SBIR或STTR预算来支付项目的管理费用,包括工资费用。如前所述,从2013财年开始,根据试点计划,部分SBIR计划资金可用于管理费用,如提供外展和技术援助、合同处理以及其他指定用途。
各机构报告说,这些计划的行政费用是从SBIR和STTR账户以外的预算账户中支付的。此外,机构官员告知,SBIR和STTR项目跨越许多机构项目和学科,支持项目的工作人员可能是全职或兼职的,这使得成本的确定和估计更加困难。例如,美国能源部仅报告了SBIR和STTR项目办的行政费用,但指出这些项目涉及能源部整个70至100名额外人员的兼职工作,包括技术项目经理、补助金协议专家和订约官员,其费用未估算。
同样,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官员表示,要确定目前在SBIR或STTR项目上花费了多少行政成本,将是一项异常复杂的计算,因为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大量工作人员的一小部分时间用于这些项目。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所属的国家卫生研究院的官员,占了卫生与公众服务部SBIR和STTR 研发项目的大部分,说这些项目有少量的全职工作人员;相反,国家卫生研究院官员说,大多数管理项目的工作人员这样做是他们职责的附带部分,并不需要跟踪他们在项目上花费的时间。
美国宇航局报告说,其预算估计包括一个单独的项目,用于SBIR和STTR项目管理,包括人事费,差旅费和采购费用。然而,美国宇航局官员指出,运行这些项目的其他成本不包括在预算估计中,包括美国宇航局技术专家审查建议提交书的成本以及技术和合同代表与小企业互动的成本。
美国宇航局官员确实提供了美国宇航局技术审查人员和订约人员在一年中花费的小时数和全职等效人员数的粗略估计,即25至38名全职等效人员。官员们指出,这一估计不包括其他相关人员所花费的时间:任务主管代表、中心首席技术专家、订约官员、支持供应商或承包商、采购支持和法律支持。他们还说,他们没有诸如支助合同等类别的估计数。
SBIR和STTR的大部分估计行政费用是薪金和支出、合同处理、外联和技术援助、支助合同和其他类别
为了回应美国政府责任署对2011财年管理成本信息的要求,联邦政府11家参与机构中有9家向政府责任署提供了2011财年管理SBIR和STTR项目的部分成本估算。在这9个机构估算的行政成本中,最大的金额是薪资和开支、合同处理成本、推广计划、技术援助计划和支持合同,以及“其他”类别。此处的“其他”类别用于收集不属于现有类别的费用或未分类的费用。在某些情况下,一些机构的官员确定在这些类别或其他几个类别中有费用,但没有提供估计数额。
2011年,管理费用估计最多的机构是美国国防部,它提供了10个费用类别的估计数。要求国防部及其下属单位估算的10类费用是: 薪金和成本、差旅费、合同处理费用、人员和申请审查援助、推广和技术援助、商业化和推广活动、监督和国会报告、监督和质量控制措施、支持合同和其他。
在11个参与机构中,商务部和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没有提供估计的行政费用,也没有确定任何类别的行政费用。在回应美国政府责任署关于2011财年的数据请求和问题时,联邦政府9家机构提供了一些估算值,确定了未估算的成本,或者在政府责任署请求数据的许多成本类别中没有做出回应。
参与管理费用试点计划将要求机构跟踪某些费用,但不是所有费用
如前所述,《2012财年国防授权法》创建了一个试点项目,从2013财年开始,该项目将允许高达3%的SBIR项目资金用于管理成本、提供外联和技术援助、合同处理以及其他特定目的。在小企业管理局制定的绩效标准生效日期之前,机构不得将资金用于指定目的,以衡量将资金用于这些目的的任何益处,小企业管理局于2012年7月30日首次向参与机构提供了该绩效标准。试点计划条款没有提供STTR计划资金。否则,一般不允许机构将SBIR或STTR项目资金用于管理费用。根据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令,该试点项目下的资金不会也不得取代当前机构支持SBIR活动的行政资金。相反,该试点计划下的资金旨在支持其他计划。小企业管理局发布了试点计划指南,作为其2012年8月修订的政策指令的一部分,并要求各机构在开始试点之前,向小企业管理局提交年度工作计划,以获得支出优先级、金额、里程碑、预期结果和绩效措施的批准。
根据《2011年SBIR/STTR重新授权法》建立了试点计划,小企业管理局将在法律颁布后180天内发布实施试点计划的规则,包含政策指令于2012年8月6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在建立试点计划的法律颁布219天后。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令还要求各机构在年度报告中向他们报告根据试点项目授权允许用于行政费用的资金的使用情况。然而,各机构不会确定或跟踪他们所有的行政成本,因此小企业管理局将无法向国会报告总的行政成本。在参与SBIR计划的11个机构中,有10个已经向小企业管理局提交了试点计划。小企业管理局官员告知,截至2013年8月,所有10个机构的试点计划都已获准在本财年实施。
