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于2014年的《美国体制:“国家安全型国家”中的创新与企业》(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一书,阐述了美国在“混合政治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安全型国家”引领科技创新的理念,揭开了美国战后科技霸权的谜题,被认为是美国科技政治经济研究的代表作品之一。
近日,三思派组织研讨会,邀请专家围绕此书展开讨论。本文为参与研讨会的李文见博士的发言整理。
01 美国体制(American Inc.):特点与体现
作为国家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代表性学者,悉尼大学教授琳达·维斯(Linda Weiss)试图从国家干预而不是自由市场的一面揭开美国在战后成为世界科技创新领先者的谜题。她将科技创新与国家安全和政治文化联系起来,展示了后两者的结合是如何造就了美国特殊的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安全国家”(National Security State),以及这一体系又是如何造就了美国科技创新的领先地位。在“国家安全国家”中,联邦机构与私人行为体紧密融合以实现安全目标并推动技术商业化。维斯指出美国“国家安全国家”演进的动力有二:其一是地缘政治驱动,地缘政治竞争带来的威胁感知驱使美国保持技术领先地位——“要想获得安全,必须保持领先”(To be safe, we must be cutting edge)。其二是反国家的政治文化迫使美国政府采取一种更为混合而不是直接的干预形式,以此规避社会力量的限制。在此意义上,反国家的意识形态并没有消除国家干预的影响,而是转变了国家干预的方式。
“国家安全国家”有两大特点:(1)军民技术融合统筹安全与发展:维斯认为美国的技术发展模式不是军用到民用(spin-off)或民用到军用(spin-on)的单向流动,而是一种安全与发展的双向融合——“军民融合”(spin-around)——特定技术起源于国家安全需求,经过国家支持的研究开发适用于商业市场,在成本降低与性能提升后再由私人部门提供给国家安全机构。(2)公私部门融合平衡国家与社会:美国的科技创新体制不只有国家干预,更不全是自由市场。在“被治理的相互依赖”(governed interdependence)中,一方面国家安全机构越来越强调与私人部门合作实现安全目标,但另一方面国家安全机构保持对科技创新目标与科技研发过程的控制。
除了作为科技研发的资助者与科技产品的采购者直接干预科技创新,“国家安全国家”的重要体现是一种“创新混合体”(innovation hybrids),它采取多样的形式支持和引导科技创新:
其一,风险投资基金(Government-sponsored Venture Capital Fund)通常是由政府机构出资支持的私人风投公司,对那些能够开发出符合国家安全需求的新兴技术的商业公司进行投资。
其二,国家实验室(Federal Labs)从事基础和应用研究以及技术开发,服务于国家安全的需要;它们采用多种机制将国家支持的创新成果商业化,包括专利许可、资助科学家创业、为初创公司提供资金,以及与产业合作伙伴共同分担开发成本等。
其三,商业化联盟(Commercialization Consortia)将联邦机构以及产学研各方聚集到一起共同致力于新技术的研发,其中国家作为资助者(funder)、问题设定者(problem setter)、助推者(catalyst)、网络节点(network node)以及最终用户(ultimate user),紧密参与科技创新的整个过程。
其四,公益公司(Public Interest Corporations)作为创新者和扩散者直接参与高新技术的研发并致力于通过初创企业和技术许可等将技术商业化;同时这些公司作为“国家安全国家”的一部分还会设定需要解决的问题并通过外包寻求解决方案,进而催生新技术的出现。
02 赶超之后:国家引导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
通常认为后发国家在“追赶阶段”中,政府往往能够集中支持技术模仿,但进入“领先阶段”后,政府却难以有效甄别技术创新。在关于科技创新的研究中一直存在集中(centralization)还是分散(decentralization)的争论。著名经济思想家弗雷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在其名篇《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中指出,“我们必须运用的有关各种情势的知识,从来就不是以一种集中的且整合的形式存在的,而仅仅是作为所有彼此独立的个人所掌握的不完全的而且还常常是相互矛盾的分散知识而存在的。”有鉴于此,国家的集中干预往往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不仅难以取得成效,还会造成资源浪费。
然而维斯提供了不一样的看法:即便在领先阶段政府也能引领技术发展。事实胜于雄辩,发展经济学家弗农·拉坦(Vernon W. Ruttan)在其著作《技术、增长与发展:一个激发创新的视角》中展示政府资助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在几乎所有美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用技术发展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需要思考:为什么即便知识是分散的但重大技术创新仍需要政府支持?