结论
为了帮助小企业开发创新技术并使其商业化,联邦机构根据SBIR和STTR计划向这些企业提供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由小企业管理局负责监管。在监督这些项目的过程中,小企业管理局发布了政策指令,为各机构实施这些项目提供指导。法律要求参与这些项目的机构将其研发外部预算的最低特定部分用于这些合同授予,并向小企业管理局报告与其支出相关的某些信息。反过来,小企业管理局将审查这些信息,并每年向国会报告。然而,参与机构对项目支出要求的遵守情况还不清楚,因为一些机构不恰当地计算了他们的支出要求,并且——在没有小企业管理局具体指导的情况下,当他们的补助款项被延迟时——机构使用不同的方法来计算这些要求。没有小企业管理局的指导,各机构可能会继续以不同的方式计算支出需求,这将继续引起人们对其合规性的质疑。
此外,大多数机构向小企业管理局提交的关于其计算支出要求的方法的报告并未包含关键细节,例如,根据法律和小企业管理局政策指令的要求,从计算支出要求的基础中排除的任何研发项目的识别以及对其被排除的原因的简要解释。各机构在这些报告中也提交了不同的信息,因为小企业管理局的政策指令没有规定报告的格式。如果没有方法报告格式的指导,参与机构可能会继续向小企业管理局提供关于其方法和支出要求的广泛、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信息。
另外,没有来自机构的更完整和一致的信息,小企业管理局很难全面分析方法和机构是否准确计算他们的支出要求。此外,根据机构官员的说法,小企业管理局对机构的方法报告很少提供及时的反馈。如果不提供这样的反馈,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就放弃了帮助机构正确计算其项目支出要求并帮助确保其满足强制性要求的机会。
此外,对于参与机构的年度报告要求,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了一个模板,要求各机构用于计算项目支出要求的外部研发预算基数,但该模板不要求各机构用于得出这些要求的具体计算。由于没有要求这样的计算,小企业管理局从参与机构那里收到了不一致和不完整的信息,这限制了它向国会报告数据的有用性。小企业管理局同样不要求各机构在其年度报告中包括有助于更好监督的信息,包括(1)各机构是否满足法定支出要求,(2)任何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原因,以及(3)各机构在未来几年满足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计划。最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提交给国会的年度报告已经延迟了好几年,或者几乎未包含对各机构提交的方法报告的分析,这些报告描述了他们是如何计算支出需求的。如果没有小企业管理局更严格的监督以及小企业管理局和参与机构更及时、更详细的报告,小企业管理局将很难确保这些项目的预期利益得到实现,国会也很难收到监督这些项目的关键信息。
建议与反馈
建议一:
为了确保参与机构和SBA遵守SBIR和STTR计划的支出和报告要求,小企业管理局主管人员应提供额外的指导,说明当在财政年度晚些时候收到机构拨款时,机构应如何计算支出需求,格式机构应将其纳入其方法报告。
反馈一:
据小企业管理局主管官员称,拨款的时间并不影响各机构应如何计算其支出需求。政府责任署认为,关于计算支出需求的现有指令涉及本建议的第一部分。关于机构用于其方法报告的格式,根据政府责任署的建议,小企业管理局更新了其年度报告模板,该模板要求各机构在其方法报告中提供某些信息,作为其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修订后的模板用于机构在2014年6月向小企业管理局报告的2013财年数据,并要求提供2014财年的类似信息。此外,2017年8月,小企业管理局的创新投资司向SBIR和STTR项目负责人发送了关于信息的最新政策指令,以包含在方法报告中。
建议二:
为了确保参与机构和小企业管理局遵守SBIR和STTR计划的支出和报告要求,小企业管理局主管人员应在提交其方法报告后,及时向每个机构提供年度反馈,说明其用作SBIR和STTR支出要求基础的机构外部研发预算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包括计算基础中所有排除项的明细和解释。
反馈二:
2017年5月,小企业管理局主管人员向参与机构提供了关于其2016财政年度机构方法报告的反馈文件,包括澄清排除条款的请求。
建议三:
为了确保参与机构和小企业管理局遵守SBIR和STTR计划的支出和报告要求,小企业管理局职能部门应指示参与机构在其年度报告中包括机构外部研发的最终预算的计算,作为其SBIR和STTR支出要求的基础,如果他们不符合支出要求,为什么不满足的原因以及他们计划在未来满足支出要求。
反馈三:
小企业管理局更新了其模板,各机构每年用于报告2013财年数据的项目信息,该模板于2014年6月提交。更新的模板包括一个地方,供各机构包括其计算机构外部研发预算的方法。
此外,小企业管理局更新了各机构2015财政年度数据的年度报告模板,要求不符合支出要求的机构提供信息,说明该机构为满足或超过下一个财政年度支出要求的原因和措施。