其一,重大技术创新需要被激发(induce),其中国家为其设定了焦点。
技术研究领域的大家布莱恩·阿瑟(Brian Arthur)在《技术的本质:技术是什么,它是如何进化的》一书中对技术的起源和演化进行了详尽的讨论。就技术的起源而言,阿瑟认为“新技术可以是根据某个目的或需要发现一个可以实现的原理,也可以从某一新现象出发,找到如何使用这种现象的办法”,通常来看前者似乎更为常见。例如,1929年欧内斯特·劳伦斯发现带电粒子可以被电场加速以实现高能粒子对撞,但当时人们还不知道如何获得产生高强度电场的极高电压,从这一需求出发最终催生了回旋加速器技术。政府当然不能预测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但其作为问题设定者(problem setter)的优势在于,其所关注的问题相较于私人行为体,更有可能带来通用技术的出现,这是由其面临的地缘政治压力和维持技术领先地位的目标决定的,这迫使政府更关注前沿技术。例如,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向斯坦福国际研究院提出了一项需求:研究一种可行的系统,该系统可以帮助军队人员在军事指挥和控制环境中更有效地管理信息,“能够推理、从经验中学习、接受指令、解释他们正在做的事情、反思他们的经验,并能够对突发情况做出强有力的响应。”这项技术直接造就了我们熟知的Siri。
就技术的演化而言,技术是由一个用来执行基本功能的主要模块和一套支持这一功能的次级模块构成的系统,同时这套系统又可以作为构成其他技术的模块。技术的这一特性使得技术及技术投资具有报酬递增和路径依赖的特征。维斯在书中强调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认证机制”(certification mechanism):政府对于新兴技术和初创企业的资助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认证信号,从而使其跟随政府进行投资,使得特定技术和产业汇聚越来越多的资源。按照哈耶克的逻辑,更多的投资可能会产生更大的浪费,由于知识是分散的,政府永远不可能知道是否选对了赢家。但按照阿瑟的逻辑,技术具有自强化机制(self-reinforcing),对特定技术的公共投资以及由此吸引的私人投资会推动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技术模块和技术系统不断深化,即便它们可能在一开始并不是最有效率的。综上,政府所关注的问题和锚定的投资是一种直接而且强烈的焦点,会带动特定需求下不同技术系统的全面发展。
其二,重大技术创新需要被扩散(diffuse),其中国家将其推向了市场。
技术政治经济学学者杰弗里·丁(Jeffrey Ding)在其《技术与大国兴衰:技术扩散如何塑造经济竞争》(Technology and the Rise of Great Powers: How Diffusion Shapes Economic Competition)一书中展示,恰恰是那些能够实现大规模技术扩散而不是那些能够实现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国家在大国竞争中取得了优势。因此尽管知识和创新是分散的,但国家支持尤其是出于安全需求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哪些知识和创新能够被大规模扩散。例如早在瓦特之前,居住在英国的法国人丹尼斯·佩品就对蒸汽机的改进做了巨大贡献,但其在1708年陷入财务困境并向皇家学会请求支持时遭到了拒绝。恰恰是在几十年后英法霸权竞争加剧的之时,改良蒸汽机的努力才得到了国家支持和推广。毫无疑问,政府当然无法事前甄别蒸汽革命的出现,也无法预测蒸汽机改良技术是由佩品还是瓦特抑或其他能工巧匠发明。但不容置疑的是,在安全压力的驱动下国家会加强对此类技术的支持以推动其大规模改进和扩散。拉坦教授在其另一本著作《战争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吗?军事采购和技术发展》(Is War Necessary for Economic Growth? Military Procurement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中对六项美国领先的通用技术——可互换零部件和大规模生产、军用和民用飞机、核能和电力、计算机和半导体、互联网、航天工业——进行了全面回顾,并得出结论认为,如果没有来自军事和国防相关采购的刺激,这些技术商业发展的进程都会大大延迟;甚至对于核能技术而言,如果没有军事采购的推动,这项技术根本不会得到发展。
03 国家之外:市场推动的发明创新与技术改进
第二部分展示了国家在激发重大科技创新并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扩散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故事的另一面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仍然是分散在社会中的不同行为体,技术扩散的受众仍然是分散在市场中的产品消费者。因此要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需要考虑如何发挥市场与社会的活力,为“国家安全国家”提供重要支撑。