建议四:
为了确保参与机构和小企业管理局遵守SBIR和STTR计划的支出和报告要求,小企业管理局主管人员应及时向国会提供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对每个机构用于计算SBIR和STTR支出要求的方法的全面分析,为小企业管理局关于这些计算是否符合计划要求的结论提供明确的依据。
反馈四:
关于及时编写年度报告,2018年8月,小企业管理局制定了分别在2018年底和2019年初发布2016财年和2017财年报告的计划安排时间。
此外,小企业管理局制定了每年10月底发布年度报告的时间表。该时间表取决于各机构及时向小企业管理局提供数据。
关于在其年度报告中纳入全面分析,从2014财政年度报告开始,小企业管理局在提交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纳入了有关各机构用于计算其支出需求的方法的额外信息。
2018年4月,小企业管理局开始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来自预计将进一步加强其分析的机构。
9
在美国最大创新研究项目的11个联邦机构中,国防部(DoD)是联邦政府SBIR/STTR项目的最大参与者。国防部的SBIR/STTR项目,系国会授权的小企业预留项目,旨在通过将联邦研究基金投资于美国的关键优先事项,从而支持科学卓越和技术创新,以建立一个强大的国民经济。
SBIR和STTR项目是美国最大的早期技术融资来源,每年的资金超过40亿美元,而占联邦政府SBIR/STTR项目总额一半以上的则为国防部。
依照《美国法典》第15卷第638编《小企业法典》相应章节的授权,法律要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为联邦政府11个机构落实SBIR和STTR计划的实施行为发布政策指令。然而,每个联邦机构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政策指令的授权,依法享有独立管理其SBIR和STTR项目,并可以灵活地调整其计划,制定相应的规章或指南,以满足个别机构的需求。
国防部的SBIR和STTR项目系由《国防授权法》提供资助。联邦预算过程分为两个阶段:拨款和授权。《国防授权法》是一项授权法案,它指示联邦机构应该或不应该以及怎么样使用预算资金。《国防授权法》通常包括对《小企业法》中规定的指示和要求,这些规定在合同、报告和其他行政规章方面影响联邦机构对SBIR和STTR项目的执行。国防部的SBIR和STTR项目,其总预算近年来已经超过20亿美元。
国防部部长办公厅((Office of the Secretary of Defense,OSD)负责SBIR/STTR项目的政策制定、规划、资源管理和项目评审。国防部部长办公厅包括人员、武器获取、研究、情报和财政政策方面的高级决策者办公室,以及部长为协助履行指定职责而设立的相应办公室。
SBIR/STTR项目的任务
将国防部的技术需求转化为美国小企业的商业机会,以利用小公司和企业家的创新潜力,激励创新研究转型并进入商业化,促进建立国防部、联邦机构、行业和学术界的协作环境。SBIR/STTR计划被视为整个国防系统认可为技术创新和先进能力的有力来源,以应对国家安全挑战,并有助于建立强大的国防工业基础。
SBIR/STTR项目的目标
国防部的SBIR/STTR项目的目标是刺激国防部的技术创新,以保持技术优势和军事准备,通过以下方式阻止美国对手的军事行动:增加联邦研发的私营部门商业化,以提高竞争力、生产力和经济增长。刺激创新型小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思想和技术伙伴关系。SBIR/STTR是一个有竞争力的基于融资协议授予的项目,SBIR/STTR使小企业能够探索其技术潜力,并激励从其商业化中获利, 通过将合格的小企业纳入国家研发领域,刺激了高科技创新,美国在满足其特定研发需求时获得了创业精神。
两个项目的建立
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成立于1982年,旨在加强创新小企业公司在联邦资助的研究或研发中的作用。具体计划的目的是:
(1)刺激技术创新;
(2)利用小企业满足联邦研发需求;
(3)促进和鼓励社会和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小企业公司和女性拥有的小企业公司参与技术创新;以及
(4)增加私营部门对联邦研发产生的创新商业化,从而增加竞争、生产力和经济增长。
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成立于1992年,扩大了公共/私营部门的伙伴关系,并激发了创新小企业公司和非营利研究机构之间的想法和技术。通过与研究机构的正式合作,为小企业公司的合作研发工作提供融资协议的授予,STTR计划通过支持创新技术的商业化来协助美国小企业发展及其研究。STTR最重要的作用是弥合基本研发和由此产生的创新商业化之间的差距。
国防部的小企业创新研究是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三阶段流程,旨在征求研究或研发、生产、服务或任何组合的建议提交书,以满足国防部直属的14个机构所述需求或任务;并向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公司授予融资协议。
国防部的小企业技术转让系小企业创新研究的平行项目,还要求小企业公司与学院/大学、联邦资助的研究和发展中心或合格的非营利研究机构合作研发合作,但申请参与者只能系小企业公司,而不能是大学或学院或研究机构。
对国防部SBIR和STTR项目的监督属于国防研究和工程部主管。国防部的前述两大项目涵盖其所属14个机构的参与。
直属14个参与机构
这张图表显示美国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国防卫生局、国防后勤局、国防微电子运行局、化学生物防御局、国防威胁减少局、导弹防御局、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局等国防部系统14个具有独特任务的机构实施SBIR/STTR项目的具体情况,随意点击其中任何一个标识均能轻松进入相应机构网站并能了解不同机构执行两大项目的独特信息和单独说明及其介绍。
对于小企业来说,彻底、全面阅读国防部所属机构的一般说明文件以及阅读每个感兴趣的主题的特定组件说明至关重要。每个不同的机构都决定了它何时将参与一个经常性的机构广泛公告(即融资机会公告)或发布于特定机构的SBIR/STTR的开放性商业解决方案,通常都会在国防部的官方网站和机构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国防SBIR/STTR创新门户或DSIP是国防部SBIR/STTR主题搜索、主题问答和电子建议提交书递交的官方门户。通过任何其他方式递交的建议提交书,将不会得到国防部相应机构的理会。
项目成功故事
美国国防SBIR/STTR创新门户网载有历年国防系统14个机构通过融资协议帮助美国小企业发展并使众多小企业获得巨大成功的相关公司业绩介绍,国防历年实施SBIR/STTR项目的成功故事,查看所罗列的诸多故事,了解过去和现在的国防部SBIR/STTR参与者及其技术,这些技术已经过渡进入商业渠道,获得了额外的资金,满足了新出现的需求,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在商业市场上取得成功,等等。在美国国防部的项目网使用关键字搜索按程序、组件、技术领域或状态查找故事,并按列对故事进行排序,只需单击标题即可。我下面提供的几个故事素材均来自https://www.defensesbirsttr.mil,供关注的朋友们阅读参考。
驱除昆虫的侵害
为了保护美国军队战士免受携带疾病的昆虫的侵害,美国小企业ISCA技术公司(ISCA Technologies,Inc.)开发了信息化学解决方案。
很少有声音像蚊子尖锐的呜呜声那样独特。已知的蚊子种类超过3500种,有些蚊子每秒可以扇动翅膀600次,每小时飞行1.5英里。如果你是少数几个特别容易被蚊子吸引的不幸的人之一,避开它们会是一件真正的烦恼。现在想象一下作为一名步兵站在军事冲突的前线。在那种情况下,你可能会认为对你生存的最大威胁是敌人的火力。事实上,这可能是你耳朵里嗡嗡作响的蚊子。根据美国蚊子控制协会的数据,每年有超过一百万人死于蚊子传播的疾病。从登革热和疟疾,到西尼罗河和寨卡病毒,蚊子和其他疾病载体(携带疾病的害虫)传播影响人类、牲畜、宠物和野生动物的致命疾病。最近在非洲和中东沙漠地区发生的冲突使美国士兵面临前所未有的媒介传播疾病。在阿富汗的第二次海湾战争“持久自由行动”期间,美国士兵以惊人的速度被蚊子和白蛉叮咬——大约每小时1000次——经常导致感染利什曼原虫的开放性伤口。
许多受感染的士兵后来患上了一种致命的黑热病,即内脏利什曼病,需要昂贵的撤离费用和密集的医疗干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黑热病是世界上第二大寄生虫杀手(仅次于疟疾),每年造成约50,000至90,000例感染,如果不治疗几乎总是致命的。为了减少虫媒疾病对作战人员的影响,美国陆军部在2002年发起了一项呼吁,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课题寻求一种有效的成年蚊子媒介诱捕系统。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里弗赛德的ISCA技术公司做出了回应。公司创始人阿格诺尔·马弗拉-内托说:“最初,战士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他们要进入世界各地的新地区,带来的军队正遭受蚊子、白蛉和其他吸血节肢动物的蹂躏。他们需要知道媒介昆虫的种类和数量。
当时,所有的监测陷阱都是基于二氧化碳(CO2)的,需要大而重的钢瓶来缓慢释放CO2。管理这些陷阱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在战区,而且它们只会持续一夜。军方希望为蚊子创造持久的诱饵或引诱剂,你可以将它们放入液体制剂或小型且易于管理的缓释系统中。”根据马夫拉-内托的说法,这一挑战是他做出回应的动力。“如果我们可以用一个蹬壁跳远容器大小的小包装代替整个圆筒,这将是军方的一个巨大优势,可以增加监测面积和陷阱数量。当时,只有非常昂贵的工业自动化摄像机才能捕捉到蚊子落在平台上的图像。