其一,“被治理的相互依赖”的关键在于,佩品和瓦特需要国家,但国家同样需要佩品和瓦特。在这一点上,哈耶克为我们展示了故事的另一半。当贝尔实验室于1948年6月宣布威廉·肖克利发明了晶体管时,人们很难理解其价值,《纽约时报》《时代杂志》都以不起眼的方式对其进行了报道;不久,德州仪器的杰克·基尔比和仙童公司的罗伯特·诺伊斯相继发明了集成电路。我们很难想象没有“史普尼克危机”带来的军方支持和国防市场,晶体管和集成电路的发明能够带动一场技术革命的出现;但同时我们也很难说晶体管和集成电路技术是由政府有计划、有组织发明创造的。事实上这些发明创造恰恰来自科学家和企业家对于异常事物的捕捉以及他们之间的“竞赛”。
在肖克利提出的“固态阀门”理论被贝尔实验室的两位同事证实之后,自傲的肖克利感到十分不快并重新设计不同的晶体结构以实现他的设想;同样,以诺伊斯为首的八名“叛逆者”出于对肖克利的不满创立了仙童公司,致力于将新发明与商业机会匹配。事实上科技创新需要容忍这些“异类”的科学家和企业家,也需要容忍他们所犯下的错误和遭遇的失败。他们敢于在技术突破上发起挑战,诺伊斯向其聘请到仙童公司开发光刻技术的化学家詹姆斯·纳尔解释道:“除非我们能做到,否则我们的公司就会完蛋”(上述案例参见克里斯·米勒著,蔡树军译:《芯片战争:世界最关键技术的争夺战》,浙江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因此,硅谷和美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崛起既不是一个纯粹的国家故事,也不是一个纯粹的企业家故事,双方相互依赖共同推动了科技创新开花结果。
其二,“军民融合”的关键在于,一方面,基于安全需求的军事技术往往能够瞄准科技创新前沿,商业部门往往缺乏这样的刺激。维斯举的一个例子印证了这一逻辑。陆军资助建立了“混合动力卡车用户论坛”,该论坛汇集了三类不同的群体:主要卡车制造商、军用车辆生产商以及车队用户,军队的目标是推动重型车辆中混合动力技术的发展,尽管开辟新市场和降低能源成本对卡车制造商和车队用户有利可图,但私人部门早已放弃对混合动力车辆的探索,正是军方强烈的需求对说服并组织它们参与混合动力车辆的研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技术的商业化与市场化可以在更大规模的范围内不断试错,提升性能、降低成本。国家直接干预科技创新的方式即公共投资和政府购买是一种可以不计经济成本却难以产生经济收益的手段,这在迫切的地缘政治竞争面前是可行的,但长期来看,政府的资金不是凭空产生的,维持收支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利用好这些技术的经济效益就显得至关重要。其实上述两者都印证了亚当·斯密的逻辑:竞争产生更好的绩效。国际体系中的安全竞争与国内市场中的经济竞争都能催生更好的科技创新绩效。
04 走向前沿:在角色转变中融合国家与市场
面对新一轮的国际竞争压力,除了维斯的著作,已经出现了一批学者开始在美国的科技创新历史中“找回国家”,例如,弗雷德·布洛克(Fred Block)提出的“隐形的发展型国家”(Hidden Developmental State),玛丽安娜·马祖卡托(Mariana Mazzucato)提出的“创新型政府”(The Entrepreneurial State)和“任务导向的创新政策”(Mission Oriented Innovation),以及乔纳森·格鲁伯(Jonathan Gruber)和西蒙·约翰逊(Jonathan Gruber )合著的《美国创新简史:科技如何助推经济增长》。
新一轮“找回国家”的学术思潮为中国通过新型举国体制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依据、提振了信心。更重要的是,中国应该从美国走向世界科技创新领导者的历史路径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对于我们来说,国家从来没有缺位,也从来没有隐形,因此从来无需“找回”。真正需要我们学习的是国家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角色?如何融合国家与市场推动科技创新?一方面,政府在技术变迁中可以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政府投资基于国家安全的技术项目,设定基于国家安全的重要问题,为市场提供科技创新焦点。另一方面,政府在技术扩散中同样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技术创新从分散的知识走向军队、走向市场,进入大规模生产和应用。但需要注意,“任务导向的创新政策”不应限制创新者的自由空间,“国家安全国家”允许公私部门自由探索、分散试错,允许市场根据政府提供的信号做出不同的反应,允许军民技术的相互融合。总而言之,国家要做好引导(induce)和扩散(diffusion),但同时也要在中间为市场和社会留下足够的自由空间,两者互相平衡、互相融合方能有效推进科技创新的开花结果。
李文见,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来源:三思派2024年08月20日