在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的合作下,ISCA实验了对蚊子扇动翅膀的声音进行分类,每个种类都有独特的频率。仅用一个简单的麦克风,该公司就成功地推出了一种分类装置。然而,环境噪声是一个问题,并且在军事应用中只会加剧。为了克服这一限制,研究小组设计了一个系统,使用激光来测量翅膀拍动产生的移动阴影的频率。
有了这种新方法,背景噪音不再重要。ISCA的小企业创新研究授权解决方案影响了矢量控制行业。皮肤治疗是一种早期的蚊子引诱剂,被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用作波多黎各陷阱的诱饵,以确定在该地区将西尼罗河病毒传播给鸡的蚊子种类。飞行传感器允许蚊虫控制人员和农业种植者用智能手机实时跟踪进入陷阱的数量和物种,通过提供害虫入侵的即时警告,有望彻底改变害虫控制。“没有这些早期的小企业创新研究的融资协议,”马弗拉-内托说,“我们就不会有今天。“公司已经成功地将他们在小企业创新研究的开创性工作转化为与美国国防部、美国农业部、国家卫生研究院、国家科学基金会、比尔和梅林达盖茨基金会、沃达丰等其他机构的富有成效的合作伙伴关系。曾经,一旦你有一个把昆虫带进来的陷阱,你仍然需要一个昆虫学家来分离,识别物种,并统计被捕获的蚊子数量。
集成网络芯片的开发
推动智能手机革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的一份合同帮助开发了集成网络芯片,这些芯片仍然推动着今天的无线技术。国防高级研究项目局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课题支持的创新极大地增强了无处不在的智能手机的功能。得到国防资助的手机中的一个廉价芯片现在可以通过WiFi、蓝牙和GPS连接,允许用户浏览互联网,提供驾驶方向,并将音乐传输到无线耳机。
“以前,这些技术并没有出现在所有的手机中,因为它们增加了更多的空间和成本,”发明家罗孚加兰说。”集成芯片具有成本、尺寸和功耗优势.”由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资助的一个小企业合同帮助罗孚加兰的发明商业化。
罗孚加兰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攻读博士学位时,参与了将军用无线电中复杂而昂贵的跳频硬件转换成单层硅芯片的工作。这种转变降低了成本、物理尺寸和功耗。它也为潜在的消费者应用打开了大门。“我们将一个非常昂贵的解决方案转换成了一个微小、廉价的芯片,”罗孚加兰说。罗孚加兰以前的学术顾问亨利塞缪尔博士后来共同创立了美国博通公司(Broadcom),该公司在此之前一直专注于有线网络解决方案。
罗孚加兰作为物理研究公司(Physical Research,Inc)的顾问继续他的研究。他着眼于无线技术在小型、低成本、集成芯片上的商业化潜力,这些芯片采用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技术制造。
1998年,作为一名博士后学生,罗孚加兰接受了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的一个课题。该融资合同推动的研究引入了一个新的难题:在单层硅芯片上添加GPS (Glo-ba定位系统)功能。对于罗孚加兰来说,小企业创新研究合同凸显了使用同类无线电连接与附近设备通信的潜在价值。“全球定位系统可以与卫星通信,但所有的无线通信都必须进行大量的握手和跳频,”罗孚加兰说。“我意识到真正的应用是在短程通信中。没有电线的世界将会变得很大。我知道如果我开始这样做,会导致一个又一个产品出现。”
继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授予的资助合同之后,罗孚加兰和他的妹妹Maryam成立了自己的创新系统公司(Innovent Systems),该公司开发了一种概念验证的RF CMOS芯片,可以将数据无线传输到附近的设备。在前任顾问的鼓励下,创新系统公司于2000年与博通公司合并。在2002年发布了美国博通公司的第一个单芯片网络技术后,罗孚加兰领导了集成芯片的持续发展,加速了本世纪头十年无线网络和移动电话市场的爆炸式增长。博通最初的集成芯片占据了智能手机出现之前的大部分移动市场,而该公司的WiFi技术在笔记本电脑中几乎普及。2007年苹果iPhone的推出开启了消费者智能手机时代。
几年之内,包括WiFi、蓝牙、FM以及最终的GPS在内的集成芯片使得这项技术便宜到足以让智能手机变得近乎普及。“基本上,他们通过将[这些技术]完全集成到一个芯片上的单个系统,彻底改变了整个领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气工程系主任弗兰克·张在2012年告诉《橘子郡纪事报》。
今天,由罗孚加兰开发并得到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支持的技术几乎可以在所有的智能手机和电脑上找到,美国博通公司的年收入现已超过180亿美元,其中无线技术占了很大一部分。萨缪利称罗孚加兰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2018年,由于他在RF-CMOS和该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工作,罗孚加兰被授予IEEE电路和系统学会工业奖,该奖旨在表彰电路工程和相关学科的突破性创新。2018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程校友奖以及美国博通公司和IEEE院士的认可是罗孚加兰因这项工作获得的许多其他奖项之一。注意到开发基于硬件的新技术的复杂性和成本,罗孚加兰认为SBIR进程帮助支持了他,即使他开发的技术最终会改变整个行业。“我来这里(美国)接受教育。我想让自己的生活有所成就,”罗孚-加兰说。“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帮助我完成了我的教育,以及我需要的经验来建立所有这些东西,并把它们带到消费电子产品中。”物理研究公司。现代化优先项目:5G,加利福尼亚州托兰斯微电子公司小企业创新研究合同:DAAH01-98-C-R142机构: 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主题:SB971-038,设计, 萨缪利称罗孚加兰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2018年,由于他在RF-CMOS和该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工作,罗孚加兰被授予IEEE电路和系统学会工业资助协议,该资助协议旨在表彰电路工程和相关学科的突破性创新。2018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程校友资助协议以及博通公司和IEEE院士的认可是罗孚加兰因这项工作获得的许多其他资助协议之一。
注意到开发基于硬件的新技术的复杂性和成本,罗孚加兰认为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帮助支持了他,即使他开发的技术最终会改变整个行业。“我来这里(美国)接受教育。我想让自己的生活有所成就,”罗孚加兰说。
“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帮助我完成了我的教育,以及我需要的经验来建立所有这些东西,并把它们带到消费电子产品中。”物理研究公司。
现代化优先项目:5G,加利福尼亚州托兰斯微电子公司小企业创新研究合同:DAAH01-98-C-R142机构: 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主题:SB971-038,单芯片GPS接收机模块的设计,本文的内容并不构成或暗示国防部或军方对所提及的技术、产品、工艺或服务的供应商或生产商的认可。
机器人技术的创新
走这边
国防资助可穿戴机器人技术的创新
它始于一种名为“布利克斯” (BLEEX)的设备,即伯克利下肢外骨骼。世界上第一个不受束缚的动力外骨骼旨在增强士兵的机动性,使战士能够在不太疲劳的情况下走更远的路。但是布利克斯有一些问题。“想象一下你背上有一台割草机”,加州里士满的埃克索特仿生学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拉斯·安戈尔德说。这台5千瓦的机器声音大,重量重,速度慢。但它也最终导致了突破性的可穿戴机器人,如埃克索特仿生,这是第一个经FDA-ap认证的用于中风和脊髓康复的外骨骼。布利克斯最初是在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的资助下,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开发的。
他们的突破是一个流线型的液压系统,通过关节将外骨骼的重量分流到地面。随着国防部对可穿戴机器人技术的兴趣和需求不断增长,BLE EX技术有了商业化的机会。在2005年,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厅(OSD)发布的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融资协议为这一过程提供了帮助。
埃克索特于2012年推出。由埃克索特·马丁公司平台提供的ro-Photos运行在由物理治疗师控制的专利软件上,这项技术与越来越多的研究相一致,这些研究将恢复活动能力与中风和脊髓损伤患者的更好结果联系起来,埃克索特使患者尽快恢复站立和以往复步态行走。治疗师可以调整患者身体两侧的力量,以纠正步态和体重的变化,以及调整疲劳,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强肌肉。
在研发的这个系列下开发的其他产品是纯机械的,通过抵消重力的影响和使工具失重来提高耐用性。例如,埃克索韦斯特有一个基于弹簧的提升辅助装置,用于支持使用小型手动工具的工人完成胸部高度到头顶的任务。这种背心像背包一样穿在身上,每只胳膊能承受5到15磅的阻力,重量不到10磅外骨骼机器人。对于那些使用重型手工工具工作的人来说,是一种附着在工作平台上的手臂外骨骼。通过将他或她的手臂插入外骨骼,工人可以精确地控制手动工具,而不用承受它的任何重量。
截至2017年年中,该制造商拥有30项美国专利和近200项国际专利案件,已授权或待决,其中大部分知识产权来自一系列小企业创新研究和STTR所提供的融资协议,这些融资协议的授予系来自国防部的各个项目,这些项目推动了军事科学的发展并提供了商业潜力。
例如,该公司2017年为DAR-PA完成的阿耳特弥斯原型是一个13磅重的软外骨骼,可以卸载士兵有效载荷的四分之三。安戈尔德重视这一过程的相互关联性。“政府承担技术开发的风险,这是一种协同效应。然后我们将它商业化,最终它会回到国防部,”他说。安戈尔德看到了埃克索特工作生产线在造船厂和其他军事场所的巨大潜力,埃克索特已经在几所退役军人医院使用,士兵们正受益于其增强的康复能力。
用于作战人员的可穿戴机器人,如HULC系统(左),已经从SBIR/STTR项目中发展出来。埃克索仿生,现代化优先:一般作战要求(GWR)加州柏克莱的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合同:W81XWH-05-C-0147机构:OSD主题:OSD05-T005,假肢设计和性能的军事特定进展,本文的内容并不构成或暗示美国国防部或军方对所提及的技术、产品、工艺或服务的供应商或生产商的认可。
DNA鉴定系统
DNA鉴定系统以快速的速度帮助军事和民政执法机构追踪罪犯和受害者。DNA证据不仅在刑事调查和反恐行动中至关重要,它也一直吸引着电视犯罪节目的粉丝。不幸的是,在电视上可能需要演员几分钟才能运行的DNA样本,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需要法医实验室6到24个月才能处理完毕。
2011年,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发布了一份小企业创新研究合同,以努力加快DNA鉴定的时间表。该合同——为非技术用户开发移动快速DNA鉴定装置——rost 9/Shutterstock.com被授予ANDE公司,当时名为NetBio。
凭借小企业创新研究的融资协议,该公司开发了一个系统,允许军事或执法人员直接在现场工作。在大约90分钟内,ANDE可以处理各种各样的样本,包括小血渍;处理过的物体,如瓶子、杯子和武器;以及包括肌肉、肝脏、骨骼和牙齿的组织。
塞尔登说:“ANDE仪器的大小和微波炉差不多,只需要电就能工作,不需要命令(SOCOM)、联邦调查局(FBI)和国土安全部(DHS)结合他们的具体要求,而不是在真空中制造产品并希望有人会需要它。”。SOCOM、DHS和联邦调查局对ANDE进行了为期五年的严格的实地性能评估和试点研究。
最终的反馈帮助ANDE微调了系统的易用性、可移植性和自动数据库连接。使用易碎的材料或需要冷藏的物品。用户使用支持射频识别(RFID)的拭子从处理过的物体或武器上采集DNA样本,将拭子插入贴有独特条形码的保护管中,然后将拭子锁入系统的试剂盒中。该试剂盒一次最多可容纳五个样品,并包含处理样品所需的化学试剂。
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ANDE返回一个DNA ID,有时被称为DNA指纹,通过RFID芯片进行跟踪,并与当地,州,军队或灾难受害者数据库进行匹配。ANDE创始人兼首席科学官理查德·塞尔登说:“快速DNA技术旨在克服传统实验室的主要限制——生成DNA ID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实验室里样品泛滥,通过让非科学家快速处理DNA,ANDE把可操作的结果带到了最需要它们的地方:警察局、战场、边境和灾难现场。
“ANDE成功地将技术推向市场,是因为它根据潜在终端客户的需求创造了产品。”小企业公司与特种部队密切合作,该反馈还使ANDE能够解决公共安全机构面临的相关挑战,包括样本监管链、隐私保护和政策问题,从而大大减少了采用快速DNA技术的障碍。全国的执法机构都在采用像ANDE系统这样的移动快速DNA鉴定方法。
在2017年阵亡将士纪念日枪击事件中,迈阿密海滩警方成功利用ANDE处理了一把回收手枪的DNA证据。他们找到了一个已经被拘留的人的匹配。塞尔登说,SBIR项目对于将这项技术从一个简单的想法转化为在全国部署的工作系统至关重要。塞尔登说:“SBIR对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安全产生了重大影响。”。“该融资合同使我们能够扩大该系统的用途,在执法、边境和港口保护、防止人口贩运和灾难受害者识别方面具有重大的军事和民政系统应用。SBIR项目给我们的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允许小公司追求伟大的想法。”“SBIR对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安全产生了重大影响,”塞尔登说。NetBio,Inc. (ANDE公司)现代化优先:生物技术;马萨诸塞州沃尔瑟姆SBIR合同:H92222-11-C-0030机构:SOCOM主题:H-SB09.1-001,低成本快速DNA生物识别装置;本文的内容并不构成或暗示美国国防部或军方对所提及的技术、产品、工艺或服务的供应商或生产商的认可。
女性小企业之成功
减少消除数字通信中不想要的背景噪声
大约20年前,一位电气工程师设计了一种算法,可以消除音频传输中不必要的噪声。今天,她探索的技术几乎无处不在——在手机、耳机、可穿戴设备以及汽车和家庭应用中都能找到。事实上,这篇报道的采访是在她在使用这项技术的汽车里打电话的时候进行的。
它始于1997年,当时密歇根州一家小型初创企业IC Tech的创始人盖尔·埃尔顿(Gail Erten)制作了一盘磁带,用作潜在投资者的演示。磁带上的一段录音有音乐背景和语音作为输入,两者的音量一样大。另一个人记录了使用她的软件后的输出——几乎是纯语音。在第一阶段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合同的资助下,埃尔顿第一次证明了背景噪音可以被实时数字消除。“如果我没有小企业创新研究的融资协议,我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展示给投资者,”埃尔顿说。
“SBIR让我做的是找到一套数学公式的实现,让它使用真实的输入实时运行——这样我就可以进行真实世界的演示,激发投资者的兴趣。”
当时,资助机构弹道导弹-乐思防御组织(现在的导弹防御局)鼓励公私合作资助。埃尔顿的磁带演示引起了一位天使投资者的兴趣,并获得了第二阶段的快速通道SBIR融资协议,将她的软件算法开发成一项工作技术。
最初的SBIR主题旨在区分军事领域中感兴趣的信号——例如,通过导弹发出的电子信号来确定它是真的导弹还是假的。然而,很明显,语音信号处理有一条快速商业化的道路,IC Tech的投资者将该公司的商业开发剥离给了一家新企业清晰公司,埃尔顿成为该公司的首席技术官。
另一项技术在清晰公司的发展中发挥了作用。语音命令技术正在发展,语音命令需要消除噪音。清晰公司在七年时间里获得了超过2400万美元的投资资本。埃尔顿最初的研究涉及两个麦克风(输入流),用于收集语音,然后从其他声音中提取语音。她说,当时文献中有这样做的方程,但没有人将方程翻译成实时软件供最终用户使用。
然而,潜在客户正在寻找同样的技术与单个麦克风。“我们相信这一点,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其他方法,”她说。“敏捷性是我们成功的一大因素。”
清晰公司通过一部微型电话实现了清晰的声音捕捉(CVC)以及回声和噪音消除,这是第一家这样做的公司。埃尔顿解释说,在开发新的单麦克风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她的团队利用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语音会经过特定的频率序列,这些频率序列比噪音更有条理。
他们研究了记录在频域中的信号,分析了频率成分,然后在算法中设置了某些参数,使他们能够将语音从噪声中分离出来。埃尔顿在清晰公司的团队发展到50人,他们为几个客户的多个数字信号处理器开发了一系列软件模块。2005年,清晰公司被剑桥硅无线电公司(Cambridge Silicon Radio,CSR)收购,该公司为蓝牙、GPS、Wi-Fi、ARM处理器和其他用于耳机、手机、个人电脑和其他设备的媒体提供平台解决方案。高通技术公司在2015年收购了CSR,并销售源于清晰公司团队原始软件的cVcTM噪声消除技术。许多曾与埃尔顿共事的团队成员如今仍在同一地点为高通工作。
作为CVC的先驱,埃尔顿对自己的成功很谦虚,她说如果她没有成功,别人也会成功的。她指出,“我对此的最大自豪来自于我成功地在铁锈地带创造了持久的就业机会。这些都是高薪的高科技工作——这个地区需要更多的工作。她认为SBIR小企业创新研究所提供的融资协议对实现她的噪音消除软件至关重要,并说如果她在融资的早期寻求20万美元来实现她的想法,投资者可能会让她滚蛋但是SBIR没有这样做,”她说。他们说,‘好吧,我们试试看。’看哪,它成功了。我做了一盘磁带。我手里有一份证明——比一组数学方程式更实在的东西。今天MDA的高级研究主任道格拉斯·迪森说,很高兴看到像这样的公司在开发一项今天已经变得如此普遍的技术方面如此成功。”
作者:谷辽海,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先后担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顾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人民银行采购中心等单位的首席法律顾问,出版《法治下的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等多部著作,公开发表法学作品约有500多篇。另外,为了方便广大读者,考虑到阅读效果,我将公众号上的系列文章的注释和索引以及原文出处的网址等插入内容均给隐去了。如果专业人士或研究学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本文提及内容的背景知识或者希望阅读外文稿件,请届时阅读我的系列新著或者直接与本文作者的邮箱68429911@qq.com取得联系。
本文分9篇载于经济观察报网(2023年5月4日、5日、8日、12日、24日、6月26日、27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